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茅台成交额破240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茅台成交额破240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63年的茅台多少钱?
茅台在国民革命战争末期是0.8元~1元/斤。
58年茅台酒是3.3元/斤
60年茅台酒是12-16元/斤
63年茅台酒是8.7-6.7-5.5-4.6元/斤
64年茅台酒是3.6元/斤
70年代茅台酒是7元/斤
80年代初国家放开白酒价格,茅台酒是8元/斤。
86年零售价为8元加120张侨汇券;
87年用侨汇券核成零售价为128元;
88年国家核准的零售价为140元;
89年茅台酒是170-250-208-185-125-95-75元(古井贡的“降度降价”的原因)
90年茅台酒是120元
93年茅台酒是228元
94年茅台酒是238元
95年茅台酒是240元
96年茅台酒是280元
97年茅台酒是320元
98-04年茅台酒是320-200-300元
茅台镇王子酒价格是多少?就是一箱10瓶那种?
400左右。
在茅台酒中,除了飞天茅台之外,最受欢迎的应该就是茅台王子系列酒了,该系列也是其中最大的一个系列。
对比飞天茅台来说,王子酒的价格相对来说更容易被接受,在口感上也是正宗的茅系口味酱酒,酱香突出、酒体爽净、回味悠长不上头。
律师花6万买陈年茅台,却将茅台告上法庭索赔18万的事,你怎么看?
就是觉得起诉的好!干嘛两瓶酒卖出一辆轿车的钱啊?
我理解50年和30年陈年窖藏酒应该是本酒在瓶子里存放的年限,而不是勾兑成50年30年的效果。
说一瓶酒这么贵再有名能好喝到哪去?谁能舍得花几万块钱买瓶酒喝?吹吧!
喝好酒的一般都不是自己买的谁都明白。一个酒厂一年造出上万吨酒靠的是酿造吗?纯是糊弄傻子。
好酒卖的贵老百姓喝不起,纯是给请客送礼预备的,天价酒无形中助长了请客送礼风!
出口国外卖价才两三百一瓶,国内为啥成千上万一瓶?我个人觉得风气不正!
支持律师打假!
中国的企业倍誉很低,总喜欢狸猫换太子,骗骗国人,挣取天价利润。
在日本,居然能卖240元的茅台酒(折合人民币),在国内批发价就1399元,说是与国际酒价接轨,我要问茅台集团,你们的酒真的值那么多钱吗?你们对曰本鬼子就那么有感情吗?日本鬼子以后不用侵华战争便可以坐车享其成了。
最让我不能理解的是优质产品廉价卖给外国人,破烂货等外品卖给国人。本来已经是天花板的价格了,还要坑。有本事在国外卖这个价。
我支持律师的讼诉,希望全国人民共同关注。祝律师胜诉。
律师花6万买陈年茅台,却将茅台告上法庭索赔18万的事,你怎么看?
谢谢邀请!
案件简单回顾:
2019年1月17日,四川律师邢某共花61996元。购买50年、30年茅台各2瓶。6月4日,以欺诈消费者为由,起诉销售商及生产商贵州茅台,要求判令被告“退一赔三”,即除退还货款外,惩罚性赔偿18万余元。
律师邢某认为,他和大部分消费者一样,认为50年陈年茅台和30年陈年茅台应当是指生产出来的酒在容器中贮存达到50年和30年的时间,而不是用15年的基酒勾兑出50年和30年的陈年茅台,认为茅台酒的做法对消费者构成了严重误导,涉嫌欺诈。
而茅台酒方的做法是,50年陈年茅台酒是用基本基酒酒龄不低于15年,按照50年陈年茅台酒的标准精心勾兑而成。30年陈年茅台酒也是用基本基酒酒龄不低于15年,按照30年陈年茅台酒标准精心勾兑而成。双方各执一词,争论不下,法院暂时也未做出判决。
我对陈年茅台的理解
所谓陈年茅台,80年、50年、30年、15年,只是茅台酒的一种等级,它并不是是实际陈酿时间,只是用15年以上的陈年基酒和5年之内的新酒,按照80年、50年、30年、15年的陈年茅台的标准勾兑出来有一定陈年酒味的酱香酒。为什么说用15年以上的陈年基酒勾兑,而不说出所用基酒的实际年份呢?因为按照酱香酒陈酿时间,15年已经到了酱香酒陈酿时间的极限,以后再怎么陈酿下去,酒质也没有多大变化了。既然15年的陈酿时间已经到了极限,为什么又制定出了所谓的80年、50年、30年、15年的陈年茅台酒的国家标准呢?这个所谓的国家标准,实际上也是茅台公司制定的,只不过经过了国家某部门批准而已,这个标准本身就涉嫌欺诈,误导消费者。既然80年、50年、30年15年只是一个等级,这与年份毫无实际意义,为什么不用一级、二级、三级、四级陈年酱香酒这样更客观实际的标准呢?可见茅台公司在对陈年茅台的命名时就挖空心思,想着怎样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对陈年茅台产生一种对陈酿时间的神秘感,敬畏感,对茅台酒陈酿时间的极度崇拜感,80年的精心储存,多么不易!多么难得!从而愿意花高价购买。
有这么一个律师,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陈年茅台误导消费者,涉嫌欺诈提出质疑,使得商家、厂家以后在广告宣传时,更加的实事求是,注意措辞严谨,不能误导消费者,这很好。
商家在有关真像的宣传时,总是不太愿意让消费者看到说明什么?
被告在庭审时辩称,该公司没有虚假宣传行为,从未宣称过30年贵州茅台酒的储藏年限达到30年、50年贵州茅台酒的储藏年限达到50年。店内“显著位置”的广告上明确介绍:30年陈年贵州茅台酒基本基酒酒齡不低于15年,按照30年陈年贵州茅台酒标准勾兑而成;50年陈年贵州茅台酒基本基酒酒龄不低于15年,按照50年陈年贵州茅台酒标准勾兑而成。
被告还辩称,原告看到店内酒柜里“50年陈年茅台”“30年陈年茅台”的名称就对此产生误解,更多的是出于主观臆断和个人经验,与该公司提供30年、50年贵州茅台酒的品名、外包装无因果关系。
据原告说,所谓的“显著位置”的真像宣传,只是几行小字而已,既然外包装上写着50年、30年,有谁会去看哪几行并不显眼的真像宣传。那些所谓的“误解”、“主观臆断”,不是对茅台很了解的消费者可能都会出现。与其把真像告诉消费者,不如在外包装上不要误导消费者。这就是商家,既有想误导消费者的故意,又怕消费者戳穿后没有退路的伎俩。就像很多商品都是把商品的有效期印在很难发现的位置上,就是因为他不敢不印,又怕被消费者发现是一个道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茅台成交额破240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茅台成交额破240亿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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