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捐赠日军侵华罪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捐赠日军侵华罪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亲信干政案”即将作出终审判决,朴槿惠可能被判死刑吗?
朴槿惠“亲信干政案”即将进行三审宣判,也就是终审判决,朴槿惠不可能被判死刑。理由如下:
第一,关于“亲信干政案”,一审宣判前,韩国检方求刑30年,法院判了24年;二审宣判前,韩国检方依然求刑30年,法院判决25年;韩国检方依然不服,提起上诉,朴槿惠被迫打三审官司,韩国检方没有提出死刑要求,法院根本不可能作出死刑判决。
第二,朴槿惠三案等身,目前一共被判33年,罪不至死。何况仅仅“亲信干政案”,与死刑毫不沾边。即使三案数罪并罚,有期徒刑也不可能变成无期徒刑,更不可能变成死刑。
第三,在朴槿惠之前受审的韩国前总统全斗焕、卢泰愚,没有判死刑的先例;在朴槿惠之后的韩国前总统李明博,也不可能判死刑。所以,朴槿惠不能“搞特殊”,不能判死刑。
第四,韩国已经近20年没有判处死刑的案例了,虽然韩国尚没有废除死刑,但实际上韩国已经进入废除死刑的国家之列。因而,无论韩国法院对朴槿惠再狠,也不可能判决朴槿惠死刑。
第五,朴槿惠还有一部分铁粉,大多为中老年人。如果朴槿惠被判死刑,这些铁粉会不会以死抗争,引起韩国动荡不安呢?
谢邀:“亲信干政案”即将作出终审判决,朴槿惠可能被判死刑吗?
朴槿惠涉嫌(亲信干政案),首尔高等二审法院判朴槿惠有期徒刑25年,罚款200亿韩元。检方司法不服宣判上诉到韩大最高法院。另涉嫌两案(国情院收贿赂和违反选举法)二审维持一审宣判,共判朴槿惠8年有期徒刑。朴槿惠现身负33年徒刑。可朴槿惠一概否认自己无犯罪,未接受宣判书,仍然在拘留所贫度暮年疏事无睹。
现在文在寅政府在无法接通对朴槿惠的罪证证据实况下,虽然说对朴槿惠进行了强行宣判,朴槿惠律师认为宣判是无生效果的,不合法律规定。
文在寅目前又变换手段,辞退了韩大法院弹骇朴槿惠时签署名五名法官,其中一名是院长。并向辞退了的法官授予勋章。
重新组建韩大法院组织!
韩大法院共有九名法官组成,总统提任3名,国议会通选3名,法官通选3名。尽管文在寅提任了他手面最信任的执法人员,确暂时没有更修韩国宪法,即使韩大法院对朴槿惠终审,朴槿惠依然不会去法院,委托律师去参加。
即使韩大法院对朴槿惠终审,最高程度还是维持二审法院宣判结果,有期徒刑33年,韩国宪法规定上限最高为33年有期徒刑。
如朴槿惠不签名,仍然宣判无效。
朴槿惠涉嫌三案,捡方寻找一年多,无取到真实证据,更没有涉嫌刑事责任,法院只有迎合文在寅而随其纳喊,把无罪上升到罪大恶极,有意搞垮朴槿惠,朴槿惠的监狱之灾是不可脱逃的,己经堕落在监狱,有罪无罪,罪多罪少无所谓,文在寅执政是放不过朴槿惠的,这点朴槿惠心里比谁都明白,因而不去上诉,不对外界任何人诉说,默默生活在狱中且度佘生。
文在寅再痛恨朴槿惠,绝对不会指使法官判朴槿惠死刑,也为他自己留一条逃生的后路。
韩媒称朴谨惠"亲信干政案"即将作出终审判决,朴谨惠有可能被判处死刑吗?对这一猜测是不却定和现实的,从朴谨惠被韩法院刑拘已关押达近两年之久,对被指控的案件除"亲信干政案"外,其它指控朴谨惠一直坚持否定的意见,因无确凿的证据作支撑,在韩国历史上对未有善终的总统中,除自杀,谋杀总统外,从来还没有听说由政府法院宣判对总统死刑的先例,如果说朴谨惠真有其不幸的那一天,这将是韩国总统文在寅利用手中权利对一个政冶犯创下新的历史记录和先例,实际上也他自已自崛坟墓,这难道朴谨惠的"亲信干政案”在韩国的现实法律中订下了"死罪"吗?如果没有死罪一款,法院的宣判将不会超越所定现有法律条款,综上所述,即使朴谨惠不会宣判死刑,可免不掉牢狱之灾,可悲的昔日女总统即将迎来持久的牢狱之苦,不幸的悲剧人生!
