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派出所人员打小学生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派出所人员打小学生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郴州市公安局通报小学生遭围殴事件:7名涉事人员均未成年, 你怎么看?
- 毕节赫章县3名女生放学时扇小学生耳光并拍视频,2中学生被送工读学校接受矫治,1人由监护人带回家管教。你怎么看?
- 江西12岁男童全身伤痕惨死家中,是被自己父母家暴致死的吗?
郴州市公安局通报小学生遭围殴事件:7名涉事人员均未成年, 你怎么看?
现在物质生活比以前好很多了,但是很多小朋友的心理也比以前早熟了,各种电视剧电影的影响,好多孩子虽然外边还小,到内心已经接近成人!家长给的胆子,反正做了什么坏事都有家长担着,所以他们只会更坏!
这个社会不缺少坏人,因为都在不断调整着这个平衡,如果那一天没有坏人了,这个世界也有点奇怪吧!我们小时候也备受欺负,几个经历让我感到绝望。人压迫到了极点就会想着怎么反抗!这就是电影里英雄理论!
不用公安局通报大家也知道是未成年人,大家想知道的是尽管是未成年人,但他们的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影响极坏,对受害人的身心造成的伤害太深,难道就这样不了了之吗?对这些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不闻不问姑息迁就吗?
毕节赫章县3名女生放学时扇小学生耳光并拍视频,2中学生被送工读学校接受矫治,1人由监护人带回家管教。你怎么看?
3个未成年女生因为欺凌同学,两个被送工读学校,一个由监护人带回家管教,真是大快人心!🎉🎉🎉九年义务教育,不应该是“校园欺凌” “校园暴力”滋生之地,应该是绝大多数正常学生获取知识并快乐健康成长的殿堂。
许多小学初中,学生都认为,不论我犯了多么严重的错误,甚至是违法犯罪,学校都没有开除我的权利。
一些未成年“熊孩子”在家里称王称霸,有“熊孩子”对父母说:“你敢打我,我就告派出所……”真的是令人啼笑皆非,又让人扼腕叹息!
“熊孩子”在学校里,拿着九年义务教育的“尚方宝剑”,怼老师:“你能够拿我怎么样啊?”
老师回答道:“可以纪律处分!”
“熊孩子”继续怼:“处分了又咋样啊?”
老师终于无语了,“熊孩子”胜利了,还在班上炫耀,这是我亲眼所见的!
我对毕节赫章县公安局一万个赞👍……👍!我觉得每一个县就应该有一个工读学校,把长期违法乱纪的未成年人送到工读学校,既可以教育“熊孩子”,又可以让普通中小学校的空气净化。
(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通过新闻看了一下事情的大致经过,以及赫章县公安局的处理方式,下面是事件原因,以及相关警情通报。
4月15日17时30分,赵某(女,14岁,八年级学生)、李某(女,14岁,八年级学生)、李某某(女,12岁,六年级学生)放学途中在赫章县城关镇人民广场与放学回家的陈某(女,13岁,六年级学生)相遇,赵某以此前陈某辱骂过其为由,扇了陈某一耳光,期间李某某用手机拍摄,后李某将该视频上传QQ群、快手平台、抖音平台。 公安机关依法将赵某、李某二人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李某某因情节轻微,由其监护人带回家管教。
同时我们来看一下工读学校指的是什么?
工读学校是为教育挽救有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学生开办的学校。对去工读学校的学生,在城市要经区以上教育部门、共青团组织和公安机关联合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审査批准,还要征得家长的同意。在工读学校教育好了的学生,应送回原学校或调换学校继续上学,或安置就业,不应影响升学、工作分配和参军。
工读学校收容13—17岁,有严重不良行为但并未达到违法犯罪程度的少年。这些人从常规的中小学退学、被开除,或者被学校认为不宜留校学习,但不足以送少年管教所,故进入工读学校学习。工读学校的教育内容为常规学校教育、职业教育以及相应的法律道德教育。工读学校的管理比常规学校严格,学生住校周末回家,一般年限为2年。
谈谈个人看法:
第一,校园暴力对孩子伤害大,会严重影响孩子以后的正常学习生活。
校园欺凌全国各地每个学校基本上都有。他们对孩子的伤害影响很深远,有些孩子甚至因为受到欺凌不敢去上学了。给孩子成人以后的性格和心理造成很大的缺陷。毕节赫章县得处理办法,其实对于三个孩子来说,相对还是很得民心的,对于正常的孩子而言,校园暴力永远是他们的噩梦。公安局的处理,能够非常有效地遏制类似事件的发生。
第二,对校园欺凌的严厉处置,才能有效遏止校园暴力!
每次学校发生这样的事件,都是以批评教育为主,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限制,许多暴力施加者都是被轻描淡写的处置,这样的做法正是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因此,如果利用雷霆手段,对于校园暴力处置严厉,才有杀一儆百的效果!才能震慑一些暴力行为!
