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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一男子驾车违规被交警拦停后大喊:我女友在打胎,你怎么看待这件事?
事件发生于1月16日,坐标山东济宁,一名济宁男子因为和青岛的女友吵架,女友一气之下准备去把肚子里的孩子打掉,该男子得知这个消息之后一早便驱车赶往青岛,也许是因为心急,他没有携带行车证和驾驶证,穿着拖鞋就出发了,而且还开着远光灯违规变道,被交警拦停之后,男子显得特别着急,声称怎么处罚自己都行,但是现在有重要的事要做,交警见他确实着急,准许他找来了“代驾”并同意他离开。
大家都对交警人性化的处理方式表示赞赏。不知道具体是因为什么原因要闹到打胎这个地步,看这个男的应该还是很紧张他的女友和肚子里的孩子的,无论如何,孩子是无辜的,有热心网友表示这是一大清早看了个虐狗帖,最后还是希望这对情侣能和好如初,希望肚子里的宝宝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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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该,一个巴掌拍不响,我们这医院急诊来了个夫妻吵架的,妻子割腕。丈夫一身酒气来了就对医生吵吵,我媳妇割腕了赶紧治啊赶紧治啊!医生在那给她包扎还在吵赶紧治啊!你他妈赶紧治啊!把医生气的啊!活该离婚!有这种丈夫还不如养条狗
首先该男子的驾驶行为是绝对不可取的,因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节明白一个道理,当人在情绪激动吋,干任何事情都会超乎常理,甚至造成不可预见的事情发生,尤其驾驶员更是如此,杜绝酒驾,禁止气驾。虽说在此次事件中,我们的交警对该男子进行了人性化的处理,但对于广大司机朋友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教训,如果事出紧急,切勿意气用事开车上路,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找人代驾或者搭乘出租车。如果如该男子意气开车上路,万一发生意外,其后果可想而知。不过万幸的是:该男子没有发生意外情况,然而幸运之神不可能在我们每个人身上都光顾。如果一旦幸运之神和你我擦肩而过,想想吧!有多后怕呀!
交警也是人性化执法,考虑到男子确实是有特殊情况,虽然什么证件都没带但还是决定放行了,但是因为男子穿着拖鞋开车不安全,所以等到男子找来“代驾”才正式放行。
虽然男子事出有因,但是开车不是可以儿戏的事情。跟酒驾一样,人在情绪低落或者是情绪异常激动地时候开车也是很危险的,醉酒驾车危险,开急车也同样危险。一旦发生事故那将是害人害己,让我们后悔都来不及。我们一定要安全驾车,文明驾车。
除了安全驾车,相信很多人也注意到了一个问题,就是男子与女友吵架,女友要去打胎的事。如果他的女友说的是气话还好,但是万一因为赌气真去打胎,那就太不应该了,孩子是无辜的,真的要三思而后行。两个人在一起有些吵闹是很正常的,看男子着急的样子,想必也是很爱自己的女友,希望能及时的解决矛盾,好好过日子。
金华一男子醉驾后在警车中尿尿,这位“酒闹”闹出了新高度,你怎么看?
金华男子真牛皮,醉酒四轮电车骑,迷迷糊糊晚会闯,险些伤害人一批。幸亏交警身手快,按住车头才停毕。盘问男子姓林某,六十有五上年纪,一身上下喷酒气,无精打彩眼迷离。依法对其酒精测,于是带人进车里。刚进警车林某叫,我要撒尿有内急。警察停车让林出,他却耍赖出稀奇,车内就把裤扣解,大庭广众就拉稀。惊得民警两眼傻,看得众人笑嘻嘻。随后林某又耍赖,否认醉酒与拉稀。强行带到医院验,酒精含量二百几。最终结果不用讲,拘留所里去歇息。服你活了几十岁,喝酒无德尽赖痞,丢脸祖宗十三代,为老不尊没脸皮。但愿拘后能收敛,不再人间写传奇!
金华56岁男子酒驾后,在警车上尿尿,简直不知羞耻
1.2018年3月2日晚6点左右,浙江金华交警徐庆元和方涛正在体育中心路段进行元宵节文化活动的秩序维护工作,正在这时,突然听到有人喊:快看那辆车!,循声望去,只见一辆四轮电动汽车歪歪扭扭的冲破警戒带,往人群开来。
2.俩人见状,立即上前用双手按住车头,将其顶住,还好车速不快,车停了下来,打开车门,一股酒味扑鼻而来,驾驶员林某,56岁,开着自己的老年代步车,有点神志不清,一看就喝了不少酒。
3.但酒后的林某并不配合吹气检测,民警准备带其去医院抽血检测,林某撒腿就跑,阻碍执法,民警只好采取强制措施,将林某带上警车。
4.但令民警想不到的是,林某刚上车就喊着要尿尿,无奈民警准备带其下车方便,但林某此时又不肯下车了,随即解开自己的裤腰带在车上方便起来,民警全都傻眼了,但也无可奈何,林某尿完,还大喊自己没有喝酒,没有在警车上尿尿。
5.民警带其到医院后,强制进行了抽血检测,发现酒精含量高达230mg/100ml,已经远远超过醉酒驾驶的标准,之后林某交代自己在家喝了米酒,来体育中心看热闹,才上演了这场闹剧,目前林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接受调查,案件在处理中。
荒唐“酒闹”,脸面何存
林某酒后的疯狂举动,简直不知羞耻,在警车上撒尿,真是丢尽了颜面,而且醉酒驾驶,很容易酿成交通事故,是对自己对他人生命的不尊重,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总有人不长记性。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于酒驾,在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的前提下,还应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家人也应该起到监督的作用,喝酒的话就不能让其开车。
在交通事故中,酒驾的事故一般都比较严重,轻者受到皮肉之苦,重者会造成身体上的残疾甚至丢失宝贵的生命,车祸猛于虎,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勿酒驾。
本次事件中,林某可能涉嫌多个罪名。因为林某的行为不具有单一行为的一致性特征,也就是说林某在次事件中存在多个行为,且行为的主观故意不同。
一、危险驾驶罪
林某明知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危险性,仍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汽车在城市高速路上行驶,置公共安全于不顾,如果林某经检测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以上,则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这点毋庸置疑。
二、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或其他罪名
如果林某被交警查获后,仅仅因为害怕“称自己没有喝酒”则是其主观态度问题,其该行为可以从量刑上去考量。然而,事实是林某醉酒驾驶行为和抗拒检查行为先后相继发生,属于两个行为。
1、林某酒后驾车的行为造成的危险状态一直持续到林某被执勤民警拦下为止。此时,林某的危险驾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既遂。
2、其下车后不但“不配合民警吹气”还在民警带其去医院抽血检测时“撒腿就跑”“在警车上小解”,这又是另外一个行为,即林某醉酒驾驶后又出现抗拒行为,这一系列举动已经超出危险驾驶罪的行为范畴,属于妨害公务罪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扰乱了国家管理秩序。
3、林某醉酒驾驶和抗拒检查的行为系出于不同的犯罪动机。林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汽车只是为推定存在危害公安安全的主观,而其抗拒公安机关执法人员检查,则是因为害怕醉驾行为受到处罚,而采取积极对抗的方式逃避法律追究。两者的动机明显不同。
可见,林某醉酒驾驶行为和抗拒检查行为虽然有一定关联,但在性质上是相互独立的两个行为,并非单一行为。
因此,林某在不同故意的支配下,先后实施了两个不同行为,分别符合危险驾驶罪和妨害公务的构成特征,如果林某的后续行为达到妨害公务罪的标准,则应当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予以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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