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生性侵87名患者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医生性侵87名患者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临近过年成都女子手术期间遭医生性侵,你怎么看?
谢谢邀请。这个问题我是有发言权的,因为我就是从事这个职业。一般来说在正规医院手术过程中是很难实行性侵的,在手术过程中参与的人员有麻醉师,巡回护士,如果是大手术还有洗手护士,就是小手术也是在手术室内完成的,你说在众目睽睽下能完成性侵,你把其他人都当是木头?几乎没有可能。在非正规医院就不好说了,什么事什么风险都可能发生,
涉嫌强制猥亵,湖南男医生疑性侵五旬男患者后被刑拘, 你怎么看?
这个案件我觉得有点匪夷所思,涉案医生年仅29岁,而被害人早已50有余且为男性的情况下,难以想象有何猥亵的动机,是正当就诊需要还是猥亵?这里面仍然需要侦察机关的进一步调查取证才能知晓。
个人看法
7月11日22时许,A先生在湖南省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期间,该院进修医生曾某(男,29岁,湖南洞口人)将其单独叫到医生办公室,以给其看病诊察为借口,对A先生进行强制猥亵。目前,犯罪嫌疑人曾某因涉嫌强制猥亵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相关案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首先从动机上面来说,一般被猥亵的对象多半都是女性、儿童为绝大多数,但是本案的当中涉案医生年仅29岁,但是被害人却以50高龄且为男性的情况下,难以想象这位医生的动机在哪儿?或者直白的说如果新闻陈述属实,那么这位医生的口味得多重?
强制猥亵罪的追责问题
过去的刑法当中猥亵的被害人特指妇女、儿童,但是经过刑法修正案调整过后,被害人对象不再限定为妇女、儿童也包括“他人”,这里的他人就是指男性,所以本案当中如果该医生的猥亵行为属实的情况下,对其进行强制猥亵罪进行立案侦查没有问题。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规定,【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该案必然还要涉及到犯罪嫌疑人此前有无作案的事实,需要结合其实际的犯罪行为次数、受害人情况等综合判定才能确认其最终的刑罚。
最后,无论是出于猥亵还是就诊需要,这也都给我们广大医生朋友提醒了一点,在面对正常的就诊环节最好能够提前跟患者沟通需要采取的措施,详尽的告知患者才是。
如何看待51岁大爷被29岁医生性侵这件事?男人遇到性侵怎么办?
年轻男医生重口味掏肛“性侵”老男病人,好像有些饥不择食,经过不良“权威”媒体报道之后就热炒开来。
鬣狗对猎物最擅长掏肛,那是生存掠食需要。年轻男医生在读医科的时候都经常有动物解剖尸体解剖,对生病的老男人掏肛“性侵”,还“接受”巨额赔偿实在有些不可思议。而“被害者”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不外呼想弄点钱。
当然不排除老男人病人美若天仙,秀色可餐。年轻男医生以掏肛为生,就连老男人病人也都不放过。现在找女人,5块钱还送一碗麻辣烫,同性之间就没有什么意思了。但某些“新闻”标新立异,狗咬人不会说,人咬狗就上了新闻头条,然后一番炒作,通过猎奇吸引眼球闷声发大财。
医生不是想一时痛快,冒着有可能得艾滋病梅毒等风险去“性侵”老病人,哪怕老男人病人婀娜多姿,赤身裸体特别性感。既然有影有迹,接下来开除入刑是必须的。
假如美女想性侵我,我会闭上眼睛装做若无其事,没有看见。如果某男老头想图谋不轨对我“性侵”,我会让他掏200万。
有人跳楼自杀,围观已经够热闹了。突然冒出几个高喊“有种你跳下来啊!”不是缺德的事,腐肉食相太难看了!为什么某些人不择手段喜欢把网络搞得乌烟瘴气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生性侵87名患者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生性侵87名患者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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