第三,不仅要严厉打击,还要教会孩子对校园暴力事件的应急处理。
很多孩子遇到这类突发事件的时候,并不知道如何反应,采取比较好的方法避免自己受到伤害。因此,学校很有必要聘请专员对在校学生进行教育学习。教会孩子正确应对校园暴力欺凌问题,保护自己健康。
第四,对于行为特别恶劣的学生,向毕节赫章县公安局采取的措施,送入工读学校还是很不错的。
工读学校虽然对里面孩子来说,可能有一种贴了标签的感觉,可是如果给孩子配上一定的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正的专业老师,对于孩子的成长还是很有帮助的!
霸凌事件真的很恶劣,更何况是中学生欺负小学生。
欺负女性,团体性质,且受害人还是未成年。
对于处理方式的话,其实已经有很大进步了,毕竟未成年保护法很多时候都是在保护那些恶人。
想想之前的12岁男孩杀死亲生母亲……
曾记之前有在一个小视频软件上,一群中学生欺负一个略有些痴呆的一位老人的视频被广为流传,那群中学生,带着棍棒,对老人又打又骂,那段视频记不清有几分钟了,当时看那个视频的心情,真的完全不能用生气、愤怒之类的词来形容了,可以说我是个键盘侠,毕竟我没有去教训他们。(有兴趣了解的可以搜一下,具体我记不清了)
当时那些人可没有受到像这次事件三个女生那样的惩罚,而这次,三个女生受到这样的惩罚,也是法治在进步,也是对未成年犯罪进行逐步有利的约束。
江西12岁男童全身伤痕惨死家中,是被自己父母家暴致死的吗?
江西上饶12岁男童全身伤痕惨死家中,是被自己父母家暴致死的吗?
这个可怜的孩子叫康康,他有个幸运的弟弟被父母以四万元的价格卖了。爷爷曾经想过要把孩子找回来,又怕把自己儿子儿媳妇送进了监狱。
康康一直跟着爷爷奶奶在农村长大。由于要读书才去城里跟着爸爸妈妈。那晓得这就是他噩梦的开始。康康跟着父母时常全身是伤,他在死去的前几天还对爷爷奶奶说:不要让他回去,妈妈会打死他的。
在孩子死后,孩子的爷爷为了不让孩子枉死,选择报警。康康的父母投案自首。
两人交代康康的死因,是因为他们把康康绑着手吊起来。
有人说,一想到父母不需要考试就能上任就是一种悲哀。有的人天生不配为人父母。康康的妈妈肚子里居然还有一个孩子。
孩子肯定是被自己亲生父母家暴致死的,这个基本上是已经明确了。
首先,孩子死在了自己父母的家里,孩子的爷爷和舅舅都是目击证人,目睹了孩子的死亡以及孩子身上的家暴痕迹。
其次,孩子的父母之前一直存在家暴孩子的行为。这不是第一次家暴,而是第n次家暴。之前孩子曾无数次因为家暴而伤痕累累。
第三,孩子的父母已经眼看无法隐瞒,已经在案发两天后向警方投案自首了。警方也已经发出案情通告确认了这个案件。
第四,孩子的父母不仅家暴大儿子,还卖掉了二儿子。大儿子也是长期被丢在爷爷家里,让爷爷抚养。
这件事情重要的并不是找出凶手,因为凶手已经很明确了,相信他们也逃不过法律的制裁。我们需要探讨的是这件事给了我们什么教训,如何才能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如何让孩子们能在一个健康稳定的环境下成长。我认为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这件事情中,犯罪分子是孩子的亲生父母不假,但是孩子的爷爷和舅舅,同样需要为这场悲剧承担责任。爷爷明知道孩子的父母有家暴倾向,孩子被打死前还曾经逃回爷爷家,在这种情况下,爷爷还是帮孩子送回了火炕。而舅舅则更是过分,爷爷见到孙子的尸体准备报警,却被两位舅舅拦下,不让他报警。出了这么大的事还想隐瞒,不知道是什么想法。爷爷和舅舅,对于孩子父母卖掉另一个儿子的行为同样没有做出应有的表态,任由两人胡作非为,酿成了又一桩惨剧。
二.当地医院不敢承担责任。医院认为这是家庭内部矛盾,不仅没有第一时间意识到家暴的可能性而进行报警,甚至还要求孩子家属赶紧带走尸体。医院和医生的这种行为显然是不能理解的。
三.孩子的母亲还有三个兄弟。这三兄弟在当地算是地头蛇一样的存在。当地很多人都知道孩子的父母家暴孩子,却迫于孩子母亲的威慑力不敢这件事情。因此,当地的政府的这种纵容也是造成这次事件的原因之一。
四.政府部门是不是应该在孩子还是幼童时对其父母进行筛查和定期走访,排查出这种不配做父母的人,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不让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在生产之前,对父母进行适当的教育,让父母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也许也是一个减少悲剧的办法。
五.为人父母,要知道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在哪里,什么雷不能踩,必须了解清楚。没有准备好之前,请别做父母。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派出所人员打小学生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派出所人员打小学生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