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面试官盗用面试作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面试官盗用面试作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发现自己应聘投稿的剧本被公司用了但自己还没被录用,该怎么办?
这属于侵权,而且是现实生活中很常见却也让人感觉很恶心的侵权。
去年有一个很火的“黄小厨侵权事件”,和题主的遭遇是类似的。事件就是2017年4月份,A Communication公关公司指责黄磊任品牌创始人的黄小厨举办的noob市集的活动所呈现的现场,使其觉得其公司“没有中标的方案被深度‘借鉴’了”,声明对方涉嫌侵犯他们的知识产权。自此,双方开始一场网络论战,最终该事件也成为黄磊老师人设崩塌的导火索之一。吃过群众看一场精彩的撕逼大戏,其实直白来讲就是黄磊投资下的品牌黄小厨涉嫌盗用之前投标被毙掉的策划案,被人家公司挂出来了,套路就是品牌手下的活动公关想省点钱,从中吃点差价,拿着版权的预算分文未出用招标被否决的方案策划了活动。
我认为这个是明显的侵权,侵犯知识产权。但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在中国是一个比较尴尬的境遇。一方面,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加强,大家都越来越重视自己知识产权的保护,但是在中国这么一个历史文化深厚的国家,任何人的知识产权基本都存在被山寨对的风险。另一方面,知识产权的取证很难,取证之后认定侵权又是一个难关,而最终胜诉了,对于侵犯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损失认定通常又很小,远远无法和西方欧美国家对于知识产权经济损失的高评估和保护相提并论。
接下来就是具体谈一下知识产权侵权的相关法律知识,让有类似遭遇的人不仅知道被侵权了,更知道如何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识产权侵权的行为,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客观上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财产权或人身权,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侵权行为是对智慧财产创造者劳动的践踏和剥夺,是危害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腐蚀剂。近年来,随着社会各界人士对知识产权的不断认知,都有意识的尽量不对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进行侵权。
知识产权侵权一般包括商标侵权、专利侵权、著作权(即版权)侵权。题主这个就是明显的著作权侵权。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是学者们争议比较多的问题。有学者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构成的四个方面,阐述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1.关于违法性问题。这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一个重要的构成要件,虽然在学术界不少学者在研究违法性是否应独立地成为侵权的构成要件,但至少在知识产权侵权领域,违法性这个要件是必不可少的。2.关于损害事实(结果)问题。在一般民事侵权理论侵权的构成中,无论是三要件说、四要件说还是五要件说,都认为损害事实是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之一,但是已经有不少学者提出,在知识产权侵权构成中,损害事实(结果)已经不再是必需的构成要件,这也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的不同点之一。3.关于因果关系。这是一般民事侵权理论中,民事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但由于有些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并不要求有损害后果,因此只有对造成损害后果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需要确定侵权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时,因果关系的认定才有意义。4.关于主观要件。上文阐述的民事侵权理论中,构成一般侵权行为的要件之一是加害人主观上具有过错,但是,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并不是以主观过错为必备要件。我国的专利法第63条第2款、商标法第56条第3款均确立了无过错的侵权责任。从以上的立法例中可以看出,即使行为人是无过错的,也应承担侵权责任,只不过其承担的侵权责任要比有过错的轻,有过错的行为人除承担停止侵权、销毁侵权产品、消除影响等的侵权责任外往往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题主根据上述四个知识产权侵权构成要件,搜集相关证据,可以直接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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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调查犯罪记录为什么不给通过?
1,如果候选人所提供的个人身份信息存在造假,比如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虚假身份证号,没有真实户籍等情况都会导致背调不通过。
2,候选人的学历信息存在造假也同样会导致背调不通过。包括第一学历,最高学历和学位造假都属于不可原谅的状况。
3,候选人存在犯罪记录,比如吸毒史,盗窃史,或其他触犯法律的行为。企业为了规避用人风险,也会导致背调不通过。
4,候选人与前单位签署了竞业协议,在竞业协议没有到期之前,如果应聘相关的工作岗位也会导致背调不通过。
5,候选人在前单位的评价较低,如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出卖公司利益,在团队不愿意配合工作等等,也会导致背调不通过。
6,候选人和应聘企业存在商业利益冲突。如名下有竞争关系的工商注册记录,或者是不符合公司规定的回避原则,一样会导致不通过。
如何评价面试设计师不看作品的公司?
