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女子酒吧遭男子猥亵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女子酒吧遭男子猥亵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酒吧门口美女遭“捡尸”,被抱到酒店长时间猥亵,法院会怎么判?
看情况,判定猥亵罪或强奸罪。
两者不同,是看是否发生X行为。也就是说,界定就在于是否发生了关系。
但不管怎么说,两者都具有“违背他人意志”的特征。
捡走女性,这也属于“违背他人意志”。只要双方不是情侣或夫妻关系,就一定构成犯罪。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种“捡尸”,就属于条款中言及的“其他方法”。除了暴力、胁迫以外,任何使被害人不知反抗、不能反抗的手段都属于“其他方法”。
虽然受害人是自己喝醉了,但利用其醉酒、熟睡、患病、昏迷等实施不法侵害,即属于“其他方法”。
此外,冒充受害人的情侣或配偶发生关系,或者以为其治疗的名目行不法侵害之实,也属于“其他方法”的范畴。
所以,最终怎么判,还是要看不法侵害的程度,也就是是否发生了关系,来确定最终的罪名和惩处。
周立波曝唐爽夜店视频称其变态猥琐,唐爽回应被周立波派人跟踪3个月,你怎么看?
我是一个法治信仰者,所以不喜欢说无根据的事情,更反对人身攻击,反对在公共信息平台上泄露他人与公共利益无关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周立波先生作为坐拥上千万粉丝的名人(我不称他为公众人物,因为中国成文法律中不承认这个概念),这种表达方式,实在过分得很。
周先生现在作为数宗跨国诽谤官司的被告和原告,本应积极准备证据和美元去准备出庭,可是法庭战没有开打,社交媒体上他可是火力全开。除了上述我不赞同的表达方式,我觉得还有一点不公平——上千万粉丝的名人和普通社交媒体用户之间的信息鸿沟。
由于隔着一个偌大的太平洋,社交媒体的影响力瞬间穿过和抵达彼岸,达到了杀伤名誉的最大即时效应,可是司法较量却是需要长周期的,因此对方难以有还手之力。而且对方难以在大洋此岸以比较低的诉讼成本提起诽谤诉讼,吃亏甚至吃大亏是很明显的。
社交媒体目前接受着严格的管制,可是如果有人、特别是名人涉嫌侵犯他人名誉权和隐私权,是不是在微博等管理中施加某种限制?往小处说,不利于表达空间的文明化,往大处说,是否也事关国际形象?
最后说明,我对周先生和唐先生的专业成就都表示认可和钦佩,对于他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也不清楚。即使有所了解,我也不会轻易选边站。对于已经立案的官司,我也反对胡乱猜测未来的审判结果。以上看法,纯粹针对此番公共表达中的非正常现象而言。
周立波为什么要如获至宝的上传这个偷拍视频,然后引发舆论之后又自己删除?恐怕只能用对唐爽极深的仇恨才能解释。
周立波有多恨唐爽呢?从周立波这场网络战争的时间线中可见一斑。
6月28日,周立波接受《局面》采访,公布了他眼中的事件「真相」;
7月5日,七天后,唐爽在微博上称周立波夫妇「戏子误国」;
7月17日,周立波连发多条微博怼唐爽,为什么?因为最初就是唐爽向媒体爆料说毒是周立波的,装毒的袋子上有周立波的DNA,以中国对涉毒艺人的态度,周立波的星途就此断绝。
7月18日,周立波放出了跟唐爽的录音,录音中唐爽承认毒是他的。然后被我踢爆录音造假,单篇文章1800万阅读。我用Audition分析了频谱,发现电话录音中竟然有超过理论上限的频谱分量,所以直接证明录音是假的。(然后周立波的粉丝如同跗骨之蛆一般黑了我一个多月,天天说我的技术论证是假的,影响我作为工程师的业务水平。)
然后周立波就不再怼唐爽了,而一直在努力的起底「某某」鄢军,在8月13日、8月22日、8月23日都是一副跟鄢军不死不休的样子,直到鄢军拿出起诉书要求起诉周立波赔偿损失后,就不再怼鄢军了。
周立波先生平生三大仇敌鄢军、唐爽、莫虎,当鄢军和莫虎都声称要起诉周先生时,周先生只能选择唐爽去怼了。
9月29日,周立波拿出了一段偷拍视频,称是唐爽在夜总会的不雅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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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中的两个女生,99%是正经女学生。我仔细看了周立波爆出的唐爽KTV视频,非常蹊跷,完全说不上有伤风化、左拥右抱。唐爽右手边的女生完全是学生装扮,牛仔裤,平平无奇的红色外套(上面还有个动物),书包,两手插兜,完全就是正正经经的学生,并没有跟唐爽靠得有多近,这是正常关系。
而唐爽左手的女生,穿的红色连衣裙,连小礼服都算不上,整个动作非常明显就是配合拍照的姿势,所以会离唐爽近一点来拍照。这种拍照在美帝常见么?其实还真的挺常见的。
不说别人,就说同时认识唐爽和涛涛的孟雨晴(哈佛,图中右一),2012年就显得英俊潇洒了是吧?我们看看他跟朋友的合影,是不是也没看见手在哪里?而第三张照片,跟Sabrina的合影,更是男才女貌;Sabrina美丽迷人,如果让涛涛看见跟唐爽的合影,恐怕也不会有什么好话。然而Sabrina却是非常牛掰的姑娘,从剑桥经济学毕业后去了高盛,简直就是高颜值学霸+职场精英的模板,我等凡夫俗子望尘莫及。
所以,在美帝,高知女性身着盛装跟男士亲密合影,真的不算什么大事,跟有伤风化完全没有一点关系,周立波先生身为3000万粉的微博大V,真没必要如获至宝地把偷拍视频传上今日头条,一方面侵犯他人肖像权和名誉权;一方面显得考虑不周,过于轻浮,平白给自己掉价。
这么体面的场合,双方行为也得体,怎么就成了不雅视频?这真的已经不是一个成年、理智的人能够干出来的事儿了。周立波先生,可能真的生活在幻想里,有一颗赤子之心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女子酒吧遭男子猥亵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女子酒吧遭男子猥亵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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