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园长之子侵犯幼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园长之子侵犯幼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幼儿园园长判刑标准?
园长猥亵儿童以猥亵儿童罪定罪,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从重处罚,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应依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猥亵妇女的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南阳一幼儿园负责人涉强奸女童,警方查证:该幼儿园无办学资质,系违规办学,共有3个班55名学生, 你怎么看?
幼儿女童被性侵猥亵的案件一直都在发生,性侵这些幼儿女童的都是接触最亲近的人的,有些是幼儿女童的亲戚,有些是幼儿女童的老师或者园长,他们都是最容易接触到她们,因为幼儿女童对性侵猥亵根本就不懂,就算被侵犯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这样的畜牲却可以当老师。
4月11日一段视频显示,河南南阳社旗县开心宝贝幼儿园门口拉起一条横幅,内容是《孙某强奸幼女天理难容》谁家的孩子在这里上学,赶快转发,现场一女子称,4岁女童被幼儿园园长孙某强奸,知情人称,经医学鉴定,受害的4岁女童处女膜破裂,孙某因涉嫌强奸已被刑拘。
这是什么样的园长,可以把魔爪伸向还是4岁幼女身上强奸幼儿,这简直就是畜牲中的畜牲,进监狱都会被打死,在中国强奸幼女判刑可能是几十年或者无期徒刑,对待强奸犯的判刑还是太轻了,就应该判处死亡,并立即执行。或者可以学习韩国,针对一些强奸幼女的强奸犯,给予阉割处理,让他们永远都不能伸出魔爪。
事件发生以后,当地警方查证,《开心宝贝幼儿园》无办学教学资质,系无证违法办学,幼儿园有三个班,共计55名幼儿在这里上学。如果这次4岁女童被强奸的事件没有被发现,是不是会有更多无辜的幼女被园长孙某强奸威胁,这个后果是不堪设想的。一家无资质的幼儿园开业招生。当地的教育部门肯定有监管失职之处,特别让这样的畜牲开办幼儿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事件发生以后,4岁女童被强奸的事件在网络持续发酵,网友们都觉得一定要对孙某给予最严厉的审判,不能让这样的魔鬼出生逍遥法外,出来祸害别的孩子,网友们都是怎么说的:
我们把孩子放心交给学校,却没有想到还会出现这样可怕的事情,学校本身就保护学生的,可是现在有一些学校的老师却是披着羊皮的狼的,可以对无辜的孩子伸出魔爪,其行为之可恶,强烈要求把这些畜牲做出阉割并判重型。
这种事情出现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该地方有关监管部门监管不严
对于有关部门来说,对于新开办的幼儿园,要定期进行检查相应的办学资质,一旦发现没有相关的办学资质,就立即责令停止办学。
2、家长对于幼儿园了解太少
对于家长而言,把自己的学生送到幼儿园,需要查看该幼儿园的办园资质,如果没有办园资质,绝对不把自己的孩子送到这个幼儿园。
3、家长对孩子的性教育欠缺
家长应该了解一些行教育的知识,在适当的时间教育孩子男女之间的不同,让幼儿有相应的性别意识。这样在幼儿园发生异常的时候,家长能在第一时间感受到孩子的问题所在,这样就能早发现早处理。
大家有什么观点,欢迎在文章下面进行交流~
幼儿园负责人涉强奸女童,然后,警方才查证,该幼儿园无办学资质是违规办学。如果不是幼儿园负责人涉强奸女童,警方不变查证,也就不会发现该幼儿园无办学资质,是违规办学了。
我就想问一下,该地的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是干嘛的?
这些教育的主管部门,那么多个领导,难道就没有一个发现这所幼儿园是违规办学吗?
我们这所幼儿园孩子的家长们就没有一个去看看幼儿园的办学证明吗?
问题让人深思: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人浮于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能明明知道幼儿园无办学资质也不去过问,任其发展,不管不问,这是严重的失职。
我们家长,相信政府,认为只要办学,政府如果不同意,他有那个胆办学吗?既然办学,政府一定是许可的,我们送孩子上学还有必要看什么证明吗?于是,等于是把自己的孩子送进了虎口。
呜呼!无法可想,我们的个别政府的个别部门是怎样的“挂羊头卖狗肉”,这样的不作为,让我们这些纳税人怎么能安心?
这样的幼儿园,要坚决、彻底、干净地取缔。不留任何痕迹和后患。对于违法犯罪的,要依据法律条例,从重从严处理,还人民一个公道。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园长之子侵犯幼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园长之子侵犯幼童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