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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家李某迪嫖娼被抓事件,会不会是得罪了什么人?
这件事不由令人想起另外两件娱乐圈类似事件。
一、王全安嫖娼事件
7年前一天的上午,一名48岁王姓导演涉嫌嫖娼被抓。随后,有媒体证实该导演正是第六代导演领军人物之一、演员张雨绮的丈夫王全安。几天后的晚上,王全安被抓现场曝光,卖淫女子及嫖资被曝光。据悉,嫖娼所在地为王全安工作室,该地是商住两用的高档小区。
经审查,王全安供认,他是通过手机招嫖信息联系到了吕某某,当晚六时许,二人在王某某的工作室,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后王某某付给吕某某800元嫖资。
王全安工作室所在的小区为商住两用,是高档小区,保卫极其严格,保安人员避谈此事。楼内所有公司均无指示牌,只有门牌号,此处被证实是王全安嫖娼被抓地。进一步工作还查明,王某某于8、9、10日连续三次嫖娼,其中9日他同时与两名女子进行卖淫嫖娼活动。根据掌握的线索,先后将介绍卖淫的刘某(女,18岁,黑龙江省人)以及6名涉嫌卖淫嫖娼嫌疑人抓获。
王全安后来红着脸承认,纯粹是为了解决生理需求,没人陷害。
二、黄海波嫖娼被捕事件
同样是7年前的事,回过头才发现,黄海波当初被抓时就疑点重重:
一、黄海波当时已经醉酒,是由司机送到酒店的。
二、举报人正是黄海波的司机。
三、对象是位变性人,话题性极强。
四、黄海波被判6个月更是蹊跷,嫖娼一般是关押半个月加上交罚款,一般是情节严重多次嫖娼才关半年。
五、黄海波已经被拘留了15天,又被判6个月的收容教育。
六、黄海波的圈中好友,甚至很多女演员都纷纷为他求情,高圆圆还去探望他。
七、黄海波当时正参与拍摄的剧组直接宣布停工,愿等他三年。
八、黄海波出狱后,苦等半年的女朋友立刻与他结婚。
据说他是得罪了娱乐圈的投资老板,被圈套了,很多人都相信他是不与人陷害的。
钢琴家李某迪到底是出于生理需求,还是被人陷害的?现在说不准,不过,就算他是被陷害的,也很难自证清白,你说呢?
李云迪如今算不得名人。钢琴不是大众娱乐,所谓高雅艺术,听的,学的绝大多数其实就是附庸风雅,以彰显自己有品味。此番的嫖娼,更像是计划好,提升人气的噱头,嫌日子过得太乏味太寂寞而已。作为看客的我等,可以一笑而过,可以嗤之以鼻,绝不可太当真,上升到娱乐圈大是大非的高度。我估计娱乐圈都不带这小子玩。
得罪了广大人民群众呗。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被抓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不遵纪守法。他要是遵纪守法谁能抓?
明星享受了他们身份带来的种种便利、特权和利益,就应该承受这一切所带来的责任和义务。欲戴皇冠必承其重,欲握玫瑰必承其伤。作为公众人物,就必须珍惜自己的羽毛。不要光环加身的时候说这是他应得的,犯事的时候就说“他也是个人,也有人的通病”。凭什么?
既然公众人物因为他的身份享受到了普通人享受不到的好处,那他犯错误的时候自然也应当承受普通人不需要承担的舆论压力和后果。遵纪守法是作为一个公民的基本素质。作为公众人物,李云迪的行为表现出其法律观念淡漠、道德自律缺失,其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德。正是因为李某迪是个公众人物,所以他的恶劣行为造成的影响会更加恶劣。
所以嫖娼被抓,不要去怪什么人,更没必要去讨论是不是得罪了什么人。因为嫖娼本来就是不对的事。他得罪的并不是什么人,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嫖娼虽然不构成犯罪,但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在中国,得罪法律,比得罪任何人都严重得多。
倒不一定得罪了什么人,卖淫和嫖娼既然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就要依法查处。
不外是通过例行治安检查发现、治安耳目线索、违法嫌疑人坦白交待、群众举报等手段,进行查处打击的。
对于卖淫和嫖娼的人,会通过各种冠冕的形式和隐蔽的渠道来达到“不为人知”的违法交易。一但被发现查处,外界总揣摩是“得罪”了什么人,或被“小人”举报,违法嫌疑人“倒霉”透了。
其实大多数案发线索是由卖淫者供述的,这些违法嫌疑人被抓获后,如实交待了违法行为的情节,为争取有立功表现,一些迷恋声色的名人、权贵的职业、住所、电话等隐私信息尽为其所“抖落”,被用来当做减轻被处罚幅度“法宝”。可想而知,她(他)们的目的是通过手段来达到,动机很复杂,三者又是相互转化的。
有的“嫖客”为什么会在“翻云覆雨”之刻,门被踹开,咋也想不到“座上客”早掉进“始作俑者”的陷井。所以说要叫“人不知”的最好“防范”方式就是“己莫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团伙贴招嫖广告获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团伙贴招嫖广告获刑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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