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骑单车遛狗撞伤老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骑单车遛狗撞伤老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12岁女孩溜临居家的狗,狗绳拌倒老人致老人死亡,责任如何划分?
- 合肥65岁老人见女子遛狗不牵绳,与对方发生冲突时倒地,送医被诊断为脑梗死,家属向狗主人索赔14万。你怎么看?
- 内蒙古一老人在遛弯时被大型猎犬咬成重伤,你怎么看这件事?
- 如何评价宁夏爱狗人士遛狗害惨老人,赔偿30000多元?
12岁女孩溜临居家的狗,狗绳拌倒老人致老人死亡,责任如何划分?
这个问题我认为临居家(狗主)与小女孩的家长双方都该担责。I2岁说大不大,说小也不算太小,但总归是属于未成年人,遇亊处理不当的現象時有发生,有关狗狗伤人的事例己屡見不鲜,双方家长不该让她独自遛狗,属教导(引导)有误!
合肥65岁老人见女子遛狗不牵绳,与对方发生冲突时倒地,送医被诊断为脑梗死,家属向狗主人索赔14万。你怎么看?
从题目来看,双方发生冲突时倒地,至于脑梗死是不是因为冲突的发生而导致的,需要详细甄别,因为这是界定责任的重要依据。
如果双方只是语言冲突,没有实质性的身体接触,因为语言刺激导致身体产生应激变化,脑梗死是身体应激变化的结果,对方应该是无责任的。因为按照一般健康人来说,语言刺激是不会产生身体伤害恶果的,死亡人如果存在身体隐形疾病,应该对伤害结果负有责任。
如果是因为双方冲突时有身体接触,对方导致受害人倒地产生脑梗导致死亡,对方明显负有责任,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但责任的大小需要按照双方在冲突中的表现来界定。
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本案中,双方发生冲突可见双方都负有责任,具体责任的划分应该由法院界定,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具体的赔偿金额也根据责任的大小来界定。
内蒙古一老人在遛弯时被大型猎犬咬成重伤,你怎么看这件事?
这种事儿其实并非个例,类似的狗伤人事件时有发生。提问者并未细述详细过程,所以无法判定是在城区还是乡村。如果是在城区有些犬类是禁养的,其实无论是禁不禁,都不建议在城区内养大型犬,城区人流集中,很难找到合适的活动场地,潜在隐患较大。
再者既然养了,作为主人就有责任和义务进行管控,主观上要有这种意识,否则像上述事件,老人受害不说,猎犬的主人也得遭受大损失。
这里也谈谈个人对于养宠物这件事儿的看法。这些年随着生活的富足,宠物也是越来越多,而且养啥的都有。这里面犬类最多,这里面集中存在几个问题。
一是如何养的问题,许多人确实有这个爱好,喜欢,但养的过程中其做法很难恭维,楼上的邻居也有几家养的,每天都会定点遛狗,但有些狗狗的习惯着实不好,楼道内就大小便,楼前的空地上也是常有,这也不知道是没训好还是怎么回事儿,总之这个让人很不爽。而且碰到小孩儿总会往身边凑,尽管多数都不咬人,但这其实还是存在隐患的,万一呢!
二.有始无终,部分人一时兴起会弄上养养。但新鲜劲儿一过就想遗弃,但有找不到合适的方式,就找个地方弃之不管,多数的流浪狗应该就是这个原因造成,但其实这部分流浪狗隐患极大,这里也想对有这种想法的朋友说一声,既然选择了就该妥善安排,有始有终。
那么大家对于养宠物这事儿有啥看法或者体会,也欢迎下方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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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宁夏爱狗人士遛狗害惨老人,赔偿30000多元?
这都怨自己!是人都知道狗是畜牲,一旦发难人肯定受害,狗身上有很多传染病,如动物病,狂犬病毒,腥红热病毒,皮肤病毒等等,但有些人说这是造谣?不知这些人是没文化还是胡说八道,但结局是痛苦的!你想玩你就养,咬了人你包赔,死了人,你吃官司,你有钱不能买命吧!奉劝有些装相装大的人自醒吧!告诉你拉硬是痛苦的,花30000元不多,但买教训晚点啦!希望有些养狗人多学点知识有好处,没文化真可怕呀,害人害己!害民伤财,一臭一生!
规定牵绳处不牵,全责。即使牵绳因狗叫或其他动作吓着人跌了啥,也得赔,就如路上开车你按喇叭惊到老人摔了不也判有责吗?。。。作为一个爱狗人,尊重以及置身处地为怕狗人想一想,约束自己及狗的行为,矛盾自然就少了。。。最后,告诫下其他养狗人,养了就要好好训导,谁不喜欢听话又温柔的狗呢。。。养而不教,君之过也!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骑单车遛狗撞伤老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骑单车遛狗撞伤老人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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