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教师挪用19万学杂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教师挪用19万学杂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交学费算挪用公款吗?
如果单位里头没有同意你去培训,你用公款交了学费,肯定是算挪用公款的。所谓挪用公款不仅仅是挪到私人用途上,如果是没有公司的集体决定或者没有得到批准,即使挪到公司的用途上,也应该算挪用公款。挪用公款按照数额的多少将会受到一定的处罚,严重者。将会涉嫌刑事违法的。
爸妈“挪用”5.8万压岁钱被孩子告到法院,压岁钱到底归谁?
于情归父母,于法归孩子!
云南一女大学生小娟,2010年11月,父母因感情不合协议离婚,小娟由其母亲抚养。但后来父母因抚养及婚后财产分割等问题多次对薄公堂,闹得不可开交。2016年7月,小娟考上了昆明某大学,其开支自然也变大了。这时候父母双方都不愿承担小娟上大学的费用,还是奶奶出面东拼西凑才搭够了第一年的费用,想想还是奶奶亲,才得以顺利进入大学。今年小娟收到了5.8万元的压岁钱(确实豪无边际,压岁钱超过平均收入了),本想用来支付以后的学费,没想到却被父母收走了。万般无奈下小娟将父母一直告上法庭,最后法院判决压岁钱返还给小娟,并且经过调节父母同意每月定期向小娟支付大学期间的学费及生活费总计1500元。
老何认为,这5.8万压岁钱对于老百姓来说是一笔巨款,因为很多人一年收入都没有超过这个数字。压岁钱虽然是给孩子的,但是孩子的父母也要给其他人压岁钱,这也算父母的支出,无论怎么样都不应该把这件事闹到法庭上去,试问父母生养儿女难道错了吗?为何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如果真的有燃眉之急,父母难道不会为孩子支付学费吗?
法院的判决没有错,因为法院是讲理依法判决的,于情来说想必为人父母的看到这个新闻都会赶到愤怒。百善孝为先,父母为孩子付出了那么多,孩子为何要一味的索取,这个孩子的父母亲应该也会伤心吧。
压岁钱如果是钱比较少的话,还是可以给孩子的,但是钱的金额比较大的情况下,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那么压岁钱就应该有爸妈保管。如果想要挪用的话应该给孩子告知一声,孩子同意了就可以挪用了。
近两天,云南一女大学生起诉父母讨要5.8万元压岁钱交学费的事件在网上传的沸沸扬扬,也引起了大家对于压岁钱的讨论。
笔者认为,给压岁钱要有“度”,用压岁钱要有“控”。
压岁钱起源于汉代,有着很长的历史渊源,它代表着一种长辈对晚辈的美好祝福,它是长辈送给孩子的护身符,保佑孩子在新的一年里健康吉祥。
目前网上两种意见争论很激烈:一种意见认为,孩子的压岁钱不是白来的,而是通过家长之间物质交换而来的,不能完全视为孩子个人的财产。
另一种意见认为,长辈给孩子的压岁钱,应该属于孩子所有,家长不能霸占,这是对孩子财产的侵犯。
从法律上讲,压岁钱意味着财产的赠予,所有权属于赠予人---孩子,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没有所有权,这一点毋庸置疑。父母保管钱,只是因为孩子小控制孩子使用,避免造成浪费,造成孩子大手大脚等不良习惯。
综上所述,我的观点是,压岁钱是孩子的,作为父母替孩子保管压岁钱是必要的,但是一旦使用压岁钱,应该让孩子知晓使用情况及原因,并及时归还。父母对于子女压岁钱的使用必须监管和把控,弄不好压岁钱非但不是祝福和护身符,相反可能变为毒害孩子的鸦片。那种动辄给上万的压岁钱更非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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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失踪女子,许某弟照顾侄女,为什么会被这么多人理解为贪财?
真的假的?秃头虱子,明摆着呢!凶手弟弟照顾侄女,孩子的噩梦什么时候能结束,是不是也快找妈妈去了?[打脸]。
也许许某的弟弟想照顾侄女,是替他哥还债,还杀妻使侄女失去母爱的债,还他哥未尽父爱的债,但这样做他嫂子在天之灵也不会安心的,让杀死自己的人的弟弟做孩子的监护,怎么能让人信服?相信法律会作出公正的判决的。
大家为什么不相信你呢,因为你有个凶残的哥哥,你们是一奶同胞,骨子里的血是一样的,你的想法让人猜测,理解为贪财也是正常的。人之初,性本善,只要人的本性善良,也不会错到哪去,但是你的哥哥前车之鉴,让大家信任你,很难。
再有,小女孩还有同母异父的姐姐,如果有条件可以监护,倒是不错的选择。
个人看法。
许某的弟弟表示愿意照顾侄女,其实是一件好事,这能看出来这一家人的善心,毕竟扶养一个孩子是一件很艰苦的事情。
但是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他被理解为贪财,我认为也在情理之中。
第一.这个小女儿可能是唯一一个来女士的财产继承人,7位数的存款和2套房子加一起也有上千万,小女儿只有11岁,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和自己的独立人格。这不难不让人想象这一家是奔着巨额财产去的。在这个社会,有多少家庭是为了房子和票子弄得分崩离析,妻离子散的。
第二.许某弟和许某为亲兄弟,我认为任何人扶养女儿都比他要强。首先只要看到他们就会想到许某这个杀人犯,作为受害人的女儿,现在可能不是要面对而且尽量远离这个生活环境,这对于孩子的教育和以后的成长至关重要。许某弟愿意扶养她,不是明智的选择。
第三.自古以来,只要涉及到钱这个话题,永远都说不清,也看不清。正如许某一样,在别人眼里他是老好人,总是笑嘻嘻,但是谁能想到他是个分尸杀妻的人呢。人性这个东西呀,不能去揣测。
我认为,许某的女儿可以交给相关福利机构去扶养,至于巨额财产可以交给信托机构,等到女儿18岁以后再给她,这是最好的选择了,也免得社会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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