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凌晨打车被强制猥亵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凌晨打车被强制猥亵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阿里事件哪位专家来普法一下,什么叫强制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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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事件哪位专家来普法一下,什么叫强制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
已经有律师分析过。猥亵要暴力胁迫行为才能入罪,就是受害人要反抗要明确说不。这个受害人或者没有,或者没证据证明,但是介于酒醉状态,也不能视为主观意愿的愿意,所以引用治安条例里猥亵精神病和智障者,15天治安拘留。有律师说这是治安处罚里最高的了,是司法机构认为与犯罪一步之遥了。个人觉得犯罪分子利用精神病患者和智障者的无知和不懂反抗而去猥亵,应该重判就应该是刑事罪。至于这里,酒醉状态女性可能表现主动行为,但男性如此行事也是一种犯罪,现在警察如此判罚也是在表达这种观点。
6日,“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有了新进展:山东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通报,经依法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实施的强制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
随后,济南槐荫公安通报:依法对王某文终止侦查,对其作出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
什么叫强制猥亵不构成犯罪?阿里女员工的控告是否构成诬告?中新网就此采访了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郑飞。
中新网:什么叫强制猥亵不构成犯罪?对王某文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说明什么?
郑飞:警方通报不构成犯罪,说明公安机关掌握的证据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从司法实践来看,不构成犯罪的情形可能有“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行为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可不构成犯罪”等类型。
既然作出了15天治安拘留处罚,说明王某文存在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但该行为可能并不构成刑法上的强制猥亵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另外,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新网:此前通报显示,王某文、张某因涉嫌强制猥亵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有网友疑问,检察院不批捕决定,是否是对此前公安措施的否定?
郑飞:刑事程序依次包括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和执行等阶段,刑事程序能否走下去,要经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层层审查,看案件证据是否满足进入下一阶段的要求。
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不同的强制措施对人身限制程度不同,侦查机关可根据案件的情况依照法律的规定选择适用。
在审查批准逮捕时,则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5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应当全面审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证据确实充分的,才能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检察院是否批准逮捕,双方没有必然联系。
中新网:张某和王某文都涉嫌强制猥亵,处理结果并不相同。请问强制猥亵要达到什么程度才构成犯罪?
郑飞:在实践中,犯罪行为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当以社会危害程度大小来区分。根据刑法的谦抑原则,凡是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抑制某种违法行为、足以保护合法权益时,就不要将其规定为犯罪,这在实践中还需要联系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性大小来确定。
因此,只有在强制程度和猥亵程度都比较强时,才能构成刑法上的强制猥亵罪,否则就要优先考虑适用行政处罚。
猥亵的程度怎样才算是“强”,需要结合刑法规定的强制猥亵行为所侵害的法益来判断。可考虑要素包括接触原因、方式、次数、被害者意愿等,这些需要以在案证据加以证明。
中新网:王某文妻子此前发文称丈夫是“被诬告的”,通报出来后,她称在考虑是否起诉。控告者的行为到何种程度构成诬告?
