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教师挪用19万学杂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教师挪用19万学杂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老师挪用学生的学费老师会被怎么处理?
你们27名同学应该联名去教育局,这关糸到你们的学籍问题,老师是否受处罚是一回事,而你们27名同学的学籍是大事,绝不应该让这帮孩子受到无故的连累,如教育部门不能妥善解决可诉注法律。
交学费算挪用公款吗?
如果单位里头没有同意你去培训,你用公款交了学费,肯定是算挪用公款的。所谓挪用公款不仅仅是挪到私人用途上,如果是没有公司的集体决定或者没有得到批准,即使挪到公司的用途上,也应该算挪用公款。挪用公款按照数额的多少将会受到一定的处罚,严重者。将会涉嫌刑事违法的。
父母“挪用”5.8万压岁钱被孩子起诉,压岁钱理应归谁所有?
过个年节有孩子的家庭,孩子总能收到一些来自亲亲朋友,给的一些压岁钱,不管多大孩子。但是你没想到,一般情况下给压岁钱,都是看着孩子父母面子给的,所以压岁钱应由孩子的父母保管,但是挪用乱花是不应该的,给孩子留着以后上学的教育费用,买一些孩子学习需要的书籍,都可以。
没必要为了压岁钱争个脸红,压岁钱给孩子的不假,但是孩子小没有正当的支配能力,还是由父母来保管比较妥当。
“压岁钱”最早出现于我国的汉朝,当时还不是真正的钱,而是给小孩佩带玩赏而专铸成钱币形状的避邪品,到了唐代唐玄宗时期才以真钱代替。因“岁”与“祟”谐音,民间认为小孩容易受鬼祟的侵害,所以用压岁钱压祟驱邪,帮助小孩平安过年,祝愿小孩在新的一年健康吉利、平平安安;后来晚辈也给老人压岁钱,这个压岁钱的“岁”指的是年岁,意在期盼老人长寿。
当今社会,在春节期间亲人给小辈、亲朋好友之间互相给对方孩子的压岁钱是很普遍的年俗。随着老百姓整体富裕程度的提高,给的压岁钱越来越多,金额越来越大,几千几万甚至十多万、几十万已不鲜见。这样,偶尔也在少数家庭中发生了在如何使用压岁钱、压岁钱的归属和支配权等问题上产生困惑、乃至纠纷,个别的甚至诉诸法律,把本来喜庆的事情演变成家庭纠纷,实在是背离了初衷。
个人认为,小孩子是未成年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合理使用大笔金钱的能力,一般也不具备创造家庭财富的能力。他们从至亲那里得到的压岁钱一般是处于长辈对后辈的爱护和馈赠;从一般前朋好友那里得到的压岁钱则更多的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一种“交换礼仪”:大多数家庭自家孩子拿到多少压岁钱,一般该家庭最终会以压岁钱或其他礼金的形式还赠回去,而且金额往往在自家孩子拿到的压岁钱数额之上,这样收支净额也许还要“亏本”,这种回馈往往是父母承担的。
这样看来,小额的压岁钱,引导、监护小孩合理消费,比如买些合适的书籍、学习用品,其他文化消费、娱乐消费,或买些自己喜欢吃的食品等等,这种小额压岁钱花销出去无可厚非。
但是大额的压岁钱,除了自家家庭里长辈给后辈孩子大额的压岁钱并且明确指定了用途:比如用于将来上大学、留学学费、婚嫁资助金、给小孩的保险资金等,这种情况实际相当于一个口头约定或合同,基本上应该属于小孩所有。其他情况,一般应该属于父母所有,由父母支配,特备是从一般亲朋好友那里得到的大额压岁钱,不会是“空穴来风”,是要父母承担回馈的。
所以,除了上述的特种情况——即便这种情况,由于小孩是未成年人,也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行为的后果,长辈赠与的大额压岁钱虽属于小孩所有,但是也应在父母的监护下依照当时馈赠的“约定用途”合理使用,而不是简单地交给小孩处理。其他情况下收到的大额压岁钱应该属于父母所有,由父母支配使用。
话又说回来,压岁钱就是个年俗,大家应应景象征性给一点意思下就好,不宜互相攀比数额,或者在压岁钱里赋予了另外其他的复杂涵义,让儿童单纯的世界里掺杂了成年人的一些社会交往元素并不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不提倡给小孩大额压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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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就是一个标题党,孩子起诉父母是因为,父母离婚,孩子上大学没有钱。
法院判决支付学费和生活费1500。
压岁钱不应归孩子所有,因为压岁钱就是大人间的金钱交换,属于礼尚往来性质。
压岁钱所有权归孩子,使用权归父母,这是一般家庭的惯例,在没有矛盾纠纷的家庭里不存在任何问题,一但家庭中出现了裂痕,孩子的归属都得由法院判决,更别说孩子的压岁钱了,不闹到法院才怪哪。
从常理上来说:父母要不给别人压岁钱,别人也不会给孩子压岁钱的。所以父母应该有权支配!
