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女子坠楼砸中路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女子坠楼砸中路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哈尔滨女子患癌症晚期,在医院跳楼砸倒楼下路人,对方当场昏迷倒地不起,围观者叹息:有啥想不开的, 你怎么看?
- 湛江男子疑因债务纠纷杀人后跳楼,砸死45岁女子,如何追责?
- 四川一男子坠楼砸中路人,坠楼砸死路人会被判刑吗?
- 重庆31岁男子平安夜跳楼自杀砸死2名路人,均为高三艺考学生,学校正配合调查;死者家属或在外打工。你怎么看?
哈尔滨女子患癌症晚期,在医院跳楼砸倒楼下路人,对方当场昏迷倒地不起,围观者叹息:有啥想不开的, 你怎么看?
我比较赞成这个女人的这种死法。我国目前还没有实行安乐死,对于癌症患者来,他(她)们有权力选择自己的生死。癌症患者的自杀与一般性的自杀,有着根本的不同。癌症患者所遭受的痛苦,只有他(她)们自己才能体会的。那种病苦,那种绝望,那种悲哀和无奈,只有一死才能够得到解脱。
我不认为癌症患者选择死亡,就说明他们的心灵是自私和软弱的,恰恰相反,他们是用自己的方式选择了“安乐死",尽管这种死法是那么的残忍和无法接受。
至于文中所说的哈尔滨的女子跳楼时砸中了路人,只能说是个不幸约意外。
我是相当佩服这个跳楼的病患,我感觉自杀都是勇士,所以才有安乐死,有许多人不怕死,但真的怕自己动手,还有的就是被病痛折磨到一定时候了敢自己下手,可失去了动手能力(行动不便),想开就是来到这个世界我们自己不能做主,离开时我们自己也是无能为力。趁当下身体好,多享受生活的美好,一旦到了哪天也不后悔,勇敢面对吧!
湛江男子疑因债务纠纷杀人后跳楼,砸死45岁女子,如何追责?
先来看看来自警方的警情通报,了解一下事件的具体情况:
从通报的内容中我们可以大概得出以下几点信息:
- 跳楼男子在跳楼前几个小时刚刚制造了一起恶性伤害事件,并造成了一人的死亡;
- 跳楼男子制造砍人事件的原因很可能是债务纠纷;
- 跳楼男子跳楼时还砸中了一名路人,造成了路人的死亡;
- 跳楼男子当场死亡;
- 跳楼男子疑似是在自己家里跳楼。
家属需要替跳楼男子承担民事责任:
首先,跳楼男子的行为是可以明确是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由于当事人已经在跳楼中死亡,要去追究刑事责任俨然已经不可能也不现实了。但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不代表不用承担民事责任。当事人的家属向被砸中的路人家属进行相应的民事赔偿。
如果家属拒绝承担民事责任怎么办?
跳楼男子家属肯定是逃不过民事赔偿的。以跳楼男子本身的年纪,他应该是有一定财产的,而他去世之后,他的所有财产将由他的家属继承。如果男子跳楼的房子属于他本人的财产,那么这个房子应该是值不少钱的。家属理应从这笔财产中拿出一部分用于赔偿。如果不愿意进行赔偿,法院可以进行强制执行。此外,我们不知道跳楼男子和被砍死的男子之间的债务纠纷的具体情况,不知道其中是否也可以追回一些债务。
四川一男子坠楼砸中路人,坠楼砸死路人会被判刑吗?
如果是意外坠楼,不需承担刑事责任,但要承担民事赔偿。
如果是自杀把路人砸死,那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上面两个有前提,那就是这个男子还活着,如果这男子自己都死了,那就什么责任都没有。
重庆31岁男子平安夜跳楼自杀砸死2名路人,均为高三艺考学生,学校正配合调查;死者家属或在外打工。你怎么看?
