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尾随女孩男子被抓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尾随女孩男子被抓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建水县:男子网吧内偷窥女生上厕所被发现,民警调取监控将其抓获, 你怎么看?
- 河南18岁女孩聚餐后遇害,嫌犯被抓,警方称凶手尾随入室盗窃败露后杀人,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 八岁男童被男子堵在电梯里殴打三小时,你支持对施暴者判刑吗?
建水县:男子网吧内偷窥女生上厕所被发现,民警调取监控将其抓获, 你怎么看?
好奇之心人皆有之,这是人的天性。但是某些人为了满足自己扭曲的心理变态行为,偷偷的尾随女性,直接或间接的偷看女性身体,从而获得性的心理刺激,是违背受害者个人意志的,甚至易发性犯罪。
目前偷窥女性这种行为已经成为普遍社会
问题,偷拍偷摄经常见诸报端,而行为人受到的惩罚较轻,只是简简单单的按社会治安事件,罚款就不予追究啦!建议国家在这方面重新立法。
作为女性朋友唯一能做的就是加强自我保护,特别是在公共厕所,浴室,楼梯等容易偷摄偷拍地点留意有没有可疑人员,发现有可疑行为及时向旁边的人求助或报警。
河南18岁女孩聚餐后遇害,嫌犯被抓,警方称凶手尾随入室盗窃败露后杀人,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河南18岁女孩聚餐后遇害,嫌犯被抓,警方称凶手尾随入室盗窃败露后杀人,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第一、这个嫌疑人开始目的是偷东西,也就是盗窃。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盗窃需要达到一定数额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是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无论数额大小,只要有这个行为就应当入罪。
也就是说,这个嫌疑人只要入户了,就构成盗窃罪,就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无论数额多大。
第二、这个嫌疑人本来的目的是盗窃,即便是入户盗窃,一般情况下也不过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被受害人发现后殴打受害人以至于将受害人打死,这时候其犯罪性质就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有盗窃罪转化成为抢劫。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抢劫罪最低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就要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本案,该嫌疑人具有入户抢劫、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等两个加重情节,那么最轻的量刑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重的要判处死刑。
八岁男童被男子堵在电梯里殴打三小时,你支持对施暴者判刑吗?
必须判刑,而且要从重处理!
事情大概经过是这样的:
四川一名8岁男童乘电梯上楼,突然一名17岁陌生男子闯入,对其进行殴打和锁喉,后男子胁迫男童到地下室,对其进行了长达3小时殴打。男童家属报警,通过物业监控发现孩子行踪,孩子被解救后一度送到ICU治疗,头部和身体多处受伤,现已无生命危险。
施暴男子被捕后,家属声称他有精神病,有律师表示其不具备行为能力,不应该受到惩处。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样朴素道理应该继续被推崇,如果有些人利用法律漏洞逃避责任是不能容忍的。
一名17岁成年男子对毫无还手能力的孩子下狠手,而且是持续三小时的殴打,即使他是畜生,应该被制裁。
家属单方面声称有精神病不可信,以往就有人利用此漏洞逃避责任,公安机关应该委托权威机构进行多次鉴定,查清真相。
即使该男子是真的精神病,监护人应该承担巨额赔偿,包括精神损失费,这么小孩子遭如此毒手,想必未来会有巨大心理阴影。
假如这名精神病男子被别人无故打死了,家属会要求追责吗?答案是显然的!
朗朗乾坤,一个暴徒如果得不到严惩,天理何在,难道要家长自己去寻仇?
有病救去治,治不了就关起来!
如果家属有意钻法律漏洞,那就应该承担刑事连带责任,未来也应该一同判刑。
八岁男童被男子堵在电梯里殴打三小时,你支持对施暴者判刑吗?
这个谈不上支持不支持,而是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就是。按照法律规定,这个行为涉嫌犯罪的,那就依法进行判刑。若是按照法律规定,不构成犯罪的,那也没办法对其判刑。毕竟我们是法治社会,依法办事是根本。
这个事件因为发生在电梯,有监控,有录像,怎么一回事还是比较清楚。现在比较疑虑的是,两个没有矛盾,没有过节的人,一个17岁的将近成年的人怎么会对一个8岁的孩童大打出手,并且还早成孩童受伤相对严重的后果。
这个事件报警后,公安机关也第一时间介入调查。根据公安机关通报的情况,小孩子张某晨头部及体表多处受伤,由120及时送医救治,无生命危险。嫌疑人张某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刑事拘留,说明公安机关已经初步认定属于刑事案件。虽然现在没有说明涉嫌的罪名,根据情况来看,可能会涉嫌故意伤害罪或寻衅滋事罪。至于具体哪个罪名,这个可能要根据小孩子的受伤情况来认定。一旦伤情鉴定结论为轻伤以上,那这个行为就有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所以判刑不判刑,以及具体的罪名和刑期,这个我们只要根据法律规定来就行。依法办事!
题主的描述与事实有所出入,男孩被殴打的地点主要在地下停车场,并非电梯里。
试想一下,倘若在电梯里殴打数小时,能不被人发觉吗?
男童的遭遇是不幸的,施暴者必须得到法律的严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据了解,施暴者已满17岁,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我们先来简单看一下事件概要,如下:
【时间】6月25日晚
【地点】四川成都某小区电梯和地下停车场
【人物】8岁红衣男童张某晨,17岁白衣男子张某豪
【起因】未知,有待警方进一步调查
【经过】受害者先进入了电梯,张某豪紧随其后。到16楼时,受害者被张某豪拖出电梯。
几分钟后,张某豪挟持张某晨再次乘坐电梯前往地下停车场……
男童在失踪两小时后,外公通过监控,在地下停车场的一处小黑屋找到男童。
此刻,孩子满脸是血,幸运的是,并无生命危险。
施暴者也向被害者外公求饶,但可能被原谅吗?
家人立刻报警,张某豪被抓了起来。男童被送进了医院。
【结果】案件进一步侦办中……
17岁男子为何要对素不相识的8岁男童施暴呢?值得深思!
是精神有问题?
还是受到了什么刺激?
还是受到他人的指使?
对于这样无缘无故的伤害,想想都可怕……
家庭教育对孩子的成长起关键作用。
17岁男子,为何会这样做呢?为何如此暴力与血腥呢?
我想,跟他的家庭教育不无关系。
据媒体报道,打人者母亲表示,孩子已经出事了,希望受害者的爸爸妈妈和家人能够给她这个失败的母亲一个机会,也给我的孩子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好吗?
老穆认为,对孩子进行严惩,才是对他最大的帮助。
倘若这一次不对孩子进行严肃教育,我想,孩子是不会长记性的。
孩子母亲的做法,固然可以理解,但如此护犊,真的是对孩子负责任的表现吗?
勇于担当,敢于承担错误,我想,这是孩子需要的。
结束语
近来,青少年犯罪越来越多,且呈低龄化趋势。
为什么呢?
是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
是家庭教育出现了问题?
还是法律意识薄弱?
我想,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家长、学校及有关部门去思考。
朋友们,你们对此有何看法?欢迎大家在下方评论区留言!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尾随女孩男子被抓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尾随女孩男子被抓获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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