郑飞:诬告陷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向公安、司法机关或有关国家机关告发捏造的犯罪事实,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
这里面包含几个要件:
首先,诬告的对象必须是“他人”。
其次,行为要求必须是自发诬告,在公安司法机关调查取证时做虚假陈述不算诬告陷害。
行为内容则是向有权行使刑事追究活动的公安、司法机关等告发捏造的犯罪事实。“捏造”是指凭空编造犯罪事实,或者在发生了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凭空编造犯罪人,也就是违背客观真实捏造虚假的犯罪事实。
另外,告发要足以引起公安、司法机关的刑事追究活动。诬告行为必须情节严重,如果不足以引起刑事追究活动,应当视为情节轻微。
在本案中,周某的行为也必须达到其所控告的事实是凭空捏造的,且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才有可能构成刑法上的诬告陷害。
说白了,有猥亵行为,但猥亵的严重程度达不到刑事案件标准。虽然具体的案件细节没有透露,但估计是这样:经过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取证工作并呈捕,检察院审查认为该案的情节不符合强制猥亵罪的立案标准,也就是不构成犯罪。如果是以其它理由不批捕,公安机关会对嫌疑人采取变更强制措施,且会对案件继续侦查。检察院以不构成犯罪对嫌疑人不予批捕,由此公安机关才会对该人转为处以治安管理处罚。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是很严肃的,对于这样的网络热点事件,相信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也是慎重对待,作出的结论也是经得起考验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猥亵他人要用强制的方式才符合本罪的要求,因为强制体现了被害人对性意愿的违背。强制包括但不限于暴力和胁迫。所谓暴力,是指对他人的人身采取殴打、捆绑等侵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使他人不敢、不能反抗。所谓胁迫,是指对他人采取威胁、恐吓等精神强制的方法,使他人不得反抗。所谓其他方法,是指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使他人难以反抗的手段。
强制猥亵当然构成犯罪,本案中的王和张都是涉嫌强制猥亵被公安机关留置的,其中张某强制猥亵证据成立,检察院已经批捕。王某强制猥亵证据不成立(重点是强制),故不构成强制猥亵罪。但王某猥亵的事实在本案中是确定的,所以行政拘留15天也是有法可依的。(但王的猥亵行为是否情节严重到需要行政拘留15天的顶格处理是值得商榷的,如果周女士有精神疾病,王拘留15天就很合理,如果周女没有精神疾病的话这个情节特别严重就看不出来了。当然以小人之心推测也可能是由于王某的留置时间已经超过15天了,只能给他把时间凑凑满)
就像打架,公安局以打架斗殴罪刑拘嫌疑人。收集完证据后向检察院申请批捕,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不构成犯罪。公安局按《治安管理处罚法》除以拘留处罚。同一种违法行为,严重了就是犯罪,不严重只需要行政处罚。
乘车安全要注意!17岁女生在广州打的遭司机猥亵, 你怎么看?
注意保护自己,在文中已经写的很好了。
对于司机的胆大妄为与丧心病狂,着实让我震惊了,女孩的做法很对,没有马上戳破他,保证了母女安全,生命大于一切,这样做不会让她们有危险。
留下证据和反抗,这个是只有在当时和当事人才能抉择。
男人有时像野兽,可能像狼,孤狼时试探,试探的侵略,这也是怕成本太高,有些理性;群狼时,那是一个比一个横,但也会留下自己的逃生机会。
还是预防大于对抗,知道保护自己,这个大成本的学习机会,一定要学会,不然太亏了。
阿里女被侵害案,华联男被批捕,阿里男无罪释放,说明了什么?
说明了阿里女在网上说的,很多都是编的,这到底是仙人跳呢?还是职场争斗呢?还是出轨呢?只有当事人才知道,不过我们要吸取教训,无论男女,在外面都得保护好自己,做事情前先考虑一下家庭跟前途。
说明阿里男媳妇的举证起到作用,在出租车里阿里女的主动行为不足以证明阿里男强制猥亵行为。再没有其他有力的证据证明阿里男存在强制猥亵行为。
华联男的批捕,说明其强制猥亵行为成立, 把人家内裤都扒了还不够强制?
女乘客坐网约车下车关门太大力,被司机掌掴且辱骂,你怎么看?
出门坐网约车已经成为当下人们的习惯,比起出租车,大家似乎认为网约车的服务态度更好,那么到底是怎样的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今天的这件事。
俩女生凌晨坐网约车
两位女同志在凌晨时分叫了一辆顺风车,由于两人不在一块住,所以要求司机按照她们的导航走,这样在送另一个回家的途中,其中一个人就能顺路回去,但是可能是这样走的话,司机就相当于饶了路,多花油费了,所以这位司机并没有按照两位女士的导航走。下车时,两位女士有些生气关车门声音大了些。司机以为是踹了车门呢,下来就掌掴了其中一位女生,这位女生被打得耳震荡。而且司机在此过程中出言不善,用了人身攻击性语言且有辱骂行为,具体有说这样的话:你长这样你配吗?
