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新生男婴遭贩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新生男婴遭贩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被拐卖的小孩后果是什么样的?
被拐卖的小孩可能面临多种不同的后果,这些后果因个案而异,具体取决于拐卖者的目的和行为。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后果:
1. 被卖到其他家庭:被拐卖的小孩可能被卖到其他家庭作为养子或养女。在这些情况下,小孩可能会受到新的家庭成员的虐待或忽视,他们的身份和背景可能被隐瞒,难以找回自己的亲生家庭。
2. 成为乞丐或流浪者:拐卖者可能故意使被拐卖的小孩致残,让他们在街上乞讨,以获取同情和钱财。这些小孩可能面临严重的身体伤害、心理创伤和生活困境。
3. 性剥削和性侵害:被拐卖的小孩可能被强迫从事性交易或成为性奴。女孩和男孩都可能受到性侵害和性剥削,给他们带来严重的心理和生理伤害。
4. 强迫劳动:被拐卖的小孩可能被迫在工厂、农场或其他场所从事艰苦的劳动。他们可能受到严格的监管,没有报酬,生活条件恶劣。
5. 器官买卖:拐卖者可能将小孩的器官取出出售,导致小孩终身残疾甚至死亡。
总之,被拐卖的小孩可能面临各种严重的后果,对他们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伤害。因此,预防拐卖、提高警惕和加强打击拐卖行为是非常重要的。
刚出生婴儿卖12万元,抚州女子涉嫌拐卖儿童罪被刑拘, 你怎么看?
出卖自己亲生小孩的行为,确实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并且构成了遗弃罪。不管卖给谁,卖自己的孩子还是别人的孩子就是犯罪。拐卖儿童罪最高可以判死刑!尽管没使用拐骗、绑架等手段,但子女不是私有财产,不能买卖,为了金钱等原因出卖亲生子女同样构成拐卖儿童罪。‘’拐卖儿童罪的特征为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接送、中转、收买、贩卖儿童的行为。犯罪主体不排除被拐卖对象的亲人家属;只要有拐、卖行为之一即可,拐来孩子未卖或是仅仅实施了卖的行为,只要从中渔利,都构成此罪。‘’
第一,从定罪的第一层面看,人不是商品,不能用来交换或买卖,一切买卖人口的行为都是非法的。女子出卖孩子的行为无疑具有刑事违法性和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符合法定犯罪构成,应受到刑事处罚。从定罪的第二层面看,出卖自己亲生小孩的行为符合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法定构成要件,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款规定,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权;其中并没有排除被拐卖对象的亲人家属;其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有出卖得利之目的;客观方面只要有拐、卖行为之一者即可,拐来孩子未卖或是仅仅实施了卖的行为,只要从中渔利,都构成此罪。 第二,出卖自己孩子的行为应当属于遗弃行为,但出卖得利是其惟一的犯罪目的,遗弃只是为了实施出卖这一目的行为而顺带的一种结果行为。因此,按从一重罪处罚原则,应将此行为定为拐卖儿童罪。
如果因特殊情况,确实无力抚养自己的孩子,经夫妻双方同意,按照领养的规定,可依法将孩子送养他人,减轻负担,这个不犯法。
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是一个家庭的希望,为了金钱出卖孩子于法不容,于情于理更不容,这样的父母不配成为父母,支持严厉打击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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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自己亲生子女,这是以前包括现在也频繁存在的一种现象,很多家庭生了小孩之后,因为家庭因素无力抚养,因而送给他人抚养或者卖给他人抚养。
很多夫妻觉得,自己的孩子自己自愿送给他人,虽然有违道德,但并不违法,但这只能说这些人法律意识淡薄,出卖亲生子女,也是构成拐卖儿童罪的。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第16条
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
出卖亲生子女是否构成拐卖儿童罪,主要是看其是否以“牟利”为目的
也就是说,如果因为家庭等原因无力抚养,而送给他人抚养,并不收取任何费用,这个只是属于民间送养行为,不构成犯罪。
如果收费,且远高于普通送养子女的营养费和感谢费,那就属于拐卖儿童了。
而收费12万,明显是属于拐卖行为,应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但由于出卖的是自己亲生子女,因此社会危害性较小,在量刑上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新生男婴遭贩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新生男婴遭贩卖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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