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公杀媳案执行死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公公杀媳案执行死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公强奸儿媳被儿子打死,儿子应该判什么罪?
这个问题挺尖锐,又要亲情又要法律啥的,不管咋样打死人都要付出后果!这个公公连儿媳妇都不放过自己爽了,给儿子带了绿帽子,儿子也爽了干死了亲爹!法律上讲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事出有因的话应该不会判的很重,但是必须要付出和承担自己的过错,建议找律师和法官陈情,事出有因!
公公强奸儿媳在道德层面上讲属于不知羞耻/道德沦丧/在法律层面上说强奸妇女属于犯罪行为如在严打期间属于立即执行枪决之列,在家强奸儿媳被儿子现场被捉,属于失手或过失杀人,不会有多少年的刑期的[可爱]如在一百年前这个吃屎的禽兽会进猪笼沉潭的[呲牙]
过失伤人,肯定有罪。一个有血性的男人都无法忍受妻子被侮辱,更何况还是身边至亲的人。事出有因,儿子能做出这么过激的行为,肯定是触碰了做人的底线,当然这种冲动也触碰了法律的底线。法律也会酌情处理,要看这个做儿子的认罪态度。
要具体分析案情。是正在强奸时打死还是已经强奸完毕?如果正在强奸,要视情况,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如果打死父亲时强奸已经结束,那么属于事后防卫故意、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描述过于简单,未了解主观动机,恶性及案发时具体情况,无法简单判断罪名。
要看什么时候,如果公公正在干的时候把他打死,那可能判个三,五年,如果已经干完了把他打死,那就另外一回事,不管怎么说,这个媳妇都不是个好东西,至于是不是强奸都是个迷。
浦东73岁男子因家庭矛盾怀恨在心,在小区内杀害前儿媳和孙子,现已被抓。你怎么看?
夏天天气热吗?热怒症?犯罪率确实高,今天早晨看朋友圈,我的一个同行五点就去华益路浦东看守所排队会见了。七点前排队的上午可以见到,晚了,要拿到下午的号码了。
家庭矛盾,前儿媳妇,73岁老人,杀害母子二人,得多大的矛盾才能达到杀人的程度,儿子和媳妇离婚了,可是亲孙子也要一起杀吗?这老头够狠的!
儿子和老婆都离婚了,无非就是男女双方财产分的不均,或者孩子的和抚养费和探视权出现了争议。协议离婚,双方商量好的,即使男方净身出户,也是儿子自己的选择。如果法院判决离婚,那也是经过国家的判决,如果不服可以有其他救济渠道,这都是儿子该去处理的事情,也不是一个前公公该管的事。
这下好了,73岁的老人直接关到看守所了,判刑肯定是要判的,目测死刑非常难的。
涉及减轻的情节:家庭矛盾发生伤亡、前儿媳和孙子有没有过错,如果儿子因孙子的死亡,对老先生(毕竟自己的父亲)进行了谅解、婆婆对前儿媳父母进行民事赔偿等,都将对量刑产生影响。
《刑法修正案八》针对满七十五岁的老人有放宽政策,不能适用本案。具体法条是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刑法第四十九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天太热,有什么矛盾,不能好好解决,非得杀人的程度,本该好好享受晚年,养养花,遛遛鸟,逗逗狗猫的生活,只能在监狱渡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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