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加班41小时猝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加班41小时猝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职工过度加班导致生病,用人单位应承担法律责任吗?
第一,判断是否属于过度加班。
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一条规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也就是说每天加班超过3小时,或每月超过36小时,应可以认定为过度劳动。当然,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除外。
第二,判断过度加班导致生病是否属于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判断是否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一般来说,问题中所说的“生病”,如果属于职业病,或突发疾病死亡等情形,应可认定为工伤;如果只是其他的疾病,应不认为是工伤,可按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根据工作年限给予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出现上述情形,劳动者应怎么办?
除用人单位按《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安排加班外,劳动者可以拒绝加班。同时,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和举报。
一经查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职工过度加班导致生病,用人单位应承担法律责任吗?
这个问题其实大家都比较关心,首先这个个问题并不适用于认定工伤。大家需要了解一下工伤保险条例:
还有以下行为可以视为等同于工伤,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这个问题的前提是过度加班,首先我们要认定加班这个行为已经算过度了,对此,国家相关劳动法做了具体规定:
所以说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加班的时间已经超出了相关规定,那么用人单位就涉嫌违法劳动法了,由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依据违法情节给予处罚。
每个月加班都超过了36个小时,辞职有赔偿金吗?有何依据?
根绝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一条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超过,企业是要赔偿的,但是前提是,这需要劳动仲裁。
引用劳动法条如下: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分割线--------------------------------
很多时候,我们在工作中,因为种种原因,面对着各种加班,远远超过了劳动法的规定。但是因为还要继续工作,所以也就没有去计较这些了,忍忍就过去了,但是当你工作不顺心,或者跟公司有矛盾需要离职的时候,这些不平衡的心理就会爆发。想要找回曾经的补偿。
这个时候如果你直接找公司领导,领导念在你是老员工,给一定的补偿,当然是最好了,但是多半的领导是不会理会你的,甚至表示这都是你自愿的行为。而处理这种问题,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根据劳动法,给予求职人员最大程度上的保护。且不需要自己寻找诉讼律师,劳动局提供法律援助。
但是这个前提是,你需要有充足的证据,如,
第一,你工作8年,每个月都超过36小时的工作时间证明,最直接的是,打卡记录;
第二,还要证明你是公司的职员,这个一般比较好证明,都有工作证,或者工作牌之类的;
第三,而索要索赔的金额,还需要你有一定的收入证明,比如你的工资是多少。这样才能算你的时薪。
当你有充足的证据后,就可以去当地企业所在区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个漫长的过程,快则1-2个月,慢则半年也有可能。这比较考验耐心,而一般申请劳动仲裁后,劳动局会通知用人单位,先提议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通,或者都不愿协商,就会走劳动的法律程序。但是只要你的证据充足,一般都可以胜诉。只是需要花些时间而已。
这里面有个前提,就是你们所在的地方,社会阶层要公平,有些地方,有钱就是大爷的这样的地方,劳动局的效率还是不高的,走走人际关系,能把申诉的劳动人拖的够呛。
以上就是对此问题的一些见解,如果喜欢,就点个赞吧。有一些其他见解,欢迎留言评论,大家一起讨论。
劳动法对于企业要求员工加班有明确的规定: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首先公司超长加班的工作安排已经违法了劳动法规定,但是如果企业按照法律要求支付了相应的加班费用,通常情况下对延长的加班时间视为以及与员工协商一致的结果。
如果你的加班行为是企业强制性的,并没有得到本人的同意也并未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你可以在辞职之前收集相关的违法证据,进行劳动仲裁提请法律的保护。通常情况下,劳动仲裁在接收到你合法有效的证据之后,都会先告知企业并进行协商处理。根据《劳动法》第九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其中并未提到员工因此辞职,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金。
企业加班行为并不罕见。有时为了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完成,或者为了节约经营成本不得不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面对加班员工也可以拒绝,但是拒绝的代价换来的却是被迫离职的无奈。企业提前进行了加班通知,为了追赶项目进度不得不采取的加班行为也被广大劳动者所默许。如果加班后可以给予相应的补休调整或者按照规定给予加班费用,会平息劳动者的怨言,不然还会造成劳动纠纷。
对此问题你有什么不同的见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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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在公司做HR的。这个事情通俗易懂的说,是需要劳动仲裁的。您在公司从业8年,工龄自然是不用说,一个月加班超过36个小时是严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您现在辞职,建议先和公司进行交涉要求补偿,并且记得录音。
再来可以找律师进行劳动仲裁维护您的权益。希望能帮到您
看了别人的回答,赶紧上来先说一句:因为以企业超时加班违法的理由而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但是如果没有发加班费或加班费未足额发放,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并且还要看企业实行的是定时工作制还是不定时工作制,如果是不定时工作制,加班都不算加班!
