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租房半年发现是凶宅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租房半年发现是凶宅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搬新租房天天做噩梦?
都说梦是心头想,你是不是有事没事的也经常想梦里的事啊,如果试着换换思路,不去想它,或许会改变些的。
人物一理,到了新的地方,环境变了不适应,吃不好睡不安是常有的事,试着多于同伴交往,做一些快乐的事慢慢就会好起来的。
租客煤气中毒身亡,房东应不应该担责?
如果管道.炉具完好,不存在失修.老化等问题,与租户的合同条款签订较细,履行了告知义务,属租户行为导至的,房主沒有责任。如果非要房主担责,那是不是租户在出租内服毒.跳楼....也都要房主负责呀。
比如房东提供的煤气灶淋浴器等器具有老化或其他质量问题,如果发生事故房东将担责任,我身边就有朋友的房子因为类似事件被法院判赔了70几万,所以经过几个法律专业的朋友提醒,我已将家里出租房提供的煤气灶淋浴器等器具拆除,房客要用就自己装,房租每月我同意便宜个300.400,并且租房合同重新签,清单也要明确列明。这只是保护自己的一种做法。
租客煤气中毒死亡房东是否担责?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是因为房东租的房子里面,厨房用品年久失修造成的煤气泄漏,我觉得房东肯定是要担责任的,如果因为房东煤气设施没有问题,应该不要担责任,还有一种情况,是签订租房合同中明确规定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问题与房东没有关系,租房之前签了这个协议的话,房东是肯定不需要担责任的,如果没签相关协议,这个应该根据家庭造成的损失,律师确定,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责任肯定有,就看承担多少责任了,看出租房通风条件怎么样,存不存在安全隐患,与死者中毒死亡有木有直接关系
若租客煤气中毒死亡是由于房屋内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导致的,房东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在租客的责任方面,如果他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不存在违规操作的行为,则不应当承担责任;若租客存在使用不当的行为,他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双方签的免责条款一般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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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要分情况的。
假如是租客自杀:
南京栖霞的杨晶晶将自己的学区房租了出去,没想到租户却自杀身亡,从此房子变成了凶宅,于是她将租房公司告到了法院,最终被赔偿4万多。所以,租客自杀你是不用担责任的。
假如是租客意外身亡:
莞城的洪小姐在出租屋洗澡煤气中毒死了,房东最后被判担责两成,原因是没尽到提醒的义务,所以租户租你房子你也要承受一定的风险的,平常多关心一下自己的租户哦~
你认为该不该房东担责任?欢迎留言、转载、点关注~
租客自杀,或病死于出租屋,房东要承担什么责任和费用?有何法律依据?
一般情况下是不用负责的。
当然死者家属执意索赔,那是不合法的,也就是从人文和道德角度可以给,从法律上不需要给。
另外,死亡原因也很重要,比如要是煤气天然气自杀,还要有告之义务,否则要受第三方责任。如果提前告之那就不负责任。
还有出租的房屋是否有出租许可证,没有的话属于非法出租,还有和房客签定的协议是否有安全协议,一般街道等都会提供出租人这个协议的,如果有签那就没什么问题了。 第3方责任的话只是罚款,并不会涉及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租房半年发现是凶宅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租房半年发现是凶宅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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