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凌晨打车被强制猥亵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凌晨打车被强制猥亵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广州18岁女生遭网约车司机性骚扰,司机涉强制猥亵被刑拘, 你怎么看?
- 广州出租车司机骚扰17岁女乘客,已被警方带走, 你怎么看?
- 你坐公交车的时候,遇到过哪些变态的人?
- 阿里女员工事件男主不批准逮捕,能否说明王某文是清白的?
广州18岁女生遭网约车司机性骚扰,司机涉强制猥亵被刑拘, 你怎么看?
不请自来,我觉得一切先看看证据,现在各种反转的事实在太多。如果警方证明司机的确犯事,刑拘起诉应该。如果不是,还个清白司机也不冤。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是停留在口号上。
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罪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男性女性或者儿童的意志,强制猥亵男性女性或者儿童,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广州出租车司机骚扰17岁女乘客,已被警方带走, 你怎么看?
1:必须依法严惩,整治出租车猥亵的不正之风。
2:出租车应该像以前一样在驾驶座旁边设置一个防盗网,这样可以保护司机自己,也可以保护乘客。
3:出租车公司应该规范司机的职业素质,定期培训,并安装好监控以及乘车安全的软件,更加好地维护乘客利益和出租车行业的良性发展。
4:在出租车上设立一键报警系统,防止乘客和司机出现意外。
你坐公交车的时候,遇到过哪些变态的人?
在苏州的2号公交车上我遇到一个尤其变态的男人。
当时我住在木渎,在园区上班,有一次周末加班,中午结束工作,坐上2号公交车上回去的路上,在市区上来一四十多岁的男人,男人一上车就左顾右看,笑起来比较猥琐。
男人坐在一对年轻漂亮美女前面的位置,车子开了2,3战路,男人拿出来一ipad(十几年前了,具体什么有点搞不清,就是播放器)开始播看视频,当时我坐在车子最后一排,由于位置较高,大概能看到视频内容,里面都是赤LL男女打架的场面,男子还特意把视频举起来,一边看视频,一边不时的回头笑嘻嘻看后座的美女,过了几站,美女实在无法忍耐,移到另一侧的空位上,这个男的又跟了过去,由于前面没有空座,这次是坐在她们后面,男子一边看着美女傻笑,同时把声音开的很大,几乎整个车厢都能听到那刺耳的声音,时不时的,男人还挥舞着拳头,想打架的阵势。
后来两位女生在水上乐园附近下的车,男子有开始找寻对象,一直接近新区水厂男子才下车。
男子不知是变态还是精神不正常,当时刚工作不久,也没有足够的勇气去制止,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如果是现在,也许应该去制止吧!
我高中的时候,是坐公交车回家的。那个时候没有地铁等出行方式,所以很多人只能坐公交车回家(大城市的,骑车的话可能比较远,天气也比较冷或者热),所以公交车在晚高峰是特别挤的。
当时我靠着一个栏杆站着,有一个西装革履,手拿公文包的男人站在我旁边,他拿着公文包的那只手,就在靠近我的这边自然垂下,我也没觉得有什么。
那个时候是冬天,我们教室里很冷的,老师不允许关门关窗,所以我穿了好几条裤子,但是渐渐地,我感觉有人在摸我的下体,我才发现就是那个西装男!
我赶快用尽全力挤了出去,挤到了车厢后面,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他却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真恶心这种人!