因为公司违法违规而导致劳动者被迫辞职然后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只有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范围内才会得到司法部门的支持,三十八条之外的就很困难了。
给你毛估下可能的经济补偿金吧:八年工龄,平均工资5000,就是4万。想要得到这份钱,大概得一年半的时间,你掂量下值不值得。
如果你认为值得,那么就得从劳动仲裁一路走到一审,二审,甚至再审。为什么?公司是不会让你痛痛快快拿到这笔钱的,因为别的员工会盯着你,效仿你,鉴于此,公司宁愿出经济补偿金的十倍价钱和你打官司。
所以现状就是这样,还是和公司协商下,多少补你一点吧,那样钱少点,但省心省力。
你主动辞职是没有的,超时加班也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导致劳动者被迫辞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单位超时加班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整改,不整改的直接行政处罚。
不加班就要被开除吗?
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不加班是不会被开除的。
每一个单位都存在加班的情况。但是每一个单位,都有人性化的一面。我打工也将近20年了。一般厂里让加班,我都会去加,这样能多挣一点钱。累了和领导说说,就歇两天。领导也不为难你。这一点机械厂比富士康之类的电子厂好太多了。富士康里面的工人,大部分都想加班。因为只有加班了,他们才能多挣点钱。也许好多人看到我这样说不理解。那是因为你们没有去静下心来了解这些农民工。 农民工出来打工,不怕苦不怕累,就怕不加班。不加班意味着一个月少挣一两千块钱的加班费。一两千块钱对于有钱的人来说,不算什么。但是对于农民工来说,可能是孩子一个学期的学费。对于电子厂里面的加班,我也是有点了解的。只要不是身体有病,或者真的有事。一般来说,工人都是要天天加班的。但是不加班也不会被开除,是可以请假的。
在咱们国家。不加班是不会被开除的。不加班会影响你的收入。影响你在公司的晋升。现在,90后00后不愿意进厂,在以后越来越个性化的时代。加班会越来越少。在工业智能化的时代,工人也会越来越少。
劳动法关于员工加班的相关规定。
有的用人单位会在公司规章里规定,当公司需要员工加班时,员工不能够拒绝公司的加班安排,倘若拒绝,公司可以给与员工警告或者罚款;员工若多次无理由地拒绝加班,给公司带来不好影响的,公司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这也就是说,如果员工你违反了我公司的规章制度,我就可以将你开除。
用人单位关于员工加班的自行规定有没有违反劳动法呢?如果员工真得无法加班,是否可以拒绝用人单位提出的加班请求呢?
根据《劳动法》第41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根据《劳动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所以从上面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加班需要占用员工的休息时间,所以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是需要和员工进行协商的,只用在员工自愿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安排加班;如果员工不愿意,这个时候用人单位是不能强迫员工加班的,因为休息权是法律赋予员工的权利。
变相强迫员工加班的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1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很多公司都会惯用的套路,给员工分配的任务在8个小时内根本无法完成,员工为了赚取用以生存的劳动报酬,只好硬着头皮完成公司规定的工作量。然后我们就看到了员工不得不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延长工作时间,从而变成了“自愿”加班。
既然法律有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那么作为员工,如果认为公司给分配的任务工作量大,无法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完成,有权利向单位提出协商修改的想法。至于劳动量如何规定,每个地方也是不一样的,具体的可以自己去查查看。
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安排员工加班的情况。
通常说来,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要求劳动者进行加班的,但是如果出了紧急情况,当威胁到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法律是允许公司延长工作时间的。比如说:
⑴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情况,使人民的健康安全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⑵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要及时抢救的;
⑶必须利用法定节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⑷为完成国家的任务
所以,根据劳动法第42条、《劳动部关于<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这4中情况下员工若是拒绝加班,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开除。
总结:
前面说到,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应该是本着协商的原则,可能有人会问,我们平时加班的时候,公司也没有和我们协商啊?这里想说的是,员工接受了公司的安排进行加班,实际上就代表了公司以实际履行方式与员工协商一致了。
劳动法不是对劳动时间做了详细的规定嘛,正常的延长时间付给你加班费就可以了;如果加班超过了法定的时间,关于加班费的事情与用人单位又协商不成,那就只能去仲裁机构或者法院解决了,投诉超长加班的话,直接去找劳动监察部门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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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加班41小时猝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加班41小时猝死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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