答,重庆31岁男子平安夜跳楼自杀砸死2名路人,是高三艺考生,我看到这个新闻比较震惊,觉得31岁,高三生多么年轻的生命,就在死者跳楼的一瞬间完了。重庆的男子你或许是一名抑郁症的患者,或许你遇到让你伤透心的事,选择轻生,或许你遇到更多·........,你死了就算,为啥选择繁华的商业街,或许你心存侥幸才选择让更多人看到你,为你去收尸,去通知你的家人,或许你跳下去死不了有人报警把你送医院。但你不顾行人的安全,还拉上无辜的孩子,他们为了自己的前程还奋斗在一线的孩子,高三,多么美好的年龄,他们的梦想肯定很美好。你让孩子的父母咋能承受得了这突入其来的噩梦。你的举动给这两个家庭带来毁灭性的灾难。
孩子所在的学校也在为两孩子的不幸感到惋惜,正在接受调查,孩子的家属在孩子遭遇不幸时或许还在为孩子上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而努力。这噩梦让他们瞬间觉得天要塌下来。
通过这件事不管调查结果如何,人已经没了。但我们通过这件事,得到的启发,平时我们每个人走路的时候多长一点点心眼,如果觉得好大的建筑物旁有施工或者可疑的人或物尽量绕过,不要让那些不明物坠落下来给我们人身安全造成伤害。最后我说轻生的男子死有无辜,你是世界的人渣,孩子的家长节哀,让逝者安息,一路走好。
闹市、平安夜、人流如织,好好的走在大街上的两个女孩子因为陌生人的自杀被无辜牵连,失去了生命。
自杀者选择平安夜在人流量非常密集的三峡广场跳楼,究竟是什么样的想法,现在人已经死了猜测也没有用。
惋惜的是这两个女生最小的才15岁,本来可以有大好年华,却因为飞来横祸生命只能戛然而止。
根据新闻报道,两名被砸中的女生都是高三学生,其中一名学生正在参加艺考培训,身份已得到学校的证实,而另一名死者为綦江中学高三女生。据綦江中学老师表示,女生到重庆就是为了参加艺考培训。
飞来横祸,这四个字囊括了太多的无可奈何和悲痛,你不能预见它、也不能改变它。
类似的事件还有:
2018年5月30日,陕西西安一男子跳楼,砸中一名路人,两人当场死亡。
2019年6月1日,四川眉山年仅25岁的侯先生跳楼,砸中楼下正带孙子散步的周女士和她不到3岁的孙子小陈,3人死亡。
2019年8月19日,黑龙江哈尔滨一女子从哈尔滨市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大楼跳下,当场砸中一名路过男子,男子倒地不起陷入昏迷。女子为癌症晚期患者轻生跳楼,被砸男子胸椎骨折。
2019年10月10日,江西吉安一女子坠楼,砸中一名路人,两人皆不幸身亡。
像这类的事件还有很多很多。对我们来说,可能一会就忘了,可对遭遇横祸的人和他的亲友来说,这种打击又该有多大。明明有在好好努力的生活、明明没有作什么恶,就祸从天降。
人归根结底也是一个动物,只要是动物,都会害怕死亡。人为什么会自杀成功,绝大多数就是两种,第一就是绝望了,第二就是有很多便捷的手段。
而绝望中最大的一部分,就是自以为自己不再被社会关注,无人问津。
所以,看见登高自杀的人,请一定要围观,也请及时报警。
要让自杀者知道,他还在被关注着。也提醒过往的行人,不要靠近,以免发生二次悲剧。
我们作为路人的,只能做两件事。
第一,尽量不围观,围观的时候,不要说不该说的话。
第二,平时走路,不要离窗户阳台太近,以防不测。
我是尘观,我来聊一聊。
12月24日晚,庆市沙坪坝区一男子跳楼自杀,砸死两名路人。今日(12月25日)中午,从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获悉,被砸身亡的两名路人系在该区中学就读的高三学生。
12月24日20时许,重庆市沙坪坝区一男子坠楼砸到两名路人。当时正值“平安夜”,事发地为沙坪坝区知名商圈。
事发后,有消息称被砸身亡的两名路人系参加艺考的高中生。
今日中午,从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证实,两路人为在该区中学就读的学生。工作人员介绍,其中张某某系綦江中学高三学生,霍某某为三江中学高三学生。两人均为高中艺尖生,此前请假去重庆(城区)进行专业培训,并非学校带队。据其所了解的艺尖生考试流程,应该是从9月左右开始向学校请假,由监护人带至重庆(城区)参加培训考试。至于事发当日两名学生具体参与何种培训考试,其称并不清楚。
事发后,有消息称被砸身亡的两名路人系参加艺考的高中生。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女子坠楼砸中路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女子坠楼砸中路人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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