你拿去的作品只是参考,不会看作品就认为你能力高低。我面试的几个设计也是会拿出一些设计作品,有好有坏,大多数都是不错的,但给个图一搞就原形毕露了。如果作品是自己的还好,毕竟相差不大,临时给图设计肯定没有精心挑选的作品水平高一些。这样的人可以考虑试用一下,毕竟基础还是有的。如果是盗取的别人的作品那就不用考虑了。直接走人,人品不行,弄虚作假的人不可要。
公司不是不看你作品,只是不会只信你作品。所以还是劝告一些想盗取别人作品当自己作品去面试的朋友要三思。设计做不好可以再学,人品坏了就很难改正了。
多年以来,无论是我被面试还是我在面试时,都会看一些设计师的作品,但是看完以后,更多的时候是给一个命题,然后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发给我看。如果可以,就录用,如果不行就PASS掉了。
其实应该很少有设计公司不看作品就录用的,但是我想说的是作品只是一方面,公司不会因为作品就与你合作。
公司看重的是:你现在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不是你以往的丰功伟绩。毕竟任何公司都是商业机构。
《猎场》中胡歌冒用他人身份的情节可信吗?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猎场》之中胡歌冒用身份看似夸张,实际生活中遇到更让你意想不到
据悉,萧山法院最近审理了一起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案子,被告曾经是一名高管。他举手投足间派头十足,之前人家都叫他“任总”,月薪数万元计。这位“任总”清华大学工商MBA硕士毕业、拥有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北京户口……
然而事实并非表面那样,“任总”入职后,公司逐渐发现,这位“任总”能力很一般。企业人事工作人员开始直接从学校方面查学历。什么清华大学、建造师资格证等等,都是假的。跟任某摊牌后,任某自动离职了。但公司已经发了几万元的工资,于是报了警。
造成这样的闹剧无非就是两个方面,第一猎头,如今很多企业会为了高效的获得高端人才,都会跟多家猎头公司合作。所以,猎头之间的竞争不是谁比较专业,而是谁的动作最快。只要看到合适的,哪有心思求证真伪?
第二就是HR了,很经验的面试官会专注细节的提问,对于工作经验、应变能力进行提问,对于没有相关工作经验和能力的人立马露出马脚。其次是心虚,一看对方是高端人才,履历炫目就不敢提问,万一说错话得罪了人家,没准以后还是自己的领导。
所以,人生如戏全靠演技,这种“饿死胆小、撑死胆大”的闹剧不是没有,就看对方套路有多深了。
以下纯属探长个人观点..
请三思而后喷..
这种冒用他人身份的行为用一句话说就是“活的了一时活不过一世”
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出狱后的郑秋冬很清楚原来的身份在接下来的路会很难走,本身自尊心就很强的的他更害怕那些来自公司单位的“歧视”,于是便有了后来借用“覃飞”这个假名藏身。
这样冒用他人身份无论是在如今的小单位和大型企业迟早都要露馅,只是时间的问题。但根据《猎场》但是的时间设定,冒用他人身份的事情比比皆是,但被发现后,不至于坐牢,而是会被罚款,或者信用留下污点。
我想姜维导演也懂这一点,而在这里用“冒用身份”的桥段,应该是一个铺垫,一方面反映了当今社会有过前科的人在另寻工作时受到了一定的歧视,另一方面也突出的表现了胡歌饰演的郑秋冬在事业上的苦逼囧态以及内心挣扎的情感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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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面试官盗用面试作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面试官盗用面试作品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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