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浙大贫困生晒旅游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浙大贫困生晒旅游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到底是舆论开除了努某某,还是浙江大学开除了努某某?
浙江大学终于不护犊子了,决定对努某某进行开除学籍的处分,到底是舆论开除了努某某,还是浙江大学开除了努某某,当然是浙江大学开除了努某某,但是浙江大学肯定也是受到了舆论的压力,为了保留自己学校的声誉,也为了显示浙江大学的校风校纪,必须对努某某进行从重处罚,启用了学校的最高惩罚,决定对努某某进行开除学籍。
如果一开始浙江大学就对努某某进行这样的处罚,也就不会引起这么大的影响,现在即使做出了这样的处罚,也很难挽回浙江大学的声誉。
努某某因犯有强奸罪,这已不是简单的违反校规校纪了,而是违反法律并且判刑了,对于这样的大学生,相信在哪一个大学都是难以容忍的,别说是大学了,我上初中的时候,班里的同学打架被关进了劳教所,结果都被学校开除了,更别说是在浙江大学,这样的事真的难以容忍。
网传一份浙大针对此事的说明,努某某获刑后强烈悔罪,再加上是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又是毕业生等情况,努某某希望学校能从轻处理。
然而努某某被学校处分之后,根本没有悔罪之心,反而在朋友圈儿晒自拍,还发的是到哪去旅游,简直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而且有的女生现身说法,努某某多次骚扰女同学,绝非初犯而是惯犯,于是关于很多努某某在学校的丑闻被爆出来,努某某学习总是在后几名,经常在校外租房住,出入各种学生不宜去的地方。
于是在舆论的压力下,以及努某某自己,不收敛,学校重新对努某某进行了处罚,终于开除了他的学籍。
努某某在犯罪以后,学校没有引起重视,反而想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不对努某某的事情做进一步的调查,都已经被判刑了,还想袒护!结果也暴露出了浙大管理上的一些问题。
因此这个问题,我认为是舆论开除了努某某,浙大反而是一种无奈之举,相信浙大一定会吸取教训,严明校纪校规使这样的事不再发生。
这是互联网舆论监督下努力的结果,这是一场胜利。也让所谓努某某触犯了法律不能再逍遥的结果,也是对于浙江大学等事业单位进行监督与纠偏,让他们知道了民心所向的结果。
互联网的舆论监督生态下,让我们知道与参与了,表达了我们的心声与看法。你可以看到2020年以来,许某某事件,方方事件,杭州来某某的谋杀,努某某的未遂事件、平安经事件、精日分子季子越事件等一系列具体事件。
这一系列事件被揪住了,被网络发酵之后,迅速传播到各个角落,然后就是各方的观点交锋之下,形成了普遍,甚至是一边倒的反对之声浪时候,就可以对于所谓的政@府,事业单位形成强大对的舆论压力,对于他们的所谓处理意见的不满,甚至让他们能够迅速做出反应,并不得不重视有道理的舆论之时,做出的处理决定。
作为明显的事件就是浙大努某某的事件,浙大的一纸公告让这位努某某所犯的强@奸未遂事件就能如此了结,让我们所有人都感觉到愤怒与反对之后,形成了一股反对的声浪之后,浙江大学即使在怎么高高在上的位置,也不得不重新审视了此事件所牵连到社会的影响。
最后改成了把努某某取消学籍,开除的处罚决定。让我们终于感觉到了这才是应该有的结果,而不是被人为干预的结局。
但我们每个人都是互联网的原住民,我们仍然要遵守“不造谣,不传谣”的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框架之下,才能表达自己的意见与看法,也未必不是一种参与社会治理的行为,一种国家赋予我们的权利。享受权利之时,要履行义务,更要守住法律法规这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与底线。
你认为如何呢?欢迎你讨论。
浙江大学对强奸犯学生的处罚决定合理吗?
浙江大学对犯强奸罪的学生处以留校察看的处分,如果默认这种结果是公平合理的,那可能需要向公众解惑二个问题:
第一,哈工大的两名学生因为作弊被开除学藉,与犯强奸罪的浙江大学学生相比,他们实在太冤,比窦娥还冤。
哈工大的学生既然有冤,是否应该彻底平反恢复名誉,并给予必要赔偿呢?
第二,浙大的努某某假如只是留校察看的处分,由此而产生的后果是,浙大从此再无开除学生的任何理由。
今后浙大的教授学术造假,学生考试作弊,男教师欺负女学生等等,与强奸犯罪对比都不算什么,浙大将以何种理由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浙大对强奸犯学生的处理,水平的确不是太高,更可能开了一个很不好的头,今后全国的高校有可能以此为参照,果真如此,浙江大学将何以向历史作交待!
不可孤立地看浙大对少数民族学生努某某的处理结果,其影响将会是十分深远的。
浙江大学一学生犯强奸案被学校处以留校察看的处分,我认为这是非常不合理的。该生应该被开除学籍,为什么这么说呢?