但事实上压岁钱是赠予的,法律上支配权归孩子,父母无权干涉!但本案中,明显父母并不想尽自己抚养的义务,压岁钱肯定不能给他们!
事件回顾
压岁钱的归属问题!
其实这个问题一直存在。我们每个人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当我们很小的时候,过年走亲戚,很多人会收到少则几百,多则几千上万的压岁钱,由于我们确实年纪小,父母就借机说,暂替我们保管,等将来长大了再给我们,或者等需要的时候拿出来,但我们其实对这个数量并没有太大的概念,也就不了了之了!
这是因为父母对我们也是很好的,我们的衣食住行,各种开销都从父母这里出,而我们得到压岁钱的同时,父母也要给予别人压岁钱,随意压岁钱给父母暂时用,大家都能理解的。
可是本案中的事件性质不太一样。这个姑娘父母离异,孩子考上大学了,谁都不愿意负担生活费,那么这样来说,性质就变了。父母不再是为孩子着想了,因此,孩子有权利要回属于他们的压岁钱了!况且本案中也是以压岁钱为理由来获得自己生活费和学费的来源,我觉得这一点必须支持,无可厚非了。
父母之责
以前都是报道父母大了,孩子不愿意赡养,像这样父母不愿意抚养孩子的例子真的不多。这个父母离异的家庭,谁都不愿意负担孩子的生活费,把孩子丢给奶奶的行为是不对的。不管离婚与否,孩子一定有一个监护人,在孩子还不能自理的时候,需要父母提供基本的帮助,也希望为人父母的,可以以身作则,不要因为自己组建了家庭,就抛弃原来的孩子,这样的教育方式是会被模仿的,最后可能自食恶果了!
总之支持孩子的诉求,让父母每个月必须出生活费和大学的学费!这是他们的责任!
杭州失踪女子,许某弟照顾侄女,为什么会被这么多人理解为贪财?
真的假的?秃头虱子,明摆着呢!凶手弟弟照顾侄女,孩子的噩梦什么时候能结束,是不是也快找妈妈去了?[打脸]。
也许许某的弟弟想照顾侄女,是替他哥还债,还杀妻使侄女失去母爱的债,还他哥未尽父爱的债,但这样做他嫂子在天之灵也不会安心的,让杀死自己的人的弟弟做孩子的监护,怎么能让人信服?相信法律会作出公正的判决的。
大家为什么不相信你呢,因为你有个凶残的哥哥,你们是一奶同胞,骨子里的血是一样的,你的想法让人猜测,理解为贪财也是正常的。人之初,性本善,只要人的本性善良,也不会错到哪去,但是你的哥哥前车之鉴,让大家信任你,很难。
再有,小女孩还有同母异父的姐姐,如果有条件可以监护,倒是不错的选择。
个人看法。
许某的弟弟表示愿意照顾侄女,其实是一件好事,这能看出来这一家人的善心,毕竟扶养一个孩子是一件很艰苦的事情。
但是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他被理解为贪财,我认为也在情理之中。
第一.这个小女儿可能是唯一一个来女士的财产继承人,7位数的存款和2套房子加一起也有上千万,小女儿只有11岁,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和自己的独立人格。这不难不让人想象这一家是奔着巨额财产去的。在这个社会,有多少家庭是为了房子和票子弄得分崩离析,妻离子散的。
第二.许某弟和许某为亲兄弟,我认为任何人扶养女儿都比他要强。首先只要看到他们就会想到许某这个杀人犯,作为受害人的女儿,现在可能不是要面对而且尽量远离这个生活环境,这对于孩子的教育和以后的成长至关重要。许某弟愿意扶养她,不是明智的选择。
第三.自古以来,只要涉及到钱这个话题,永远都说不清,也看不清。正如许某一样,在别人眼里他是老好人,总是笑嘻嘻,但是谁能想到他是个分尸杀妻的人呢。人性这个东西呀,不能去揣测。
我认为,许某的女儿可以交给相关福利机构去扶养,至于巨额财产可以交给信托机构,等到女儿18岁以后再给她,这是最好的选择了,也免得社会争议。
我认为许家华一家不是贪财,而是真的愿意照顾小侄女。
从许国利被抓之后,关于他们小女儿由谁来抚养这个问题就一直没有停过。
网友们大多希望由小女儿的姐姐,也就是来女士和前夫所生女儿来抚养,可是目前未见大女儿表态,大女儿的父亲言辞中倒是听出了拒绝的意思,毕竟日后生活费学费也是一大笔开销,而他家经济状况不是很好。
来女士有一个姐姐也表了态,说的是自己身体患病,家中还有两个孙辈要照顾,很难,这也是委婉拒绝。
再来,许某某和来女士的父母均已过世,那么谁愿意抚养小女儿呢?
