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吃零食遭老师扇脸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吃零食遭老师扇脸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宣威两名中学生遭老师连扇耳光、揪头发殴打,并被飞踢到墙角,政府回应:事因学生吃零食,已获家长谅解。你怎么看?
- 你们被老师怎样打过,比如说扇耳光,打手心,讲讲经历?
- 海门:男孩被老师扇巴掌致牙齿松动,21天仅4天没被打, 你怎么看?
- 学生没默写古诗被老师狂扇耳光,老师过格体罚入刑事追责,同意吗?
宣威两名中学生遭老师连扇耳光、揪头发殴打,并被飞踢到墙角,政府回应:事因学生吃零食,已获家长谅解。你怎么看?
好像说一个老师多次警告、教育,学生不听老师才向班主任反应,这个说明这两个学生确实不知错,顽固至极。我想问高手们的是:遇到你是老师,你会怎么处理。说了学生不听就算了吗?还是班主任上报校长?还是上报家长?还是报警?……
你们被老师怎样打过,比如说扇耳光,打手心,讲讲经历?
小学三年级上数学课,没有认真听讲,我人矮,坐讲台下,老师就拿个木尺子从我头上打过来,尺子开裂了,勾住我头发了,当时好想钻地洞,后来他又让我伸出手心,啪啪啪打了几掌,对于一个女孩子这是羞辱,后来下半年家里有事我转学了!没想到那老师也转过来了,他居然还认识我,现在见到那老是还是会记起来,😡😡😡
海门:男孩被老师扇巴掌致牙齿松动,21天仅4天没被打, 你怎么看?
学习其实也是一个人的兴趣爱好也带有点天才成分在里边的,如果一个学生学习不好你认为他笨,这是一种极端的判断,他不可能在其它的领域就一无是处,老师你是教书育人的,只要你尽心尽力的付出了,有的同学实在学不会的,也要和学生的家长说明,不能动不动就打学生,现在是文明社会,不能给孩子的心里留下阴影,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能学的尽量学,学不了的你老师就是把学生打死也学不会的,你老师何苦让一个孩子受皮肉之苦,让孩子永远不记你的好而恨一辈子又何苦呢。无论老师还是家长记住,学习就像你工作一样的,你能在工作中会面面俱到吗?
读书带的天分在里面,但读不好书我从不打小孩,但她要是做错事,如放学后在街上玩,不回家,乱用钱,我会教训。我认为小孩应徳育放第一,学得再好,如果没有道德,那它就是祸星。这老师打小孩,打得牙都松动,应该是没有道德的体现,他(她)就不怕孩他爸报复,或二十年后,打他耳光吗?
如果出于对民族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角度出发,打学生惩罚学生(对于那些不听话不好好学习还故意捣乱的学生),是应该的,因为老师是第二父母。反之!怕管严了丢了饭碗怕遭报负,那就听之认之爱怎的就怎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作为难干的老师行业,当天和尚撞天钟最好。
学生没默写古诗被老师狂扇耳光,老师过格体罚入刑事追责,同意吗?
学生没有完成作业,老师有权予以教育惩戒,但是,这种惩戒是以不能体罚为前提的!“扇耳光”是错误的。
老师扇学生耳光属于体罚,超出了教育惩戒的合理范围,违犯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的要求,是不允许的,是错误的。
但是,老师在管教学生时实施惩戒超出了《规则》的范围,如本例中的“狂扇学生耳光”,老师的这种行为却是不能按照刑事追责的,甚至不能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罚。这是因为老师体罚学生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属于惩戒过度行为,明显不具有殴打、伤害的故意,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行政处分。
因此,学生没完成作业,老师扇学生耳光,属于违规,违犯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应该受到依据《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政处分,而不是按打架斗殴那样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说简单点就是,不能交由派出所处理,而是由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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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老师适当的体罚权是有必要的,但体罚应以不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和身体为前提,打耳光不妥,可以罚跑步,值日,补抄多遍等,应本着体罚也是教育的心态,不能泄私愤,侮辱学生。
扇耳光一次可以,算是管教惩罚。连续扇耳光就是侮辱了,应该入罪了。不过现在的老师大多数不管的,除非脾气爆的 没修养的才打学生。不过有的熊孩子也该打,属于班里的搅屎棍!
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教育学生遵守行为规范的体罚学生行为系职务行为,属惩戒过度行为,明显不具有殴打、伤害的故意,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行政处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吃零食遭老师扇脸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吃零食遭老师扇脸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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