谢头条君悟空问答邀请:
自去年韩国政府百万民众烛光聚会,要求让韩国政府总统下台关进监狱。
当时我想韩国政府人口多少?是一个什么国家。为什么要求总统下台进监狱。世界各国媒体,电台,记者,采访,现场,直播,电视台,主持人与评论员的评论,好象大家全部关注韩国政府总统朴槿惠热播中。韩国政府民众烛光聚会热朝中去。
一场政治风暴把韩国政府总统朴槿惠吹到深渊。
一审法院法官用了半小时时间。把韩国政府总统朴槿惠变成失业,三五人员。百万民众烛光聚会给自己投票韩国政府总统朴槿惠,三年时间变成十恶不赦敌人,朴槿惠执政府同僚,执政党,国会议员全部执弃自己国家总统朴槿惠。
韩国政府特检组几个月时间抓了韩国政府民众认为《亲信门干政》崔顺实,三星李在鎔,等等把所有事情全部推给韩国政府总统朴槿惠。韩国政府特检组把政府机密文件60箱。当韩国政府总统朴槿惠犯罪"证据"送达韩国政府地方法院。弹劾罢免韩国政府总统朴槿惠。
自己投票选举总统"上诉"资格都不给。一个地方法院法官,罢免韩国政府总统朴槿惠。
软禁七天"裁决书"生效"逮捕今日。一审5个月朴槿惠出庭受审之后,在没有出现在法庭上。
为什么朴槿惠不出庭被告,不出庭给谁判刑。委托律师团队受审辩护给谁辩护。法官,检察官,律师。三个团队。嫌弃人在那?那一个国家法律缺席审判。嫌弃人活着又没有去世。一审判决,"上诉"二审法院判决,"上诉"三审判决。最后给朴槿惠判几十年,罚款多少韩元。嫌弃人在哪?目前韩国政府最高法院判朴槿惠几十年也好,死刑也好。朴槿惠在那。。。。。。
韩国政府前总统李明博77岁出庭一审"上诉"二审法院。正常法律程序。
而朴槿惠案件从"弹劾案"到一审,二审,三审不正常。
卢武铉当了一年韩国政府总统。韩国政府民众聚会游行,弹劾下台。法院没有通过。继续当韩国总统御任后自杀。死后还种下苦果。今天李明博与朴槿惠负罪。
下一个是谁文在寅。韩国总统命运全部掌握在韩国民众手里,执法者手中。
这就是韩国总统全军覆灭结局。
谢头条君悟空问答邀请:
谢谢《悟空小秘书》之邀!
韩国前总统朴槿惠“亲信干政案”三审大法院即将终判。朴槿惠会被终判死刑吗?
韩国自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就是事实上废除死刑判决的国家。虽然《刑法》上依然有死刑条款。最重判罚是45年。
朴槿惠检方起诉了21项罪名,分三次进行判罚。二审结果:总刑期为33年有期,罚款200亿韩元,追缴33亿韩元。
朴槿惠三个二审判罚,检方均上诉大法院三审。首先有一点必须肯定,大法院对朴槿惠的终判,不会分三次。以数罪判罚一次性做出终判。因此,就不可能有“亲信干政案”判死与否的可能性。其次,就是数罪判罚,也不会判决死刑,朴槿惠的刑期——大法院肯定会低于33年,在25—30年之间最终定刑。朴槿惠案息息相通的李在镕和崔顺实,都在大法院三审。三星太子李在镕上诉最终会影响朴槿惠的终判。三星律师团队要求大法院对李在镕作出“无罪释放”的终判。大法院4月接案,按常规10末下判。可迟迟不判,这中间就让人有无限的想像空间。李在镕被判无罪,那么朴槿惠如何下判呢?很有可能“被监禁”!
韩国前总统命运不及,世人皆知。这是政治生态造成的。但有一点,就是对前总统的判罚最终是:重判轻执。朴正熙被枪杀,卢武炫自杀;全斗焕判死改无期被特赦而“监禁”;卢泰愚判17年被特赦而“监禁”;金泳三和李承晚被驱除出境;崔圭夏和金大中被监禁。
朴槿惠的政治影响力与几位前辈都不逊色。特别是“女性”,国际影响力太大,韩国大法院必须考虑到这一点。加之,所谓朴槿惠贪污受贿与两大基金会关联,K体育财团和M财团,都是青瓦台成立的为了承办冬奥会而募捐资金的单位,只不过崔顺实当两家总裁。这是问题的关键,检方把各大企业的捐款全部归咎于朴槿惠和崔顺实私人。那么请问:平昌冬奥会如期举行,文在寅风光无限的接受礼花,没有这两财团有可能吗?因此,大法院会慎重的审查证据联。
朴槿惠“亲信干政案”最终可能以“监禁”了事。绝对没有判死刑一说。
《走向共和》电视剧中,翁同龢不给北洋拨款,却让李光昭骗走了60万两银子,为什么后来却安然无事?
