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院给患者打欠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医院给患者打欠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间歇性精神病人写的欠条或者签的合同有效吗?
- 长春:52年前,母亲欠医院47.9元医药费,52年后,子女还了5000元, 你怎么看?
- 自己生大病被120带走抢救后,无钱支付费用会坐牢吗?
- 只要签的欠条,不管原因,一定生效吗?
间歇性精神病人写的欠条或者签的合同有效吗?
搜集证据,证明精神病患者在生病期间写的借条没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三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长春:52年前,母亲欠医院47.9元医药费,52年后,子女还了5000元, 你怎么看?
报道里说是母亲坚持还这笔钱,子女也是孝顺,遵从了母亲的想法!还钱这事值得肯定,但做法稍有欠妥!
首先分析当初这位母亲到医院看病没钱,是给她看病的医生做的担保才能抓药治病,试想一下如果医生不做担保呢,结果或许就不同了吧。不是偏激,现在的医院你去看病,如果看完抓药必须得付钱,如果住院需要提前交押金,住院期间押金剩的少了就会有护士催你缴费,患者真没钱了就告诉你床位紧缺,建议你办出院了,因为有亲人住院过体会比较深!
这位母亲的子女要感谢首先应该感谢当初为其母亲担保和看病的医生,其次是医院这个机构,个人觉得子女应该做个锦旗,写上感谢某某医生在这医院工作期间,医德高尚,为患者担保看病,体现了治病救人的风范!这样的宣传才能让更多的医生学习,传扬医者风范!
那个临终遗言里嘱咐儿女还上52年前欠长春市结核病医院47.9元的老人走了,一句:见到医院大夫先说“对不起”再说一声“谢谢”感动了无数网友。
52年前九个孩子的母亲病倒了,贫寒的家庭无力支付医药费,是当年的窦医生和医院给这名母亲打了欠条,半个世纪过去了,当年的医生联系不上了当年的医院也已物是人非,如今那位母亲的儿女已经年过花甲,而那份沉甸甸的救命恩一直都在。
1967年五十元钱真的不是一个小数字,人间处处有真情,医者仁心不过如此。我作为一名旁观者心里充满了感动。
尤其在1967年那个特殊的年代,窦医生这样的行为更显得伟大,也不知道这名窦医生是否健在,窦医生的人生路又是一种怎样的风景。在这里也要向这名窦医生和当年的医院致敬。
沧海桑田我们每一个人都很渺小,小到微不足道,但是就是微不足道的一代又一代人做着平凡而伟大的小事,才有了我们这个伟大的民族。
无论是窦医生还是医院还是生病的母亲还是52年后还钱的子女,他们都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陈述着平凡人做人的道理。这样的精神这样的品质一定会从这些人的身边周围开始传播,一代又一代人的正能量就这样薪火相传。
美好的品质总是值得我们学习,美好的行为总是值得我们提倡,美好的事情总是值得我们歌颂。我希望有越来越多的美好在我们身边发生,在这座叫做长春的城市发生。更多本地资讯欢迎关注遇见最美长春。
自己生大病被120带走抢救后,无钱支付费用会坐牢吗?
不会,那些个老赖欠得钱更多,也只是被封了财产,拉进征信的黑名单。若真的家庭困难,可以写欠条慢慢还给医院。
当然如果碰见紧急情况,患者危在旦夕,医院也不会因为你没钱见死不救。
对于生命垂危的患者医院会开通绿色通道,这条绿色通道就是患者的生命通道,只要被安排进入绿色通道的患者,都是先以抢救病人的生命为主。至于医疗费用的问题,可以后续补上,若实在是补不上,写张欠条慢慢还也行,但如果你不还,那么倒霉的就是同意抢救你的那位医生和参与抢救你的科室了。
在这里也述述苦,对于一名普通医生来说,总会碰见那些倒急不急的患者,倒急不急的意思就是这患者在绿色通道的那个临界线,虽然患者现在生命体征还算平稳,但如果等病情这么发展下去肯定不行,但患者家属又没有钱。
这时候就有些为难一线的医生了,首先碰见这样的患者一线医生心里肯定很着急,但如果治好了患者跑了自己倒贴这笔钱不说,还连累整个科室(真的有这样的事发生,而且很多),不送去做急诊手术,又觉得对不起这一身白大褂,那就只能打电话给上级医师。
上级医师接了电话肯定会让你打给院总值班,院总值班接到这样的电话会让家属写张欠条。这时候矛盾就产生了,患者家属会觉得你见死不救,还让他们写欠条。说话是特别的难听,有些听见要签自己的名字还要把身份证压在医院里,怕以后找他还钱,他就是不写,但他们不写,账上就没有钱,手术室肯定不接他们上去。
这样一来二去,家属终于签字,患者也送上手术室并且手术很成功,但最后被骂见死不救还是这位想尽办法的医生
医院是一个大的机器,医生只是这个系统中的一个小螺丝,没有话语权,每个医生心里都明白,救死扶伤是职责所在,但让救死扶伤的人遭受损失那就说不过去了。
谢邀,生病看病没有钱。救护车来了你说没有钱,可能有的会决绝,但是医院本就是救死扶伤,也不会看着你重病而放弃为你治疗,毕竟只为钱不为人的还是不多的!
