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30余亩农田修路被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30余亩农田修路被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修路占了自家的林地,该怎样进行补偿呢?
记得我回答过类似的问题,我的观点是:首先只要是占用,肯定要给予一定的补偿,其次,根据占用单位的经济能力,如果是村组自筹资金或依托奖补资金修建、改善当地交通现状的民生工程,只能是看穿一点,村组实在是拿不出补偿资金,就当做善事吧。
占用林地的补偿标准
占用林地各地是没有固定标准的,一般随占用单位不同,工程不同而不同,网传的高标准不用相信,但基本采用以下模式。
修路属于永久性占用林地,永久性占用林地一般是一次性补偿,近年大约是每亩2-3万元(今年本地的风电企业补偿是每亩3万元,相对较高,仅供参考),不分地下、地上,主要是因为土地这一块的补偿额度较高,地上部分的青苗补偿相对较低,一并纳入土地补偿,林地上的树木归承包人所有,可以自行清理,也可以待施工单位清表后收拾走。临时占用林地补偿很低,一般每亩只有几千元,这里不细谈。
当然这是指一般情况,如果林地种植非常珍稀、附加值特别高的树木,需要提前沟通,具体在补偿办法里介绍。
占用林地的补偿办法
需要占用林地的工程在施工前,林地的占用单位会会同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了解当地的经济状况和物价水平,实地查看占用林地的植被状况,初步评估,拟定林地占用的补偿标准和办法,并征求被征用乡村意见,如果补偿办法得到各单位、各部门一致认可,就会颁布执行,如果存在不合理的地方,会及时磋商修正,直至各方满意。
如上文提到的一些特种种植,一般会在制定补偿办法时予以考虑,并与树木所有人适度沟通,拟定合理的解决办法,列入补偿办法,这样征占用林地在实施过程中就会开展的很顺利。
村组集体公益事业占用林地的处置办法
相对于国家和一些大型国有企业的征占用林地的补偿,村组集体征占用就很羞涩了,一般村组的公益事业,地方政府在工程施工验收后会给予一定的奖补,不会有专门的预算投入,所以征占用林地是依靠村组自己的能力来解决的。
一般情况下,村组会与被占用农户协商沟通,取得理解,在村组经济较好的地方,适度给予补贴,不好的地方,通过村组调剂山场解决。如果既没资金,又没山场调剂,就看村组干部做工作的能力了,大多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取得被占农户的理解和支持,本着自己也会受益的理念,给村组做善事了。毕竟村组修路占用的林地数量有限,而且也方便了自己山场以后的经营管理。
修路占了自家的地,肯定是要赔偿的,如果是国家占用,由国家予以赔偿,如果是集体占用则有集体参照国家标谁予以赔偿,赔偿分二部分,地上的树木一部分,分大小,成材和不成材。大小不一样的标准。地下为一次赔付,标准乘以'多少倍(一般为三十倍)以上供你参考。
谢邀!
您说的这种情况要看具体情况,有的有补偿,有的没有补偿。
纳入国家公路网规划的路
包括国道(比如高速公路、国家干线公路等)、省道(省与省之间的公路)、县道(县与县之间的公路)、乡道(县境内乡镇与乡镇之间的道路)
这部分公路又分两种情况:
一是纳入国家和省里年度公路建设计划的。也就是省以上财政安排了建设资金预算的。原则上,征占和拆迁都有补偿,而且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补偿。比如修高速公路,补偿内容和标准是最全、最规范,也是最高的。
二是没有纳入国家和省里年度公路建设计划的。这部分主要是乡级以下公路。多数属于地方政府为了发展经济,改善当地招商引资和百姓出行条件争取的公路建设项目。这部分道路,多数是省财政安排路基以上的建设资金(包括路基),拆迁占需要地方政府解决。地方政府就会采取不同的办法,有的给补偿,有的不给,即使是给,各个地区的标准也不一样。
没有纳入国家公路网规划的路
包括乡里、村子里自己修的路。多数属于村子里为了解决本村子的问题需要修的路。经过了村民会议讨论、表决,获得通过。同时,这几年国家实施了“村村通”工程,也就是村村通公路。
以上两种情况,涉及到的拆迁占,国家和省里是不给补偿的。具体怎么解决,各地的做法也是不一样。有的适当给些补偿,有的是串段。如果占用的是荒山,基本上没有补偿。
关于占用林地的补偿内容和标准
占用林地的补偿包括两部分:一是林木补偿:二是林地补偿。林木补偿,又根据林木的类型和生长年限等等进行区分,有的还需要进行评估;林地补偿,包括植被恢复费和林地补偿费。这个又区分人工林林地、天然林林地等等,补偿标准也不一样。
所以说,修路占了自家林地,有没有补偿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有补偿,你能够获得的有林木补偿和林地补偿。林地补偿又区分不同情况。大概是比照占用耕地的计算方式,占用耕地是按照10到30倍计算(一亩地1万到3万元),占用林地是8倍左右。我们这里,平均一亩在1万元上下。多数是荒山,6000元左右。
行政村修路强占农民土地该怎么办?
经村民大会讨论后,决定对农村道路进行修建、扩建,有其必要性,也是公益事业,应当予以支持;但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经批准后,涉及占用农户承包地的,应当给予必要的补偿。发生纠纷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
1、第八条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2、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4、第五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021农村修路补偿?
修路占地补偿标准是严格的按照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8倍来进行不同的判断。《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确定的单价为准,各地具体执行。
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30余亩农田修路被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30余亩农田修路被毁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