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5 日,市场传出“10 大基金公司要求高管退还过去五年的超额薪酬”系误传!】称,经求证了解到,在高管薪酬安排上,各家基金公司按股东方要求不同,限薪金额各异,不存在 10 大基金公司退还过去五年超额薪酬的情况。报道引述此前退薪的公募人士的说法,上述传言来源可能是统计口径所致,在 2023 年发放此前递延薪酬时,超过公司限薪界限需退还,结果以讹传讹成要求退还过去五年的超额薪酬。中基协 2022 年曾印发《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指引》,明确规定高管、基金经理等关键岗位绩效薪酬的递延支付期限不少于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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