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叔叔舅舅争百万遗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叔叔舅舅争百万遗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舅舅想霸占姥姥姥爷所有的遗产,该怎么办?
- 民法典继承新规即将实行,侄子侄女可继承叔伯遗产,会产生哪些影响?
- 外婆去世,舅舅要求我妈上礼10000,这个要求过分吗?
- 舅舅死后的遗产外甥和唐侄儿怎么分遗产?
- 民法典规定遗产可以代位继承,七大姑八大姨都跑来抢遗产怎么办?
舅舅想霸占姥姥姥爷所有的遗产,该怎么办?
这得看二位老人生前有否遗嘱?有些老人可能重男轻女愿把财产给其儿子,也就只能按老人生前遗愿办。若老人生前未留遗嘱,则你舅你妈及姨妈都属老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虽然你妈及姨妈对老人更体贴孝敬,法理上说他们都可均分老人遗产。你舅想独霸老人遗产显然是不合法的。我认为你妈可联手姨妈起诉,将你舅告上法庭,要求均分二老遗产。法庭应该会依法保护你妈及姨妈的合法权利!
您好!
起了官司,就打下去。题主一定要建立起这样的概念:现在有问题的人不是您母亲或者姨,而是舅舅。
按照题主描述,题主舅舅的行为很明显:抢钱。为此事闹起官司,不丢人,也不丢感情——兄弟姐妹的感情,已经没有维系的必要。
题主的母亲孝敬姥姥姥爷,姨远嫁外地回来之后也尽力伺候老人,从行为上来讲,说明题主的母亲和姨不可能丧失继承权的——赡养老人,继承老人遗产,天经地义。
从继承角度,题主的母亲、姨、舅舅,都是姥姥姥爷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具有均等继承权,任何人在没有触发丧失继承权行为的情况下,均可继承,除非主动书面放弃。
所以,其实继承结论已定——您的母亲和姨,必定继承。至于协商不成闹起官司,有什么好顾虑的?不必唉声叹气,更不必让母亲和姨为别人的错误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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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已经闹到打官司的地步了,那就让法院判决呗!
跟不讲理的人只有讲法律了,反正法律上儿子女儿都有继承权,所以上法院才是对女儿最公平的!至于你舅你舅妈是什么人不重要,反正官司打完了你们也不会再来往了,他们是什么样的人有什么要紧!
民法典继承新规即将实行,侄子侄女可继承叔伯遗产,会产生哪些影响?
扩大了继承人范围
《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八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我注意到,这里把"晚辈直系血亲"改为"直系晚辈血亲"。这样修改更为贴切准确,不致发生岐义。这是顺向继承。
《民法典》在同一条增加"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即侄子女可以继承叔,伯,姑的遗产,外甥,外甥女可继承舅,姨的遗产,这是横向继承。
扩大了继承人范围,产生哪些影响?
1,代位继承人范围扩大,继承遗产的范围相应扩大。继承法的代位继承,孙子女只可代位继承祖父母的遗产,外孙子女只可代位继承外祖父母的遗产。巜民法典》的代位继承扩大了,侄子女可代位继承叔,伯,姑的遗产,外甥,外甥女可代位继承舅,姨的遗产。
2,权利与义务相等。侄子女对无子女,或子女己经死亡的叔,伯,姑有赡养义务。外甥,外甥女对无子女或子女己经死亡的舅,姨有赡养义务。避免了无子女的叔,伯,姑,舅,姨无人赡养问题,解决了老有所依的难题,减轻了国家和集体的经济负担,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3,这样避免了无子女的财产无法定继承人,其遗产无人继承的问题,遗产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制组织。使个人的合法财产得到有效继承。。
问题表述不准确。你说的是代位继承新增的内容,这是有前提的,父母的兄弟姐妹只是法定继承的第二顺位,如果被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那就没有叔伯姨舅、侄子侄女什么事了。这个规定出台,主要是为了避免继承人范围太小,导致被继承人的财产无人继承而收归国家的情形。
第一,侄子侄女可继承叔伯遗产,是有前题条件的:(1)自己的父亲先于叔伯去世;(2)叔伯没有第一继承人。以上两个条件需要都满足的情况下,侄子侄女才可以以继承人身份继承叔伯遗产。
第二,无论是旧《继承法》,还是《民法典》,都明确规定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在世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财产。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丶外祖父母。
而侄子侄女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的代位继承人。
所以,在死者有父母、配偶、子女的情况下,根本不可能产生侄子侄女争夺死者遗产的法理依据。
图片分别为旧《继承法》、《民法典》相关法律条文
在继承案件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孩子先于父母去世,后父母又去世,先于父母去世的子女的子女,能不能继承老人的财产问题。
一般这种情况下,我们说子女的子女是可以代替子女继承老人的财产的,这就是现在讨论非常火的“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指的就是,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这里举个简单例子来说明:
假设你的父亲先于你的爷爷奶奶去世,后爷爷奶奶又去世的情况下,爷爷奶奶的财产正常来说会由爷爷奶奶的子女,也就是你的叔叔/伯伯/姑姑进行继承,那此时你父亲是否还可以继承呢?
