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浙大贫困生晒旅游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浙大贫困生晒旅游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浙大努某被开除学籍,他还能找到好工作吗?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是从来不会缺席,努某某一而再再而三的去做一些违规违法的事,结果被判以强奸罪获刑,按理说这样的人就应该开除学籍,然而浙江大学念在他是少数民族,家庭贫困,还是初犯,对他进行了留校察看的处分。
但是这种人本性难改,完全体会不到学校对他的容忍,反而认为这是学校拿他没办法,该吃吃,该喝喝,该玩玩,在这种情况下还在外面旅游,而且还发朋友圈炫耀,看到这里,我都怀疑他的智商是不是有问题,因为现在的大学生对于网络应该是有敬畏之心的,本来发生这样的事儿知道的人应该越少越好,但是努某某却很高调,还晒朋友圈,这自然遭到了很多人的不满,尤其是被他伤害过的大学生。
于是浙江大学在10天以后,学校再次发布消息,决定对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
那么开除了学籍之后,他以后的工作好找吗?
没有了学籍,也就是说他的最高文凭现在是高中文凭,而且因为他的各学科都很差,在学校里不好好的学习,对他来说是要文凭没文凭,要本事没本事。
那么以后他的工作就会很难找,尤其是想进入大企业,几乎没有可能了,文凭是一块儿敲门砖,他连敲门砖都没有了。
比如某个同学在深圳实习,公司是大型的知名互联网企业,听说年薪还在30万元,但是这名同学因为找另一位同学替考,而且还是选修课,学校知道了这名同学,也错失了30万年薪的工作机会。
对于努某某来说,没有了浙江大学这块儿金字招牌,再加上自己本来在学校就没有真才实学,而且还正好毕业了,正面临着找工作,走到这一步,他的未来就是一个大问号。
当然大企业,跨国企业等是绝对不会录取这些人的,只有在那些小县城,进入一家小企业上班,或者干一些不需要文凭的工作。
本来是大好的前途,多么好的大学,努某却不珍惜这次学习机会,拿着父母供他学习的钱在外面不务学业,虚度年华,甚至走上犯罪道路,一切都是他咎由自取。
浙大强奸案,一次留校察看,7/31日公布开除,心理路程是什么?
以为仗着自己是少数民族的身份,丝毫没有悔过之意,生活该怎么过怎么过,不道歉不认罪,一开始加上浙大的处理结果,一味的纵容包庇但经过网络的发酵与质疑之声,可能是相关部门施加压力在7月31日深夜,“浙大发布”官方微信号发布浙大就学生开除学籍处分!
内容如下!
为何说努某某有学校的包庇质疑!
7月20日,一份浙大公布的文件《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XX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此文件在网上一经发出迅速引起网络热议!
网友们继续深扒努某某的历史,发现他并不是首犯,网友爆料称“努某某之前还曾强迫小学妹发生关系”,“努某某几次去酒吧,开台都是大几千的那种”,“这位同学糟蹋了20多个女生”。
有网友爆料称,2019年4月19日之前,她在某交友APP上与努某某相识,因为努某某说自己搞摄影的,两人才加了微信。2019年4月19日,努某以邀请该网友看学校为名,约其见面。当晚,两人到一清吧喝酒。
有网友表示,因为他是少数民族天生酒量好,之前也没去过清吧,酒吧夜店,于是就答应了。喝酒后发生的事情,她就无意识了。有便网友怀疑,她被下了药。其表示,当天醒来的时候,已经在一家酒店,“他做了与通报中对那个女生一样的事情”。
此外,另据网友爆料称“努某某之前还曾强迫小学妹发生关系”,“努某某几次去酒吧,开台都是大几千的那种”,“这位同学糟蹋了20多个女生”。
我猜测他的心理可能就如同坐过山车,犯罪后看到学校的处罚如此之轻,肯定感觉就如遨游天际,心想连学校都如此包庇我,妥了~这事儿妥了!谁知网友们继续深扒和他的黑历史,和给学校和相关部门施压,这不昨天就发出通告声明说注销学籍,这可能现在的心哇凉哇凉的!要我说就该继续加大力度,弄去关上!
