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卫生院8个月未发工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卫生院8个月未发工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般医院什么时候发工资?
《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发放上月的工资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在医院做合同工,产假期间工资不发还要自己交医保和社保,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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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在医院做合同工,产假期间工资不发,还要自己交医保和社保合法吗?实际上做合同工也好,还是做正式工也好,那么只要是按照全日制的劳动合同来进行工作,那么都应该依法建立劳动合同,并且缴纳相应的社保待遇!
所以说享受社保的待遇是你的依法所得。所以医院有责任和义务来给你交纳一份社保待遇,当然社保待遇当中是包括生育保险的,那么也就是说在休产假期间,可以通过自己的生育保险,享受到生育津贴的待遇,所以这个时候即便是工作单位不给你承担相应的工资待遇,那么你也应该会有社保津贴。
但是由于你所在的工作单位没有给你正常的承担社保,并且还要求你自己来缴纳社保,很明显就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那么这种情况你可以申请一个劳动监察,由劳动监察委员会来调查处理这个问题,如果情况属实的话,那么在休产假期间是可以得到依法所得的,也就是说,既可以要求你所得的工作单位来给你缴纳相应的社保,又可以享受到生育津贴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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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这样的做法是严重违反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的。
劳动法第七章,专门针对女职工和未成年人提出了特殊保护条款,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第九章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第七十三条劳动者生育应当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产假是国家明文规定的女职工权益,在此期间,劳动关系是延续的,医院有法定义务缴纳社保的单位部分,职工个人部分由职工缴纳,这点与工作年限没有关系,职工可以享受产假期的生育津贴。在产假工资的支付上,一般是生育津贴与工资之间就高的原则,即在单位领取的产假工资比生育津贴高,那么生育津贴就由单位享受,在单位领取的产假工资比生育津贴低,那么你就享受生育津贴,而产假工资就扣除。
所以生育后90天内及时申报生育待遇,如果津贴高就领津贴,津贴比工资低就要求医院补足差额。社保缴费的问题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卫生院8个月未发工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卫生院8个月未发工资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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