现在看病难看病贵是个问题。如果真的没办法支付费用,可能在你痊愈后医院会和你或你的家人来商讨,毕竟是真的没钱!
不会。如果你生大病了,身在异乡旁边没有亲人,只有呼120了,可悲的是又是大病而且身上没有一纹钱,你这样够悲催了吧。120来了把你送到医院急诊科,医生会在第一时间根据你的病情抢救你,毕竟你是一个鲜活的人啊,只是现在病了,抢救没有危险后会根据你的病情是否还要住院治疗,我想肯定要住院的,因为你得的是大病,不住院怎么行呢?
待你病情稳定住院后医生会让你通知家人或朋友,是否可以把你抢救费用结一下,还得交住院费用押金。这个时候你会一脸苦逼像,家人有吗?有,可是我好多年没有回家啊,在外面打工太吃苦工作我不想做,工资少的也不想做,工资高的别人又不要我,为什么别人打几年工又是找媳妇儿,又买房,又买车,我为什么身上没钱呢?没钱也就算了何必这时候又得了大病呢?在工厂三天打渔两天晒网没有单位给我交医保,在农村别人说交新农合是骗人的,我也没交,这大病来了要钱啊,少说也得七八万。我想这时候你心中一万个草泥马怎么这倒楣。
但是人病了医院还得为你治疗,医生会申请一个绿色通道,先治病后还钱,如果你确实没有钱还,也许病治得差不多了你跑了,也不会捉你去坐牢,医院会通过民政救助帮你结清费用。
这个时候就要看你本人怎么处理这件事情,一是和医院说清楚,我暂时没有钱,我先打一个欠条,你们不但救了我的命,治愈了病,还为我今后做人提供了方向,病好了,身体健康,去找一个工作,不论多苦多累,努力赚钱,先还掉医院的费用,这样一来你的人生改变了,比以前更努力了,回家去看下你的父亲,这样离你成功还会远吗?
不会!
这反应出一个情况,就是“可以欠费救治”,但一般是紧急危重等特殊情况(比如120入院、三无人员)
这种情况,不属于刑事问题,甚至民事诉讼都不符合强制执行的范围
另外,加上社会责任、道德评价、追讨成本等,基本没有“处理”的手段。在一些地方,涉及到诚信体系,可能会记录入失信名单。
所以,现实中,在医院欠费,只能采取停药停治疗的手段(对于急重病人,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一旦欠费,医院也基本是没有办法处理。
但,真有特殊情况,建议跟医院说清楚,除非特殊情况,不要随意欠费,现象多了之后,最终伤害的还是广大群众自己
我上急诊班拖回来的无名氏多的很,要抢救的一定会积极抢救,救治不了的立即转上级医院!病情稳定的那就另算!抢救后稳定的也看情况!最怕那些抢救没成功的家属不感恩还闹的!还有抢救后不管不顾的!所以碰到这种情况基本抢救同时会通知政府和派出所的!
只要签的欠条,不管原因,一定生效吗?
有用,欠条是证据之一。
欠条是书证,但是欠条的内容一定要明确,比如欠款人身份信息,因为什么原因形成的欠款,欠款金额多少,还款日期等。如果是民间借贷形成的欠款,建议你们使用借条。
肯定不是都有效的,最起码以下几种情况就作废。
1、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群。未成年、弱智人群、精神病患者,这些人签的欠条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他们拿家里的传国玉玺换棒棒糖都可以要回来的,让对方随便告吧。
2、诱骗性合同。在不知情情况下,被对方诱导性签下贷款,只要有足够证件,起诉到法院,合同可以作废。比如你朋友和贷款公司做局,诱骗你签了担保,但签约之前没有给你做说明,只要你有当时签约视频等证据,法院也会判决无效合同。
3、欺诈,胁迫行为。这个就简单了,仙人跳很多,强迫你签欠条,金额比较高的,比如几百万,还得有银行转账记录作为佐证,你说现金人家也不信啊,家徒四壁,哪来几百万借钱,这种的已经触及刑事案件了,合同自然作废,直接出门左拐派出所报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院给患者打欠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院给患者打欠条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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