浙大强奸案第一次留校察看是根据浙江省大学生违纪处罚条例决定的。当时的决定没有错。
网友对强奸案提出了异议,也列举了犯罪人平时生活作风很混乱。被骚扰的女生多人受到犯罪人非礼,也出面做出了举证。这就给校方带来了许多压力,同时也帮校方提供了开除犯罪人的依据和理由。
7月31日校方决定开除犯罪人是顺应了正义压力也体现了留校、开除的公正性。既申张了正义也保护了浙大的各誉。
这个开除留校决定充满体现了正能量,对社会的教育起到了警示作用。大浪淘沙,保优除劣这是必然选择,犯罪人开除出校是正确的,这对未来违纪违法的学生敲起了警钟。
浙大最初时的心理是治病救人,年轻人就读高挍不容易,开除了这个学生就等于失去了人生奋斗第一个平台,也意味失去了一切。留校察看并不是浙大原意,只是依据浙江省大学生违纪处罚条例做出决定的,浙大当时的留校察看并没有完全错。
总之该开除出校的犯罪人已开除,对浙大也起到了保住名声的作用,更加体现了校方没有保护坏人之不正之风。
我的理解分折水平有限,没有更多论证去说明对错,这就是我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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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粒老鼠屎,霍霍了一锅粥!
浙大如此不爱惜自己的羽毛,着实令人唏嘘不已!
2014年时,浙大一学生,偷盗行为,被学校开除了学籍,本无可厚非。
然而2020年,却对一强奸犯,却从轻处理,网开一面,“留校查看”保留学籍。
都是刑事犯罪,处理结果却大相径庭,能不引人热议么?
浙大作为985,211之类高校,可以算是全国明牌大学了,作为高等学府如果不能,言传身教,一视同仁,坚持公正,公平,又如何教育浙大的学子?
尤其这个“从轻处理”,俨然没有考虑过受害女性的感受,仅是草草了事,息事宁人。
可惜啊!浙大奖惩部,打错了牌,低估了现在是信息时代,网络时代,将浙大放在风口浪尖上。
处理如此草率,如此有失公允,自然引发网友热议,各方学者,参与纠正错误:
“考虑到努某某是初犯,且已强烈悔改,并恳请获得改正机会,以及其来自民族贫困地区、又是毕业生等情况,学院从教育挽救民族学生出发,提请学校酌情从轻对该生的违纪处分。”
最终浙大迫于舆论压力,放弃了努某,纠正错误,给与其“开除学籍”的正常处罚。
有不有点挥泪斩马谡的感觉?
名声自己臭了,只能减小影响了。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公示公正的处理问题,才是浙大应有姿态。
但是也要为浙大这次“自纠,自救”点赞,最起码对的起浙大这个牌子。
浙大强奸案事件,让我们再一次看到浙大的“护犊情深”。
努某,6月份毕业,7月份学校处理结果留校观察。这波操作必须给个“赞”!
我特别注意了下,给出留校观察的理由,一是少数民族!二,学生会干部!三,贫困生!四,真心忏悔!
然后就有网友扒出,少数民族做不了假,但是贫困生有待考证,经常出入酒吧,用的单反相机都价值上万,这些都不是贫困生消费的起的。公安机关受理后依然不断撩骚女生!
紧接着爆出的“哈工大学生因为两门选修课找人替考作弊,两人均被开除学籍”的事情一对比,网友们集体表示“仅仅是留校察看,是不是浙大的处分就像闹着玩似的?”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就改,善莫大焉!
可能校方认为,培养人才不易,犯了错要给别人改错的机会,不要一棒子打死!我想说,随着事件的深挖,努某不是初犯,他是个惯犯,这样的人完全担的起刑事处罚!
并且当事人报警后,没有收敛,这是在藐视法律!
对坏人的容忍就是对无辜人的残忍,有一句话说的特别好,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这种处理当时是要给流氓“镀金”啊!
在舆论的压力下,浙大做出了开除的决定!为什么要靠舆论,努某才能得到应有的惩罚?爱惜人才没有错,但前提是他确实是个人才!
三观很重要,都要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浙大贫困生晒旅游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浙大贫困生晒旅游照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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