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闯动物基地杀狗伤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闯动物基地杀狗伤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狗咬人打死犯法吗?
1、如果从法理角度,如果狗要伤人,人肯定有权通过打死打伤狗进行紧急避险和必要的防卫。如果符合上述条件,没有赔偿的法律责任。
如果狗没有主动攻击或不存在伤人的风险,则一般不能进行伤害狗的行为,属于对狗主人的侵权(动物在法理上属于动物主人的财产,对动物无正当理由的伤害属于侵害动物主人的财产权)。
2、如果该土狗属于无证养狗,则可以向城市综合管理、城管部门投诉
打死咬人的狗是什么罪?
1、如果从法理角度,如果狗要伤人,人肯定有权通过打死打伤狗进行紧急避险和必要的防卫。如果符合上述条件,没有赔偿的法律责任。如果狗没有主动攻击或不存在伤人的风险,则一般不能进行伤害狗的行为,属于对狗主人的侵权(动物在法理上属于动物主人的财产,对动物无正当理由的伤害属于侵害动物主人的财产权)。
2、如果该土狗属于无证养狗,则可以向城市综合管理、城管部门投诉,相关部门会对该土狗进行人道毁灭。
宜宾街头一比特犬当街咬死宠物狗,警察连开数枪将其击毙,你对此事怎么看?
做为养犬者首先不扰乱别人生活程序和出行,同时也注意公共卫生的情况下可以养些小宠物室内观养。像藏獒,德牧,金毛,豹突犬,大型狼青犬,黑背大狼狗,中型马犬最好不要养。首先说明的是:小区市民居住集中的地方最好什么犬狗都不要养,因为狗追人使它人受到伤害时,所赔钱使你后悔莫及,有的造成它人死亡更让你养狗一辈子的揪心。养狗不论是警察反对但绝大多数也反对,因为犬对人口集中地方造成恐怖与安全,做为职责的警察我认为打死比特犬做的非常对,是为了它人的人身安全考虑行使一个警察一份责任应该受到它人尊重。做为一个养狗者不拴养散养,这样等于大街上给人们造成恐怖,而且很多妇女儿童容易受到惊吓心里留下阴影,请问养狗者这个问题责任你来负责吗?养狗是你的爱好也好出于看家护院也罢,可以把狗用粗铁链子拴牢,城市里还是不应该溜狗大街上,城市规化有人行道而没狗行道,本身人行道不宽还让人给狗让道吗?是农村小家独户你可以养,但是也不能不拴散养,出了事再责难逃无论你怎么辩解都逃不掉责任,所以文明养狗为它人提供方便出行,这样方便别人就是方便自己。关于警察开枪打死比特犬是应该的,如果这个警察看到不管,说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者保身但求无过。这样做是不称职不能称为好警察,为它人安全所着想这样警察我向他敬一个礼,首先祝福他好人一生平安。
首先为打死比特犬的警察点赞,为民除了害!问题来了!禁养犬的狗奴才是如何处置的!?城市里养狗已经是无耻了,比特犬凶残,稍大的比特犬完全可以咬死一个成人,妇女儿童那更易咬死!街头比特犬被击毙,充分说明城市狗奴,和狗没人管!完全是一种妄为现象,人们的安全置于何处!???狗奴狗患城市公害!该岀来法律了!!
比特犬是护卫犬,按照某些网友对《广东顺德金毛咬死泰迪》的事件逻辑来分析:肯定宠物狗是挑衅了比特犬!比特犬也是为了护主才咬死了宠物狗!再看比特直到被警察打死也没有咬人,足见比特对人类的友善!忠心护主的比特犬死的冤!
比特犬看上去给人的感觉就是凶神恶煞,虽然是属于看护狗 但是按照新闻上的当街咬死一只宠物狗 想想都觉得后怕 如果不是因为狗主没有训练好狗的话 不会凭白无故的去咬死一只宠物狗 如果换过来咬死的是人 那就后悔都来不及 对于这种狗就不应该在城市里养着 危害性很大 狗主的粗心大意没有看好狗 让狗跑了出来 对于养这类型狗的狗主应该锁好不让出街道才对 这类型的不像二哈 阿拉斯加 生性温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闯动物基地杀狗伤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闯动物基地杀狗伤人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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