后来有一次我已经毕业了,也是坐公交车,当时那个公交车特别空,但是我不想坐,我就站在靠近后门的地方。
然后有一个中年大叔,差不多五十岁吧,就突然站起来,装作站不稳的样子,一把抓住了我的手。
我真的不信他是真的站不稳。
呵呵。
我快60了,坐公交车遇到的事情以及奇异的人当然很多。
1,变态的老乡。一帮老乡一起上街,公交车比较拥挤,下车以后,一个老乡石某某走路一瘸一拐的,落在后面,另外一个老乡说,这个混蛋,刚才在车上拼命往人多的那边挤,肯定是做了坏事。于是大家审问石某某,他说,车上那个人拼命往外身上挤,我实在忍不住了。
这个宝贝,很快回老家了,音讯全无。我想,以后也不会有出息。
2,东部国际大都市。从小到大,来来回回经过那里太多次,几乎每次坐公交车,总有妇女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对着骂街,b长b短、祖宗十八代的b都要骂遍。幸亏她们从来不会动手动脚。我想,这些也是变态的人。
3,我自己的感悟。公交车以及地铁上人与人密切接触,鱼龙混杂,难免发生不愉快的事情和情绪。因此,根据危险系数,分为以下几个程度。第一,咸猪手,危险系数0.9,如果有不应该有的动作,恐怕会有牢狱之灾,起码也是关几天。第二,扭曲腰,就是以上老乡的下流动作,很容易被人告发,危险系数0.8。第三,螳螂腿。危险系数0.5,纯粹是变态,才会用腿触碰别人。最终会遭受白眼或者嫌弃。就是说,在人员密集的地方,不能与异性保持距离时,千万需要管理好自己的手、腰、脚。
4,我唯一遇到的一次奇遇。在地铁上与女同事偶遇,一起上车,实在挤得人贴人。女同事突然正对我,来了一个熊抱。我一路想着怎样保护美女,竟然没有一丝一毫的非分之想。以后上班,我们都像从来没有发生过这件事情。
二十几年前在公交上离我不远一个女孩突然大骂身边一名男子,“你个流氓摸我胸!”,有几个男人正要出手教训男子,这时那名男子带着哭腔委屈的指着她胸前的口袋辩解到“我不是流氓,我是小偷……”。奇怪的是刚才计划出手相助的几名男子马上露出惧怕的神情转身别处了。那时我还小不太懂,小偷比流氓更厉害更可怕吗?
好多年前遇过一个扒手,要偷我钱包。我自己不知道,然后站我斜对面一个女的看到了,着急,又不敢说。于是老给我使眼色,弄得我莫名其妙。后来小偷没得手中途下车了,那女的才告诉我。[捂脸][捂脸]
阿里女员工事件男主不批准逮捕,能否说明王某文是清白的?
王某文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猥亵周某被治安拘留十五天,这到底是“清白的猥亵”?还是“清白的拘留”,难道于谦的“要留清白在人间”,王某文同志可以独享。虽说是王某文不入《刑法》的强制猥亵,但他实实在在是猥亵周某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治安拘留十五天,如果王某文没有享用这十五天的治安拘留,那就真是清白无误,可惜不是,王某文也只能自认倒霉。另外王某文还有避孕套在手,这是否也可以作为王某文“清白的证明”?
公安机关不批准逮捕王某文只是说明王某文不是犯罪而是违法,并且还作了对王某文治安拘留十五天的决定。可见王某文的“清白之身”早已荡然无存,“污浊之身”那还是当之无愧的。从这里也看出一个问题,我们现在有很多人法制观念非常淡薄,是非现念更是辩别不清,一个被治安拘留十五天的人,还证明他是清白,这种谬论是无知或者是别有用心?真的是值得大家反复思考!最后用达雷尔的一句话作结束语: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
谢谢邀请!
公安机关在办了案后,将申请批捕书报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在阅卷后认为此案中因某一方面的证据不足或者讲是没有证据说明,可以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要求补充侦查,等证据补充齐全时再作出是否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批示;或者事实不清、证据不全、问题并不严重、不大的也可作出免予起诉、不起诉的决定。
本案中检察机关阿里男作出不批捕的决定,并不说明阿里男是什么问题都没有是清白的,阿里男虽然没有强奸阿里女,但阿里男毕竟涉嫌猥亵的违法行为客观事实是确实存在的,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条款,也受到了法律的惩罚,被行政拘留15天,算是给他一辈子的人生中的一次教训吧。
阿里女员工事件男主不批准逮捕,能否说明王某文是清白的?
