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派出所人员打小学生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派出所人员打小学生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江西12岁男童全身伤痕惨死家中,是被自己父母家暴致死的吗?
江西上饶12岁男童全身伤痕惨死家中,是被自己父母家暴致死的吗?
这个可怜的孩子叫康康,他有个幸运的弟弟被父母以四万元的价格卖了。爷爷曾经想过要把孩子找回来,又怕把自己儿子儿媳妇送进了监狱。
康康一直跟着爷爷奶奶在农村长大。由于要读书才去城里跟着爸爸妈妈。那晓得这就是他噩梦的开始。康康跟着父母时常全身是伤,他在死去的前几天还对爷爷奶奶说:不要让他回去,妈妈会打死他的。
在孩子死后,孩子的爷爷为了不让孩子枉死,选择报警。康康的父母投案自首。
两人交代康康的死因,是因为他们把康康绑着手吊起来。
有人说,一想到父母不需要考试就能上任就是一种悲哀。有的人天生不配为人父母。康康的妈妈肚子里居然还有一个孩子。
孩子肯定是被自己亲生父母家暴致死的,这个基本上是已经明确了。
首先,孩子死在了自己父母的家里,孩子的爷爷和舅舅都是目击证人,目睹了孩子的死亡以及孩子身上的家暴痕迹。
其次,孩子的父母之前一直存在家暴孩子的行为。这不是第一次家暴,而是第n次家暴。之前孩子曾无数次因为家暴而伤痕累累。
第三,孩子的父母已经眼看无法隐瞒,已经在案发两天后向警方投案自首了。警方也已经发出案情通告确认了这个案件。
第四,孩子的父母不仅家暴大儿子,还卖掉了二儿子。大儿子也是长期被丢在爷爷家里,让爷爷抚养。
这件事情重要的并不是找出凶手,因为凶手已经很明确了,相信他们也逃不过法律的制裁。我们需要探讨的是这件事给了我们什么教训,如何才能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如何让孩子们能在一个健康稳定的环境下成长。我认为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这件事情中,犯罪分子是孩子的亲生父母不假,但是孩子的爷爷和舅舅,同样需要为这场悲剧承担责任。爷爷明知道孩子的父母有家暴倾向,孩子被打死前还曾经逃回爷爷家,在这种情况下,爷爷还是帮孩子送回了火炕。而舅舅则更是过分,爷爷见到孙子的尸体准备报警,却被两位舅舅拦下,不让他报警。出了这么大的事还想隐瞒,不知道是什么想法。爷爷和舅舅,对于孩子父母卖掉另一个儿子的行为同样没有做出应有的表态,任由两人胡作非为,酿成了又一桩惨剧。
二.当地医院不敢承担责任。医院认为这是家庭内部矛盾,不仅没有第一时间意识到家暴的可能性而进行报警,甚至还要求孩子家属赶紧带走尸体。医院和医生的这种行为显然是不能理解的。
三.孩子的母亲还有三个兄弟。这三兄弟在当地算是地头蛇一样的存在。当地很多人都知道孩子的父母家暴孩子,却迫于孩子母亲的威慑力不敢这件事情。因此,当地的政府的这种纵容也是造成这次事件的原因之一。
四.政府部门是不是应该在孩子还是幼童时对其父母进行筛查和定期走访,排查出这种不配做父母的人,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不让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在生产之前,对父母进行适当的教育,让父母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也许也是一个减少悲剧的办法。
五.为人父母,要知道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在哪里,什么雷不能踩,必须了解清楚。没有准备好之前,请别做父母。
是被自己的亲生父母家暴致死的,他父母已经投案自首,目前正在接受调查。
江西上饶的男童康康今年12岁,一直和爷爷张永健相依为命,是爷爷将他带大的,父母一直在外地工作。
近日康康的舅舅发现孩子全身伤痕躺在家里的地上,就赶紧和张永健打电话,等爷爷回来的时候发现孩子全身冰冷,已经没有了呼吸,手腕上还有勒痕,便询问自己的儿子,也就是孩子的亲生父亲怎么回事,儿子回答夫妻俩把康康吊在那就死亡了,其他的不愿多说。
但是张永健认为是父母将孩子打死的,在事情逐渐要暴露的时候,康康父亲去当地派出所自首了,对自己打死亲生儿子的事供认不违。
我们传统文化都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但是这已经超出了教育的范畴,属于家暴,是违法犯罪行为,所谓“虎毒不食子”他们怎么能对自己的孩子下如此毒手?
生而不养,不如意就打,虐待两年自己的亲生儿子并致其死亡。
江西12岁男孩全身是伤,惨死家中。是他的父母捆绑住孩子双手,吊起来,孩子去世的。
他的父母已经到当地派出所自首,承认是他们把孩子整死的犯罪事实。具体经过警方还在调查中。
这个孩子一出生就被父母交给爷爷奶奶抚养,他的爷爷说,孩子父母在外打工,没有陪伴孩子成长,也没有承担抚养教育的责任,十多年只给过老人两回钱,加起来才一千块钱。
这样的一对父母不教不养就罢了,再怎么说也不能把孩子家爆至死啊!
真是禽兽不如,禽兽不如!
既然生而不养,为何还生?
孩子纵然有千错万错,不至于家爆夺命!
一些成年人,既没人情味,也没有人性,枉披一身人皮,连自己的孩子都能下此毒手的人,希望受到法律的严厉打击和制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派出所人员打小学生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派出所人员打小学生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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