提问者对于历史常识一点儿都不具备!翁同龢与李光昭基本交集。这明明是谣言!
提问者三件事儿杂糅在一起,其一,历史影视剧的好与坏;其二,翁同龢不给北洋拨款对不对;其三,李光昭事件与李鸿章关系。同时,还有诸多错误之处。
其一:李光昭事件发生于1874年,北洋海军刚刚开始筹建;
其二:翁同龢1885年禁止全国海军购买“西方武器”并非只针对北洋。
(1)为了洗白而肆意歪曲历史,影视剧的编剧和投资方有创作自由,但不代表有洗白的自由
这个桥段是某部专门为慈禧和李鸿章洗白的电视剧编造的桥段。该剧有诸多编造历史的情节,例如李鸿章在甲午战争中杀了给自己舔过疮的老下属,实际上那人根本就没被杀。再如李光昭骗翁同龢应该是李光昭骗同治皇帝。
影视剧可以为了情节需要,将不是同一时期的故事串联在一起。也同样可以虚拟故事情节。但对于历史影视剧来说,特别是打着正史、“还原历史真相”旗号的影视剧就不该如此了。因为你至少要名至实归。
该剧在回答为啥从“甲午战争”以前的鸦片战争、洋务运动开始,该剧的编剧说内容太多太庞杂。但却不厌其烦地或虚拟或嫁接一些细节来描摹“让中国从不弱变弱的慈禧、李鸿章”的不容易,扩大化保守派的无能,弱化改革派中的诸如左宗棠一派对李鸿章一派的批评等,这本身就是希望让“甲午战争”的两个最大责任人慈禧、李鸿章获得洗白。
从李鸿章活着的时候到现在,李鸿章的幕僚、后代、粉丝们就不断地给找他找“替罪羊”:如翁同龢、左宗棠(收复新疆耽误了十多年后的甲午战争、耽误了海防)、丁汝昌(指挥错误)、邓世昌(鲁莽撞船、人性不行)等等。
总之,李鸿章这位甲午战争时期,我方前线总指挥对失败竟然毫不承担责任,而且还是民族英雄。真让人大跌眼镜。
(2)李光昭事件简述
1873年,同治十二年同治两次下诏重修圆明园。次年修复工程开始。木材、茶叶商人,在安徽捐钱买了知府衔的李光昭在1873年下半年来到北京后,通过内务府大臣诚明、堂郎中贵宝、笔贴士成麟等那里探听到了重修圆明园的事情。
李光昭立刻称愿将自己几十年贩运留存下的好木头(价值数十万两)捐给朝廷并且运到通州。其后,李光昭私刻公章(关防)在四川、湖北、广东和香港等地招摇撞骗。从香港法国商人那里买了五万四千余元的洋木,浮报三十多万两向清廷汇报。
因为没有钱付款,他就以木头与商议的材料不符为由拒绝付款。最终,法国在天津的领事照会北洋大臣兼直隶总督李鸿章。同治十三年七月初六,同治命令李鸿章查办。最终,将其判斩监候、秋后处决。
那时的翁同龢任在弘德殿行走,补内阁学士,虽然有权力但主要工作是负责科举问题,对圆明园重修问题既没有发言权,也不掌管户部。基本上与李光昭事件没有交集。翁同龢反对重修圆明园。
结束语
至于翁同龢和北洋黄海海战之间纯属胡言。甲午战争失败主要是光绪抵抗派和慈禧、李鸿章等投降派之间政令不统一,淮军在李鸿章授意下“自保心理”。海战失败也不是因为10年没有买武器,而是因为李鸿章“避战”思想导致。
翁同龢为了救助黄河水灾上奏清廷下令全国除了慈禧和光绪外,皇亲国戚、文武官员、有钱商人进行捐款,要求海军不要再购买西方武器(请注意是西方武器,自造不算)。光绪和慈禧同意,开始施行。之后,再次延长。由此造成中国海军10年未增加这方面开销。但是,却因此挽救了数百万人性命。
因此,翁同龢做得很对。给北洋海军一个“宇宙第一的舰队”在李鸿章率领下,也不会被贪腐腐蚀(甲午战争后,李鸿章才为了保命把贪腐的北洋800万两白银交了出来),兵无战力、人物斗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捐赠日军侵华罪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捐赠日军侵华罪证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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