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园长之子侵犯幼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园长之子侵犯幼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幼儿园园长判刑标准?
- 河南一幼儿园园长涉强奸4岁幼童被刑拘,有网友怒批该执行死刑。大家对此怎么看?
- 南阳一幼儿园负责人涉强奸女童,警方查证:该幼儿园无办学资质,系违规办学,共有3个班55名学生, 你怎么看?
幼儿园园长判刑标准?
园长猥亵儿童以猥亵儿童罪定罪,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从重处罚,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应依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猥亵妇女的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河南一幼儿园园长涉强奸4岁幼童被刑拘,有网友怒批该执行死刑。大家对此怎么看?
题主,幼儿园主是男人还是女人?如何强奸的?经过如何?你咋知道?能将细节公诸于众吗?报警没有?调查及结果如何?结论如何?当网友面回答清楚!不然你就是诽谤污限,造谣中伤,扰乱社会!顺便问一句,你妹强奸你妈你相信吗?
强奸触犯了国家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应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虽然强奸罪的最高邢是死刑,虽然本案中幼儿园老板的行为令人发指、人神共愤,但是根据目前的法律是不可能会判处老板死刑的。并且根据警方通报的情况,老板的供述应该也不是很好,关键证据可能也因为时间关系而缺失,如果单纯凭幼女的讲述及指认,该老板可能连十年以上刑罚都受不到。在这里只能希望老天有眼,警方可以在嫌疑人和被害人住处、身上或衣服上找到关键证据,能够让嫌疑人受到其应该受到的处罚。
现在人渣太多,简直防不胜防。希望国家可以制定更为严格的行业准入标准,加大对类似情况的处罚力度。让这些人渣得不到机会,就算有机会也不敢渣。同时也希望家长能够多关注孩子,防微杜渐。
南阳一幼儿园负责人涉强奸女童,警方查证:该幼儿园无办学资质,系违规办学,共有3个班55名学生, 你怎么看?
幼儿女童被性侵猥亵的案件一直都在发生,性侵这些幼儿女童的都是接触最亲近的人的,有些是幼儿女童的亲戚,有些是幼儿女童的老师或者园长,他们都是最容易接触到她们,因为幼儿女童对性侵猥亵根本就不懂,就算被侵犯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这样的畜牲却可以当老师。
4月11日一段视频显示,河南南阳社旗县开心宝贝幼儿园门口拉起一条横幅,内容是《孙某强奸幼女天理难容》谁家的孩子在这里上学,赶快转发,现场一女子称,4岁女童被幼儿园园长孙某强奸,知情人称,经医学鉴定,受害的4岁女童处女膜破裂,孙某因涉嫌强奸已被刑拘。
这是什么样的园长,可以把魔爪伸向还是4岁幼女身上强奸幼儿,这简直就是畜牲中的畜牲,进监狱都会被打死,在中国强奸幼女判刑可能是几十年或者无期徒刑,对待强奸犯的判刑还是太轻了,就应该判处死亡,并立即执行。或者可以学习韩国,针对一些强奸幼女的强奸犯,给予阉割处理,让他们永远都不能伸出魔爪。
事件发生以后,当地警方查证,《开心宝贝幼儿园》无办学教学资质,系无证违法办学,幼儿园有三个班,共计55名幼儿在这里上学。如果这次4岁女童被强奸的事件没有被发现,是不是会有更多无辜的幼女被园长孙某强奸威胁,这个后果是不堪设想的。一家无资质的幼儿园开业招生。当地的教育部门肯定有监管失职之处,特别让这样的畜牲开办幼儿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事件发生以后,4岁女童被强奸的事件在网络持续发酵,网友们都觉得一定要对孙某给予最严厉的审判,不能让这样的魔鬼出生逍遥法外,出来祸害别的孩子,网友们都是怎么说的:
我们把孩子放心交给学校,却没有想到还会出现这样可怕的事情,学校本身就保护学生的,可是现在有一些学校的老师却是披着羊皮的狼的,可以对无辜的孩子伸出魔爪,其行为之可恶,强烈要求把这些畜牲做出阉割并判重型。
这种事情出现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该地方有关监管部门监管不严
对于有关部门来说,对于新开办的幼儿园,要定期进行检查相应的办学资质,一旦发现没有相关的办学资质,就立即责令停止办学。
2、家长对于幼儿园了解太少
对于家长而言,把自己的学生送到幼儿园,需要查看该幼儿园的办园资质,如果没有办园资质,绝对不把自己的孩子送到这个幼儿园。
3、家长对孩子的性教育欠缺
家长应该了解一些行教育的知识,在适当的时间教育孩子男女之间的不同,让幼儿有相应的性别意识。这样在幼儿园发生异常的时候,家长能在第一时间感受到孩子的问题所在,这样就能早发现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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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园长之子侵犯幼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园长之子侵犯幼童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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