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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后埋入土中,身体会发生什么变化?难道入土为安是骗人的?
人死后入出为安是一种传统的说法 ,是千百年来的风俗习惯 ,有许多人说 ,死人不入土 ,会成为孤魂野鬼 ,到处游荡 。
这种思想 ,在很多人的心目中扎下了根 ,就这么一代一代的传下去了 ,还有一句话叫落叶归根 ,当人死后,不管离老家多远 ,也要千方百计的,把尸体或骨灰运回老家埋葬 。
说入土为安是不是骗人的 ?也不能说是骗人 ,这是给活着的人 ,或者是子女 ,一种心灵上的安慰或心里安慰 ,也是对老人死后的一种尽孝 。
一般在农村 ,子女不按照风俗习惯去做 ,就会招来左邻右舍的邻居或村民的议论 ,说你这些小气 ,舍不得给去世的父母花钱 ,是一种不孝 ,让你在村里抬不起头来。
为什么国家设立了清明节 ,这也是对逝去的先人一种重视 ,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传承 。到了清明节以后 ,子孙们到坟地里 ,把坟填点土 ,压点纸钱,上一些供果 ,这也是对先人的一种哀思 。
但什么事情也不是绝对的 ,不能说不入土就不为安 ,有一句话叫信则有,不信则无 。
现在的坟地价格很高 ,有的每平米都达上万元,有的家庭承受不起 ,因此就把骨灰盒,存放在火葬场 ,而且这样的家庭也不在少数 。
一切事情也不是绝对的 ,过去打仗的死到哪埋到哪 ,谁给你落叶归根 ,我的亲叔就埋葬在朝鲜平安北道 ,麻山里。
现在国家还实行了海葬 ,并给一部分金钱补贴 ,这也是一种移风易俗的表现 ,都许多伟人生前立下遗嘱 ,把自己的骨灰扔向大海 ,撒向高山 ,撒向一生战斗过的地方 ,他也没入土为安 。
总之,入土为安不能说是骗人 ,子女如果有条件 ,还是把逝去的老人找个地方埋葬为好 ,便于方便祭奠,也能给下一代做出榜样 ,也是孝敬老人的一种方式 。
杭州杀妻案后续,来女士尸体已分尸碎尸,还能下葬吗?
杭州杀妻案后续,来女士尸体已分尸碎尸,还能下葬吗?
一般来说 应当下葬的,人死后都要入土为安,都要走这一过程,也是对死者尊重,让死者在天堂得到安慰安息。
至于怎么下葬,则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如果事情比较顺利,从化粪池找到了许某某抛弃的部分组织碎块,部分衣物,另外根据许某某的交代找到了抛弃的部分骨骼特别是头骨,则可以把这些碎块收敛一下,当做本人的遗体下葬,这是比较通行的做法。
如果找到的碎片很少,或者因为办案的需要,碎片不能交给亲属下葬,则可以将部分死者生前使用的物品、穿用过的衣物鞋帽等等,代替本人遗体下葬,算是“衣冠冢”了,这样的下葬实际上只是象征意义。
至于葬到什么地方,同样要费一些思量。
一般来说,已经出嫁的女人,不宜葬到娘家墓地,很简单娘家族人会出面制止的。
葬到许家墓地也不合适,经历这么一次杀人碎尸,两家已经成了仇家,当然不适合这样做。
葬到前夫墓地更不合适,前夫已经组成了新的家庭,没有理由葬到这个地方。
权衡一下,比较合适的方案是,到其他地方自己买一块墓地下葬,这样的话上述麻烦事都就不复存在。
“做鬼都不会放过你的!”
许国利杀妻分尸案可谓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惊动了社会、破坏了家庭,那么就此事的后续,来女士该如何下葬呢?
中国有句老话:“入土为安”,意思是说人死后要埋入土中,死者放得其所,家属方能安心,那么对于来女士的该如何处理呢?
我觉得后续还会持续的从化粪池中提炼排查出来女士的人体组织,并且在其他地方找到被抛弃的骨骸,并最后入土为安。
其实说到埋葬,许国利对其妻子的行为就已经时丧尽天良的禽兽行为,来女士在死后并不是第一时间入土为安,而是在经过二十几天化粪池的侵蚀之后才被发现,那么大家都知道化粪池存在大量的甲烷,如果时间在长一些,是不是就会被分解掉呢?