虽然不批捕,但是王某文不是清白的,公安机关对其治安拘留十五天就已经说明问题了。
从现在已经公布的情况看,王某文的案情有三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是,的确强奸了,但是作案者是老司机,经验多,警方没有查到足以证明强奸的关键证据,无法认定。
第二种可能是,没有强奸,但是强制猥亵了,同样的原因,证据问题,只能认定猥亵发生了,但是情节不算严重,属于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范畴,因此只能予以治安拘留。
第三种可能是,的确有不严重的猥亵,确实达不到定罪标准,但是违法是坐实了。
《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从公安机关作出的治安拘留十五天来看,王某文至少是猥亵他人,受到顶格处罚,因此不能说他家是清白的。
清白?如果有清白,为什么还要拘留他十五日?不批准逮捕的原因就是证据不足!
这警方通报内容,明眼人一看就知道,王某文猥亵女员工是实锤了,只是因为两人是同事,是朝夕相处的团队伙伴,没有足够客观的证据,很容易被做成你情我愿的婚外情。也是因为这个缘故,才有了王某文妻子两次在网上的发文,针对警方的调查取证,圆编其夫不是猥亵而是因为对方有预谋的引诱,一不小心差点犯了男人都会犯的错,只是她夫意志力力超所有的凡夫俗子,在最后时刻堪比圣人柳下惠,为她守身如玉!这一切都是女员工周某这个撒谎精狐狸精的错,是她假装醉酒设的局,让她家清清白白的夫君从此有了一个洗不掉的污点!
网上的许多男人也认为她说得在理,谴责周某说谎诬陷,说毒蝎女人真可怕,白兔男人好可怜,还说警方照顾周某的面子……真是越说越离谱!周某是什么重量级的大人物,是什么财阀公主吗?需要警方照顾她的面子?我们国家的司法机关主持着社会的公平正义,法官判案,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此基础上,警方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说警方照顾周某面子,这是存心在打警方的脸吗?
周某喝醉酒,记忆产生了断片,有可能证词不合逻辑,但是被猥亵被伤害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只不过没有客观有效的证据来为自己伸张,反而被加害者倒打一耙,她的悲催遭遇让人唏嘘不已!
所以,所有职场女员工都要警惕起来,要多留个心眼,不要相信自己的团队伙伴,特别是身边的男同事;出门在外,千万不要喝酒,如果谁劝你喝酒,就把酒水泼他一脸!宁可丢了工作,也不能委屈自己,把自己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一定会来。
周姓女把一个正常的男女接触行为,硬生生地告人家强奸,并大张旗鼓在阿里的食堂大闹,搞得阿里名誉扫地,千夫所指,满城风雨,全国皆知。
男女之间的事,红线是很难界定的,但是女人以弱势者姿态,很容易得到社会的支持。只要女人状告你猥亵,男人都逃不过劫难,轻者拘留重者监禁,男性一向都很被动。如果说摸一下或搂一下女人就是猥亵,那我想说99.9%的男性都干过,所不同的是我们庆幸自己,没有遇到处心积虑的女人,所以我们不要把自己充当道德典范来指责别人。
此案有没有反转不好说,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周某属诬告,她的800字诉求信上写的是王某强奸。不管她是出于明哲保身还是个人私怨另有所图,明事实证明她在撒谎,王某可以反诉周某诬陷罪。
用心歹毒戏精的女人,利用社会的善良和同情心,活生生的演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好戏,用谎言消费了社会对女性的同情心,扳倒了几个阿里高管,实属可恶。我们维护正义,但对这种用心险恶的犯罪行为,不能轻易放过,用让她承受高昂犯罪成本。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凌晨打车被强制猥亵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凌晨打车被强制猥亵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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