这时候我们说,你作为你父亲的法定继承人,是可以代替你父亲去继承你爷爷奶奶的财产的,这就是法律上所指的“代位继承"。
但要注意的是,代位继承人,只能由子女的直系血亲进行代位继承,也就是说只能由子女的子女进行代位,子女的配偶是不能够代位继承的!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后,代位继承人的范围也进一步扩大了,将侄、甥也列入代位继承人的范围之内。
举个简单例子来说明:
假设你的父母及爷爷奶奶都去世了,只剩你爷爷奶奶的小儿子,也就是你的叔叔在世,如果你叔叔一辈子未婚,也只有和你一人相依为命,那么当你的叔叔去世,你是可以继承你叔叔的遗产的(前提是你叔叔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
而在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之前,你是没有权利继承你叔叔的遗产的,在无人继承的情况下,只能认定为无主财产。民法典实施后,扩大了代位继承的范围,最大限度地保障财产在有血缘家族的内容流通,也减少了因无人继承导致遗产流入外部的情况!
大家都知道遗产继承的繁琐复杂,在现实生活中,代位继承更非易事,比如当同时存在2个或2个以上的代位继承人,财产如何继承与分配?与被继承人子女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能否代位继承?等等,在此家理律师建议大家:在涉及家庭遗产继承情况时,一定要提前咨询律师,并委托专业家事律师来处理,在不伤害家族亲属之间的关系同时,协助作出合理快速的分割方案!
民法典继承新规实行后侄子侄女可继承遗产后会产生对伯父,叔叔,舅舅,姑父,姑母,伯母,婶婶,舅妈,姨夫,姨母的孝敬,是件好事。对不孝敬的可继承人叔伯兄弟姐妹可能会不干,他(她)们也应该有监督权和可继承权。
外婆去世,舅舅要求我妈上礼10000,这个要求过分吗?
外婆去世,舅舅让你妈出1万,这不叫上礼,应该是让你妈承担一部分丧事费用的意思。这个合不合理外人不太好评判,属于你们家长辈之间的家事,你作为晚辈也没资格发言。具体来说既要看办丧事的花费情况,又要看你母亲和舅舅的经济能力以及平时对外婆照顾赡养的情况,可以好好协商解决!
如果是在农村的话,一场丧事办下来人力财力的花费真的不少,但在农村一般普遍都是作儿子的承担主要花费,丧事所收共同亲戚的礼金一般也归儿子,因为以后的人情也是由儿子偿还。女儿的话一般只要求按当地的习俗承担几项开支,比如老人的寿衣鞋帽以及一些礼仪答谢的花费。
记得我母亲走了丧事办完以后,核算下来属于我和二姐、妹妹的花费一人不到1千元钱,这还是因为大姐先于母亲走了,我们不让大姐夫摊钱的费用。但是整个丧事办下来哥哥一人花了近3万(不算收礼的钱,因为礼钱都是来往,要还的),因为姐妹三人只有我家经济状况好,我就又主动给了哥哥8千,哥嫂是不肯要的,但我一定让他们收下了。
几年以后父亲又走了,所有的丧事花费大体也一样,但这次哥哥就不肯再让我额外出钱了。因为父亲93岁才走,80岁以后农村老人每月有少量生活补贴,这笔钱哥哥始终没动过,在办完丧事以后,嫂子拿出这笔钱,由我们姊妹5家按人数平均分享,大概每家都分到2千多元,哥哥说这是父母留给我们的最后念想,以后我们都还是最亲的亲人。当时大家坐在一起也是感慨万千,二姐说别人家办完丧事算账多半是因为花钱分摊吵架,我们家哥嫂不但不让我们花什么钱,还能分到父亲留下的钱,让我们都要记住这份心意!