按理说许国利家人在道德层面上是最没资格得到小女儿的抚养权的,可是目前就只有许国利的弟弟站出来发声愿意抚养小侄女,不知道最后会不会由他抚养,但是人们却是拒绝的,一来说他是杀人犯的弟弟,二来说他是觊觎小侄女继承的财产。
他哥哥是杀了人,这是没法改变的事实,可是其弟弟没有做错事啊,他就是一个普通山村的小村民,哥哥住城里,他在乡下,和哥哥也不常见面,17日弟媳看到视频得知嫂子始终,打电话确认事实后,第二天和丈夫赶早去了哥哥家,他们还比较担心小侄女,问了小侄女愿不愿意先去他们家玩几天,可是小侄女说还要补课。
后面许国利被抓后,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二哥就是凶手,他们曾表示想要去送嫂子一程,可是不知道怎么面对其家人,就没敢去,如今小侄女孤苦伶仃,他们又提出愿意照顾她,并且承若关爱不会少。
从上可以看得出来,弟弟一家还是比较纯朴和善良的,最关键的是,到目前为止没有人愿意担任起来小女儿的监护人,而这个监护人,就是要有承担小女孩儿成年之前起到结婚的责任。就算是许国利弟弟最后成为小侄女的监护人了,小侄女和她父母留下的资产弟弟也不得私自挪用,他们只有监管和保护权,等到小侄女成年以后,还得将所有的财产全部交给她自己发落。所以并不是网友们想得那么简单的。
现在这种时候,愿意有人照顾来女士和许国利的女儿,还是一件好事,而且到村里,环境也比较开阔清朗,说不定对小女儿的身心成长也是一件好事。
以上仅为我的观点,如有错误欢迎如下指正。
要知道杭州的失踪来女士留下的遗产,有两套房产和高达7位数的存款,虽然算不上大富大贵,怎么算都价值几百万,对于11岁的小女儿来说,也是一笔不菲的遗产。这个时候谁最先跳出来,愿意说抚养她,都有可能会被理解成为贪财,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现如今杀人嫌疑犯许某某的弟弟表示,愿意替其兄来照顾这个侄女。从情感上来说,有血缘关系的叔叔照顾侄女,本无可厚非。就抚养权的事情来说,杀人的嫌疑犯许某某在法律上并没有义务和责任来接管。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既然没有抚养的义务,背后又涉及到金钱,是很难不被人怀疑目的性的。
换言之,如果这11岁的小侄女自己并没有继承遗产的可能性,如果此时嫌疑犯的许某某的弟弟提出来照顾侄女长大,或许众多网友会纷纷为他的善意举动而点赞。可是,我们不能够回避的一个问题就是,来女士之所以被许某某杀害,也正是由于他们在关于房产的分配和钱财上一直以来产生分歧而造成矛盾,许某某心怀不满进而心生怨念,采取了极端残忍和冷酷的手段,杀害了来女士。
作为犯罪嫌疑人的直系亲属许某某的弟弟来说,从网友对于事件的了解和看法来说,大家很难从情感上认同许某某的弟弟会真心照顾这个侄女。杀人的事件本身的起因就是因为房产和钱财,现在面临着小侄女有继承大多数遗产的可能,在其还有姐姐的情况下,提出抚养这个侄女,怎么能不让人怀疑其出发的动机。
假如小女儿被许某的弟弟收养,即便是现在许某某的弟弟,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不会对其继承的钱财动歪脑筋,可是在谢谢,这个小女儿现在只有11岁,距离长大成人能够独立生活还有好多年,谁能保证这件事情风平浪静之后,许某的弟弟用各种理由和借口,对其遗产下手呢?谁来保护这个小女孩合法的权益呢?这才是众多网友真正怀疑,许某弟照顾侄女,被理解成为贪财的真正原因。
或许,嫌犯许某某的弟弟是一个心地善良,心胸宽广之人,领养子女抚养长大也只想表达自己的一份心意而已,并不是真正为了来女士的遗产,众多的网友,有些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可是现实的社会告诉我们,只要是常年的生活在一起,一定会爆发矛盾,更何况还有许多人担心他的弟弟会不会像他哥哥一样,为了钱财心狠手辣。
所以不论嫌犯许某某的弟弟,是出于真心愿意照顾这个侄女,还是出于假意为了背后的钱财,此时此刻,他的任何所作所为,都会被人很容易意的理解为贪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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