一、许国利杀害妻子,丢失了最基本的人性
作为网友,大家都经历了从一开始的失踪到最后的剧情大反转,可谓是一波三折,跌宕起伏的让人惊讶,但是最后许国利还是被绳之以法,得到了自己该有的处罚,那么在这件事上,不管处于何种原因,他的做法都是毫无人性的。
丢失了最基本的人性,任由其如何弥补都无法挽回。
二、杀妻分尸,心如蛇蝎
我们经常会看电视,有些画面上的女人非常歹毒,我们都说他是蛇蝎女人,形容非常害怕,像蛇蝎一样有毒,那么许国利的行为,就是这种歹毒,不仅仅要杀害自己的妻子,而且还不顾自己的心理压力,直接分尸抛弃。
三、既然找到了原因,那么必须下葬
如果一直找不到来女士的尸体,那么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现在既然已经初步告破案情,知道了来女士的尸体所在位置,那么我们作为有法律义务的人,就必须尽自己最大努力找全来女士的尸骸,让其在死亡后不能入土为安,就让在大家都认清楚许国利的真面目后入土为安吧!
就像经常说的,不入土就是为亲眼看看杀害自己的凶手绳之以法,自己也就瞑目了!
总结一下
我们不得不说,来女士真的很可怜,有自己可爱女儿,有别人羡慕的家庭,没想到自己竟然会死在自己丈夫的刀下,那么我们活着的人就必须尽最大努力赵全尸首,让来女士入土为安吧!
杭州来女士已经被分尸,问能否下葬,答案是肯定的,必须要下葬。
相信来女士的分尸遗骸,公安查找过后,肯定会收归一处,然后集中火化过后下葬或是遗骸直接下葬皆有可能。
古人云:入土为安,如果不下葬,逝者灵魂不会得到安息,对逝者是大不敬,对生者也是个永远的痛和挂念。
唯有下葬了,树碑立墓,对逝者亲人是个慰籍,也有了赖以寄托哀思的处所。
记得以前听说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我们那个地方,曾有个抗美援朝的英烈,他在战场上是被美军的飞机炸飞了头颅,真正意义上的身首异处,牺牲得很壮烈,他牺牲后,他的战友没有找到他的头。
英烈的遗体运回故乡后,据说那时还实行土葬,乡人们用一个南瓜,雕了一个和英烈在世时五官相近的假头,与下半身遗体连结在一起后才下葬。
警方会根据许国利的口供,会开展遗体组织的搜寻工作,从垃圾箱、从埋藏的地方以及河道等地方,寻找来女士的人体组织。从化粪池中找到了部分人体组织,在完成鉴定后,就会暂时寄存起来,在其他地方找到的人体组织,也会在完成鉴定后寄存,待尸首搜集完毕,会告知被害人家属人体组织已经送往殡仪馆。
接下来,殡仪馆的工作人员会对这些人体组织进行修复处理,分尸案件,尤其这样的案件,根本不可能搜集到所有的人体组织,也就是说是残缺不全的,或者说有多少就修复多少,如果现存的组织已经没有办法修复了,那就会直接焚化。
焚化后,将骨灰交给家属下葬处理,当然,现实中会有衣冠冢,即死者的遗体已经没办法找到,以衣物代替遗体下葬的,也是为了给死者留下一个纪念。
人死如泥,落土为安。这是常规,也是常理。不论是往昔的棺椁装敛,还是如今的骨灰盒盛放,无一例外地都要选择风水宝地,择日安葬。
杭州的来女士死得够惨。不但被同床共枕十二载的丈夫许某某无情用枕头捂死,还被其惨无人道地进行分尸、碎尸,人体组织粉成碎末,通过抽水马桶冲入化粪池,骨骼被装入黑色塑料袋拎出户外,分散抛弃到多个垃圾桶,多半被视作餐厨垃圾,粉成细末,化成肥料,不知撒向何方。
那么,问题来了。歹毒如狼的许某某把来女士碎尸万段后,又遭到粉身碎骨。那来女士拿什么入土为安呢?
其实这个好办。按我们这边的风俗,如果有人失踪估计不在了,主家就会请来当地法师,用一个罐头瓶子,把死者的魂魄收入瓶中,用红布扎紧,然后亲人三叩九拜,法师宣读祭文,名曰收魄,尔后又宣文镇魄……好一阵装神弄鬼之后,就找一件死者的衣服或帽子,交给主家连同魂魄坛子挖个坑一并埋下,万事大吉。古代也有这种作法,叫做衣冠冢。这大概就是死不见尸的最好处置办法,体现了古代劳动人民对死者的敬畏与尊重。
由此看来,来女士也只能是用这个办法处理。好在天理昭昭,杀人恶魔许某某如今身陷囹圄,不久的将来定会受到法律的公正审判,血债血偿,以命抵命,是注定的结果。来女士若地下有灵,也会安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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