因此,我觉得题主的舅舅让你母亲出钱,要根据具体情况,如果你母亲有经济能力,之前也没有承担过赡养外婆的主要责任的话,分担一部分也应该的,如果舅舅家生活更困难的话就更应该主动分担了。姊妹之间对于老人的事都有责任和义务。当然如果你母亲自己生活状况不如舅舅,或者之前就有什么不合理的付出之类的,可以跟舅舅好好协商,毕竟是亲姊妹,即使父母不在了以后也是很亲的亲人,也要相互关照和来往的!
第一 作为小辈,这事和你没关系。
第二 他们亲姐弟的事,绝对不止简单一万块钱的事。
第三 你该怎么着怎么着,如果你妈想掏就给她凑,你妈不想掏就不用管,见你舅舅以前什么样还什么样就可以。
最关键的是,这是人 亲姐弟的事!!!你支持你妈就行,但不要多说话。
上礼没有要求的,都是自愿的礼尚往来。舅舅的做法不合情理。农村的葬礼上,这是最平常不过的事情了。
在我们当地,如果家中有儿有女的老人去世后,老人的孩子们都会在一起商量一下如何给老人摆祭供桌,桌子上摆多少钱?上多少钱的礼?闺女们辞灵桌要不要摆钱?如果家庭的兄弟姐妹和睦相处的话,都是商量着来的,看看相互之间的经济承受能力,再决定钱的多少。
象提主提出的舅舅要求上多少钱的事情,不太合乎情理。自古以来,在丧事的来往中都是看的礼金,礼尚往来嘛。舅舅提出来的1000元,也是将来你爷爷奶奶百年之后,必须还回来数目。一般来说,姐妹们在父母去世的花销上不去计较这些的,耍阔的人家还拿出万元人民币拼出一个孝字挂在灵堂前。一来摆阔,二来多拿出点钱来帮助条件不好的兄弟。
也有特殊情况,嫂子和大姑子小姑子之间为了赡养老人发生过矛盾的人家,嫂子便开始用损招来获得更多的礼钱。把钱给自己的娘家多摆钱桌,多上礼钱。出嫁的姑娘们如果对嫂子赡养公婆有意见的话,一般也不上当跟随,随大流一般的就行了!
如果说你的外婆生前就生你舅舅和你母亲两个孩子,你的舅舅要求和你的母亲共同花钱发送老人。向你的母亲规定拿出一万元钱发送老人,我认为这个要求不过份还可以说得过去。因为你母亲也有这个义务,如果说不是这个原因就是以母亲去世为名收礼,向你母亲规定出随礼数字一万元。你的舅舅的说法确实有点让人接收不了人所共知,任何人不论是男婚女嫁还是发丧老人。就没见过有人给随礼的人规定出数字来,也就是别人随多少将来人家有事你就回多少。
兄弟姐妹也是如此,因为人情本来都是一来一往的。不可能象你舅舅要求你母亲这样规定出一万来,请问你的舅舅规定你母亲随他一万。将来你家如果有事,你的舅舅能够向你家随礼一万吗?现在这个年代的人谁都不可信,谁都想让别人多随点礼待到人家有事回礼时候都想少回点。象这种心态的人,在现实的生活中确实大有人在。如果说你的舅舅真的就是让你妈随礼一万,这种作法确实过分,应该根据你们自家的经济条件决定随礼数额。
本文内容纯属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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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里的出嫁女,在娘家父母去世的时候,在葬礼上得上礼钱,这个礼钱要登记在册的,我们这里叫吊簿。丧葬理事会有专门的人员,把亲朋好友来吊孝,上的礼钱都一一详细登记,以备事后查账,这个礼钱都是人情来往账,以后是要还的。
你外婆去世,舅舅要求你妈妈上礼一万元,这一万元是礼钱,得登记上册的,是你们家和你舅舅家的人情来往。以后,你们家有丧事,你舅舅是要还的。你觉得你舅舅过分吗?
如果这一万元,直接给你舅舅不记账,另外还得上一份礼钱,属于无偿赞助,这样的事情,我们这里也经常有,出嫁的姑娘帮助娘家兄弟完成父母的葬事,无偿赞助。但是,都不是娘家人要的,都是自愿的。如果你舅舅家庭情况很糟糕,实在是困难,需要你们家的财力支援,可以向你们家借,办完事之后,再还给你们家。如果你们家里有钱,帮助你舅舅给他一万元,也没有毛病。如果家里没有钱,想给也没有啊。
所以,我认为你舅舅要求你妈妈上一万元的礼钱,没有什么过分不过分的。
舅舅死后的遗产外甥和唐侄儿怎么分遗产?