强奸是非常严重的一种罪行,犯有如此重罪则说明该生道德败坏,应该被开除。浙江大学作为国内985高校国内一流高校,应该以身作则,肃清学校不良学生。如果任由该生在学校大行其道,那么这个学生树立了一个坏的榜样,以后将如何约束老师和学生?浙江大学应该向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习。哈尔滨工业大学一学生仅仅因为考试作弊则被开除学籍,由此可见,哈尔滨工业大学对于学校的校风和校纪是非常的重视。浙江大学作为国内985一流高校,也应该像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习,将哈尔滨工业大学视为榜样。
对于犯有如此重罪的学生应该从严处置,要用雷霆手段强硬出击。现在浙江大学受到网络和社会的各方面的质疑,这些质疑声音严重影响浙江大学的声誉。
假如浙江大学依旧执迷不悟,那么以后还会有学生报考浙江大学吗?还会有学校相信浙江大学吗?还会有人相信浙江大学公平公正吗?还会有人相信浙江大学的学术环境嘛?都不会相信了,正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浙江大学这次真的要好好吸取教训,努力校正自己的学习行为,给予该生以严厉的处罚,而不是仅仅是留校察看,应该向国内表现比较好的大学进行学习,看看人家是如何处理此类事件的,希望浙江大学能够给广大网友和社会一个合理的解释。
完全不合理,也没按照浙大的学生管理条例进行处罚,这是典型的看人下菜碟啊,其中必有缘故。
一个高校尤其是浙大这么著名的重点大学,在这件事情上,能如此处理真的很让我惊诧。公平公正从何谈起,浙大的学生管理条例难道不适用于这位同学吗?难道他可以凌驾于“制度”之上?看来这位刑事犯罪的同学不是一般人啊,要不然怎能有如此的待遇!
浙江大学这回应该好好的反思了,相比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对学生考试作弊予以开除学籍来看,你们做的真是不够严谨啊。
7月20日,一份关于“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在网上引发关注。
这份决定显示,2016级学生努××犯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因此被浙江大学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浙江大学2016级学生努××犯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被浙江大学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该处分结果一出,受到了不少网友的质疑,认为处分过轻。
浙江大学给予该生极大的宽容,那该生是否是一个值得学校厚爱的学生呢?据知情人士爆料,努某某就读土木系,成绩很差,经常出入酒吧。
同样也是7月21日曝出的新闻:近日,哈工大威海校区一份处分决定引起网友热议。
文件称,该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大四学生杨某,在两门考试中找黄某某替考,两人因考试作弊被开除学籍。
网传杨某考试前已获得腾讯offer,在深圳实习。
网友感叹:“处罚是不是太重了?”学生因为作弊,就遭到了学校开除处分,哈工大的处分决定被网友质疑是否“下手”过重。
强奸犯被学校留校察看,作弊学生被开除,“没有比较就没有鉴别”,这两件事搁到一块儿,还真是一个饶有兴趣的话题。
当然,这涉及到两所高校,处分决定都是依据校纪作出的,似乎无可厚非,但社会反响却绝对很大。
由此,不免让社会深思。高校该怎么管理学生?该制定怎样的校规校纪?要不要考虑处分造成的社会影响?这也许是不少人想追问的。
强奸罪是重罪,是很难让社会理解和宽容的罪行,而作为天之骄子的努××恰恰犯有如此罪行,再加上他平时的一贯表现,他反而被学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显示了特别的“人文关怀”,自然会引发舆论的质疑。
7月21日上午,浙江大学值班室一名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回应称,7月20日浙江大学紧急召开了会议,正在研究处理此事,后续情况会再公布。我们期待浙江大学能慎重处理此事,别让名校的牌子让强奸犯给搞砸了。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位努姓的少数民族学生,来头不小。不过他幸好在浙大犯了事,你到哈工大试试,别说开除了,工作都不让你找,进去尝尝铁窗的滋味,学一学什么是法律大于天。
目前这位的背景还不明朗,看看他的辉煌历史吧:在深圳某著名中学就读,然后回新疆高考,期间享受了50分加分。想想,一分就甩人几条街的高考,一下子差不多就把高考大门打开了嘛!
当然啦,还不止这些。该学生据说自己买得起单反的,可有趣的,人家居然还享受着浙大给予的特困生待遇!就想说,浙大的学生好有钱呀,贫困生比我这个工作几十年的人都游刃有余。
别急,还没完呢。贫困生同学最爱酒吧了,一来这事是发生在酒吧和酒店,二来此同学多次被人看到在某酒吧豪华消费。普通人也就罢了,你拿着爸妈的钱去胡吃海塞,祸害的是他们,可你祸害了无辜的女性啊,这都不能用人渣来形容你了,你违法了,你比哈工大打小抄的两个学生恶略太多了。想问,是法大于天吗?还是权与钱大于天?
而哪位背后掌握巨大财富或者权利的人,和浙大又是怎样的息息相关呢?乃至于置于全体国人面前,都能够振振有词:初犯,贫困生,治病救人,不知道将来还有什么,可以作为你们包庇强奸犯者的遮羞布?而你们遮住的哪里是一个劣行斑斑学生,而是你们自己不可告人的隐疾吧。
浙大,之前在我心目中,那也是新兴的一个重点大学啊,可惜啊,和传统大学比如哈工大比如我的母校比起来,现在真的不想提起了。
也希望这事浙大不至于讳疾忌医,把过去不当的做法予以修正,否则,浙大,这个好不容易积累起来的好名声,都被你们一把抹黑的没了人样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浙大贫困生晒旅游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浙大贫困生晒旅游照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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