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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对女儿骚扰应该怎么判?
父亲猥亵女儿犯法,情节较轻,处五年以下有期处刑或拘役,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相关法律条款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可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会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判刑要经过公安侦查、检察公诉、法院审理,总的时间一般在6个月左右,涉嫌刑事犯罪,建议委托律师辩护
女儿遇到歹徒猥亵不小心失手打死了歹徒该怎么办?
女儿遇到歹徒猥亵不小心失手打死了歹徒该怎么办?依目前法律规定,这是正当防卫,不但不负任何责任,还应鼓励表彰。巾帼不让须眉,临危不惧惩恶徒,该出手时就出手。
新中国成立以来,法律上就有正当防卫的条文,现实生活中也有典型的案例。如解放初期的“粪坑案”,就是典范。一年秋末,某县乡镇一女干部下乡视察工作,傍晚时分路过一偏僻大山之中时,遇到一个身强力壮高大威猛的单身汉。汉子见女干部瘦弱且姿色迷人,就色胆包天,上前拦住,提出要非礼。
女干部见此处前不着村, 后不着店,对方又牛高马大,硬碰硬是行不通的。迅速观察了一下周围地形后,灵机一动,故作羞赦地讪笑道:“我答应你。但这里地势不平,又是在路上,不太好。我带你找处平整的又较隐蔽的地方吧。”
单身汉子以为对方怂了,就淫笑着点头说好。女干部带着汉子来到半山腰,看到一个大粪坑,坑里有半坑粪水,灵机一动,对汉子说:“就这吧,这粪坑旁边平整,你快脱衣裤吧。”
单身汉子喜出望外,猴急火急就脱裤剐衣。当他把穿的内衣剐过脖颈时,女干部趁其眼睛被遮住时,突然使出全身力气,双手把汉子推入掉落粪池中。
汉子喝了几口粪水,一边拚命挣扎,一边口出狂言,叫嚷上来后先奸后杀。同时双手拚命抓住坑沿,试图爬上来。女干部唯恐生命受到威胁。心一横牙一咬,就用脚使劲去踩汉子的两只手。汉子疼痛难耐,只好松开,最后淹死粪坑。
女干部投案自首。最终法律部门经讨论认定其属正当防卫,不负任何责任。女干部威名远扬,成了当地的名人。
新《民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歹徒猥亵你女儿,是正在不法侵害时,你女儿为保清白,正当防卫杀死歹徒,合理合法,有胆有谋。还问啥怎么办?我看就应该这么办!各位以为如何,下方各抒己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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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控股董事长猥亵9岁女童事件,家有女儿,该如何保护自己?
这个问题我也很头痛,家里也有一枚小棉袄,再过两个月就6周岁了,平时也会对她进行私密保护教育,我是大致从这个方面来教育她。
第一:再忙也不会让亲戚朋友带走女儿,我会跟过去。我母亲是离异再婚家庭,对于继父我都是有一层防范之心的。
第二:尽量不让爸爸给她洗澡,基本只有我坐月子那段时间是爸爸给她洗澡的,我也告诉过她,等她结婚了才能让男孩看见自己的身体,不然,除了妈妈,谁都不能碰你的腰一下部位。
第三:我给她买了小天才,一般外出我都会给她带着,定位,联系都很及时,放心点吧。
第四:带她联系了跆拳道,虽然她太小,力量不足以抵挡坏人,但是自从练习跆拳道,她整个人的耐力和抗压力变的好了些,没那么娇气。
保护孩子还在于家长吧!措施有很多种,还是那句话吧,防人之心不可无,特别家有女孩!
一定不能让女儿离开自己的视线,哪怕再忙,也要带在身边。就是出去打工,条件再差也要带着女儿,一起吃苦受累,也不能留在家里。什么人都靠不住,什么闺蜜、朋友、亲戚、双方老人,就连亲爹都不行。切记切记!
上海普陀警方:王某某、周某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刑拘, 你怎么看?
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无论是带小朋友过来的还是猥亵的都应该从重处罚,一直很憎恶做这些事情的人,这是要在一个什么样的环境下长大,连称为最起码的人都不配,你家里没有女儿妻子母亲吗?这种伤害幼童的行为简直不可饶恕,既然已经被公之于众,也希望公安机关和法院最后能给到他们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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