1、舅舅的遗产,外甥与侄子均无权继承。
2、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外甥与侄子均不是法定的继承人,无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3、如果舅舅生前立有遗嘱,并指定外甥或者侄子为财产继承人(遗赠人)的,外甥或者侄子可以根据遗嘱取得遗产。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民法典规定遗产可以代位继承,七大姑八大姨都跑来抢遗产怎么办?
遗产不是抢的,是合法继承的
什么是代位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原《继承权》代位继承只有第一款,《民法典》增加了第二款。
对第一款代位继承好理解,就是父亲早于爷爷奶奶死亡,当爷爷奶奶去世时,孙子女可代位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
不仅如此,母亲早于姥姥姥爷病世时,当姥姥姥爷死亡时,外孙子女可代位继承姥姥姥爷的遗产。
有人可能说一个外姓人的外孙子女,哪有资格继承姥姥姥爷的遗产?
这是某些人的说法,但法律规定确有资格继承。
七大姑八大姨抢遗产,抢就给呀?抢不给,合法继承才行。
七大姑继承你爷爷奶奶的遗产,别以为出嫁女没资格。她们是爷爷奶奶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这不是抢,完全有权合法继承。别人剥夺七大姑继承非法,七大姑告他。
还有哥兄弟死了,没有后代也就是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七大姑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哥兄弟的遗产。
八大姨作为姥姥姥爷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完全合法正当。有些人欺负自己的姐或者妹。剥夺他们的继承权是违法的。
除非存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丧失继承权的五种情形或者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四款的情形,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一个姨死了,没有子女,八大姨可继承她的遗产。
一个叔叔或者伯父死了,叔叔或者伯父后死没有后代。七大姑先死,七大姑的子女可代位继承你叔叔或者伯父的遗产。
同样八大姨死于舅舅前边,舅舅后死,八大姨的子女可代位继承舅舅的继产。
七大姑八大姨继承不能乱套。七大姑不能继承八大姨的遗产。八大姨也不能继承七大姑的遗产。
同样,七大姑的子女不能代位继承八大姨的遗产,八大姨的子女也不能代位继承七大姑的遗产。
继承人分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没人了,才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一般情况下继承,七大姑八大姨轮不着得后后。
您好!
七大姑八大姨来“抢”遗产,与“代位继承”没有太大的关系,也不是《民法典》的新规。产生这种现象,在《继承法》时代即存在,《民法典》只不过延续了《继承法》而已。
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现象?
举个例子来说明一下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
假设父亲有多兄弟姐妹。父亲过世的时候,爷爷奶奶还健在。这时候,爷爷奶奶是父亲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所以可以继承父亲的部分遗产份额。
待到爷爷奶奶过世的时候,他们可继承的父亲的遗产部分,将再次发生继承——由爷爷奶奶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他们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了父亲的兄弟姐妹(作为爷爷奶奶的子女)。
所以,叔伯姑姑等人,其实是作为第一顺序人继承了爷爷奶奶的遗产。只不过,这份遗产中,包含了父亲的遗产份额。
其中,能与“代位继承”挂上钩的地方在于,父亲的子女,可以代替去世父亲,来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份额(其中,也包括了爷爷奶奶继承的父亲的遗产份额部分)。
发生这种情形的条件通常包括(须同时满足):
- 父母辈早于祖辈过世。
- 父母辈有兄弟姐妹。
- 通常发生在法定继承情况下。
父母辈过世的时候,只要祖辈没有放弃继承权(无论是否办理完继承手续),则叔姑舅姨,因为有祖辈的法定继承权,所以可以合法的来分割父母的遗产。
解决办法
若满足了如上三个条件,则——只能看叔姑舅姨是否愿意主动放弃。不放弃的,无解。
解决办法,就是主动改变继承方式:通过遗嘱来解决。
若父母辈生前订立一份合法有效遗嘱,例如,将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全部指定给子女继承,则不会发生祖辈继承的情况。祖辈不能继承了,叔姑舅姨也就没了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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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叔叔舅舅争百万遗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叔叔舅舅争百万遗产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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