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30余亩农田修路被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30余亩农田修路被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行政村修路强占农民土地该怎么办?
经村民大会讨论后,决定对农村道路进行修建、扩建,有其必要性,也是公益事业,应当予以支持;但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经批准后,涉及占用农户承包地的,应当给予必要的补偿。发生纠纷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
1、第八条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2、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4、第五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修路占用私人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确定的单价为准,各地具体执行。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修路占地补偿费用应当包括:
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用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用标准根据需安置的总人口数计算。
3、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地方自行规定,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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