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救护车送错医院致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救护车送错医院致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在工地受伤用私家车往医院送,没叫救护车造成伤者死亡,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1.首先需要看造成伤者死亡的真实原因,私家车运送人员是否有过错,以及是否造成伤者死亡,过错行为与死亡是否有因果关系,可结合尸检报告及医院抢救记录分析认定。
2.如果私家车运送人员有过错,并导致了伤者死亡,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是什么原因造成死亡的,伤情本身还是耽误救治。怎么能扯到不叫120身上,120到了最少10分钟,治疗创伤以止痛,固定,复苏为主。如果确实因为没叫120,无法复苏引起死亡,那么是你的责任
伤势过重是死亡的根本原因,应急措施第一时间送往医院应该正确,时间就是生命,1.能让人死亡的外伤大多数是内脏出血,早一分钟到医院早手术,也许就能挽救一条生命,等救护车去也没有办法,只能耽误抢救时间!2.还有就是脑外伤,脑外伤救护车也无能为力。3.自己用车送最大的危害就是截瘫,与死亡没有多大关系。4.如果造成休克,等救护车到了也错过最佳心位复苏时机。
江西一救护车执行任务时与三轮车相撞,三轮车车主当场死亡,救护车司机可能将承担怎样的责任?
一、救护车承担主要责任,三轮车承担次要责任,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至关重要。
1、从现场视频来看,救护车闯红灯,那么推论三轮车当时是绿灯出行,没有闯红灯。
2、但是,三轮车一般情况下属于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使,明显违反了交通规则,自身存在过错。
3、救护车里面有危重病人,使用鸣笛、警报器符合规则,而且救护车当时在履行公务(如果车里并没有病人,那就另当别论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4、视频可以看出,当时救护车的行驶速度大大超过三轮车的速度,可以推论救护车违反“确保安全”义务在先。
有很多人认为三轮车应当仔细观察再行使,但是从常识上判断,当救护车速度很快的时候,从听到警报声到被撞上,可能只有几秒钟的间隔,根本来不及反应!不信的话,可以调取三轮车行使方向的监控录像加以佐证。
因此,关于责任划分这一块,救护车行使速度过快没有尽到确保安全义务,应当承担主要责任,三轮车上机动车道行使也存在过错,应当承担次要责任。
二、救护车的侵权责任具体应当由救护中心来承担,而不是驾驶员自身。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救护中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至于驾驶员能不能作为被告,要不要承担连带或者补充的赔偿责任,需要根据具体证据情况来确定,现在无法判断。
从现场的视频看,救护车司机没有任何责任,他在执行紧急救护任务,即便是红绿灯也是优先无责通过。
而三轮车驾驶员,无视救护车的紧急通过。仍然超速强行抢过,才造成事故,则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且要对被他撞坏的救护车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倘若造成救护车上的病人,因此受伤或者死亡,则应承担全部责任。
虽然三轮车肇事司机本人已死亡,但他的责任不能免除,他不仅要承事故的全部责任外,但还要追究其道德责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救护车送错医院致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救护车送错医院致死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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