以颜值为评判一个人的标准的做法对吗
说到这里,我发现一个好玩的现象,现在的男士好像有这样一个对待不同女生有不同的标准的现象。比如说如果女生长得好看的话,那么男生会对待她会特别的宽容,一些错误啊、毛病啊就可以忽略不计,甚至还被视作可爱,这就叫颜值红利。当然这种现象也不是特指男生对待女生,女生也是颜控,对待帅哥帅哥也会宽容一些。比如网上有些女生说到:虽然我很生气,但是他长得这么帅,对着这张帅脸都吵不起架来,看着这张脸,什么气都消了。
之前有新闻,一个特别漂亮的女生做了小三,原配找上门来,当街撕打她,路人纷纷上来拦着这位原配,因为感觉这么漂亮的女生不应该被这样对待。颜值就是正义,多少漂亮的女人光靠一张脸,就能让你把三观忘了,只能感叹怎么有这么美丽的人,心动,太美了。
目的纯吗
先不说这种评判方式到底对不对,只说这个司机的话就让人感觉不舒服,你开网约车是做一份工作挣钱的,难道你还想在此期间有其它目的?之前有新闻爆出,网约车司机接单的时候会看客户的头像,觉得是美女的话,就会特别积极接单。还有新闻出来,网约车司机们有一个群,他们会在群里分享自己车上拍下来的女生的夏季清凉穿衣照片,着实不是一般的猥琐。我记得之前看过熊猫平台上有男主播开豪车跑滴滴,专门接美女的单子,然后故意搭话,营造直播间氛围,我们的网友怎么这么爱看这类东西呢?着魔了似的。
火气太大
最后乘客报警,司机被判赔偿2500块钱,拘留12小时。现在的人啊,怎么说呢,戾气太重,也不知道不要麻烦别人,个个出门在外,仿佛带了茅一样,随时准备刺别人一下,也随时准备着在被别人攻击后立马还击,很是缺少团结友爱的气氛。比如在这件事中,女乘客明明约的是顺风车,价位较低,服务就不可能迁就着你,你要想被专门服务就应该找专车而不是顺风车,又想有定制服务让人家按你的导航绕路走,又付低价位,这不符合市场规律,人家是出来挣钱的,不是做慈善的。顺风车的价格是不因为路程的加长而增加的,到达目的地的总价是不变化的,堵车、绕路都是不加价的,所以你让人家绕远路不是让人家做亏本买卖吗?而这位司机或许是工作时间里遇上了太多这样蛮不讲理、要求不合理的乘客,所以脾气也是被折磨得有点大,一言不合就上手。
我总是想大家的戾气都太重了,每个人好像都被这股戾气传染了,只要出去接触人,就难免不会被惹一肚子气,所以大家心里都憋着一股气,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爆发了,这股火气还无处发泄,有多少人在外面受了气不好跟人说,因为大家都挺忙的,没人有空想听你的牢骚,有多少家长在外面受了气要回去发泄在无辜的孩子、家人身上,方式可以是冷暴力、找茬吵架、辱骂、暴打。都市人之间的距离泾渭分明,大家权利义务分得清楚,除此之外就像一个没有感情的机器,大家都恨不得变成一个没有情绪的人,因为大部分的情绪都很累人。所以日本会有歌厅,顾客去了什么也不做,就是找里面的人喝酒吃饭,最重要的是要倾听他们的心声,只是专注地听他说会儿话再给点回应就好。多少人在说,长大之后再也没有了纯粹的快乐,网上一张高考生出校门笑容张扬的照片传开,大家纷纷感慨十八岁真好,十八岁是首诗,那时候还有梦有激情,现在什么也没了,只剩庸碌。
滴滴车司机猥亵14岁的孩子,你怎么看?
对于滴滴车司机猥亵14岁的男孩,我只有一句话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林子大了啥鸟都有!据报道滴滴车司机已经被刑拘,三个月后提起公诉,这样的变态行为应该及时的送进精神病院,免得以后出来害人。
为啥滴滴司机成了,性侵猥亵的重灾区?我觉得滴滴打车门槛比较低,只要你有车什么样的人都可以做,重要的是不需要全职。
上下班的都可以赚点钱,是优点也是缺点!缺点就是对这种兼职不会认真对待,即使我不做或者违反滴滴平台规定,我还有主业可以养活自己。不想开出租他是主业,违反规定他丢了饭碗。成本不一样压力不一样。所以滴滴才会一直会出现这么多的问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凌晨打车被强制猥亵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凌晨打车被强制猥亵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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