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王思聪持股公司异常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王思聪持股公司异常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edg是王思聪的吗?
不是,随着这一次EDG战队的夺冠,不少网友也是针对这个俱乐部背后的资本力量有了更大的兴趣,并且开始了不断地探究。经过相关的报道来看,EDG战队背后的老板实际上是700亿元地产的继承人朱一航。EDG战队本身所属于上海阳川电子有限公司,而其公司的主要股东就是广州超竞投资有限公司。这家企业的实控人其实就是朱一航本人,持股比例高达99个百分点。
万达谁的股份最多?
王健林直接或间接拥有万达商业地产IPO前总共59%的股份,如果公司此次发行新股10%,王健林发行后持股比例仍有53.64%。按照其市值将达到500-1000亿美元来看,王健林的身家在IPO之后有望达到268-536亿美元。
王健林通过万达投资持有万达院线68%股权,合3.4亿股,在112亿元左右。
你如何看待王思聪被限制消费?
限制消费,是被告该别人的钱,不还的。法院给予限制消费。
如果不限制被告人的消费,就等于支持了,被告不还钱就是理。
对于毫无诚信的人,实行必要的措施,是促使被告人尽快把别人的钱还上。
王思聪被限制消费,是国家根据相关法律政策实施的,在其所牵扯的经济纠纷没有彻底厘清而采取的一种手段。
作为一位经常消费大手大脚非常阔绰的人来说,限制没有解除前,我想是非常难受不自在的。当然其经营的各项业务势必会受到影响。
经常在娱乐头条上下窜动,我想这次王思聪应该会安静些日子吧。并不是幸灾乐祸,而是国家的法律需要遵守与尊重!
希望王思聪尽快处理好这次的经济危机吧!
从金钱的角度看,我无法想象他的消费,因为我是要算着过日子的老百姓。我不知道我有这么好的经济基础会不会这么花,反正以我的视觉,我是反对浪费的。消费太多不如出点钱去做公益,帮助那些有需要的人,所以我赞成对消费惊人的进行限制消费。只是对他这样的进行限制消费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我不太明白
新城控股董事长猥亵案,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投资者能否索赔?
这个索赔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事属于黑天鹅事件
就好比你买了个股票,结果第二天董事长挂了,股票大跌,这去哪索赔去?只能怪你踩雷了,碰上黑天鹅了。
虽然昨晚新城火速更换董事长,儿子上任,但是依旧无法改变今天股票跌停的事实。300多万手封单,3亿股,100多亿资金计划跌停出货,占流通盘总市值的近15%!
王振华家族就持有超过67%的股份,也就是,真正由投资者持有的就33%的比例,这里面,近15%的比例今天都挂单卖出,也就是说将近一半的投资者都计划跌停卖出!
可见,这事对投资人信心是多么大的打击。
实际上呢,这事对具体公司经营有什么影响吗?如果处理得当,影响是微乎其微的,毕竟王振华的事只是个人私事,并非经营上的事,但是如果发生连锁反应,比如银行挤兑,那可就真的麻烦了。
要知道,银行可是大债权人,地产公司的小命,基本上就捏在银行手里,但是如果理性分析的话,我相信银行不会去挤兑,因为一旦有一家挤兑,造成集体挤兑的话,新城要完蛋,那银行也拿不回他们的钱,大家都受伤。
所以,这个时候,新城的新董事长有必要召开债权人会议,平复银行的心情,不要让挤兑发生。
如果处理好,那新城三个跌停后,就差不多了。今天港股新城再跌10%,昨天跌24%,估计A股的新城控股也是3个板就完事了。
这个垃几家族,既把女童玩了,儿子又转移资产把老百姓的股钱坑了,严查那个鳖孙儿子。不杀不抄家不足以平民愤,还你妈有脸上任董事长,还准备收敛民财,潇洒开房吗?还准备送礼救你爹吗?必须破产,不能让这个家族再挣到一分老百姓的钱。
新城董事长涉嫌猥亵幼女的是,属于个人违法和道德问题,与上市公司的经营没有任何关系,只能说事情发生后,董事长因为面临刑事责任而面临更换,对上市公司短期面临一定的波动和困扰,这个问题并不会涉及信息披露不及时,属于社会问题和个人违法问题。
和一些在经营层面,延迟披露信息,或者部分披露信息,小圈子披露信息造成的信息披露违法,而被监管层发函询问或者立案处置的性质完全不同。比如近期的美景能源,新闻已经在公众媒体发布,而上市公司盘后才发布信息披露,其信息披露的违法性质不同。
类似上市公司董事长被行政拘留或者类似新城上市公司董事长涉嫌猥亵幼女,这种一般属于突发事件,并非蓄意合谋制造信息披露违法,因此,投资者很难索赔,从监管层来看,也很难判定其信息披露违法,最多就是新城的信息披露在程序上出问题,比如,发生此类事件,第一时间应该立即停牌,向持股公众说明具体违法个人的事件与上市公司经营无关,并且上市公司董事会立即启动弹劾程序,火线更换董事长,以确保公司经营不受董事长个人行为以及违法行为所冲击,在完成董事长更换之后复牌交易,就不会对股价造成重大冲击和影响,也就不会损害投资者利益。而新城在董事长涉嫌猥亵幼女之后没有立即停牌,估计也是征询过监管层意见,属于不应该停牌的案例,因此没有停牌。假设真是如此,那么属于我国停牌机制本身的问题或者公司处置能力的问题。不算信息披露违法。
文/易论招财圈
新城控股披露不及时?你想多了,其公司内部所有人都可以说我不知道董事长猥亵小女孩,我都是在网上看到的消息,那么请问,这哪来的信息披露不及时?换言之,这是因个人问题导致的黑天鹅事件,跟公司本身没有半毛钱关系,所以不存在你所谓的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况.
这个事件影响是极其恶劣的,3000亿市值的老板也真是恶心到家了,从公开的消息上,这起案件似乎已经定性了,换言之,吃牢饭是跑不了了,我个人认为吃牢饭算是便宜这丫的了,对孩子造成的伤害岂是吃个牢饭就能,抹平的?
但我们如果从客观来讲,这起事件跟新城控股本身并没有什么关系,或者说唯一有关系的就是董事长出事儿了,但这并不关乎公司本身,换言之,公司本身并没有问题,随着事态的发展,后续肯定还有更多的消息通报出来,我个人的看法是,如果公司没有出现经营上的问题,那么这起事件就只能算是由个人导致的黑天鹅,无法怪到上市公司本身去……
投资者能否索赔?
实际上你问的这个问题重点应该在于投资者能否索赔,这或许才是投资者最关心的问题,那么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因个人原因导致的黑天鹅事件,不构成索赔的标准,换言之,新城控股的近4万股东,只能帮新城的董事长买单,打落牙齿和血吞,想要以此进行索赔?不用考虑了,至少现目前位置,上市公司本身并没有出现经营上的问题。
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找上市公司索赔呢?
1、证监会或派出机构对上市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财政部或其他有权机关对上市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3、被人民法院认定有罪,作出刑事判决。
实际上,只要我们对照着上述三点之后,你就应该明白了董事长个人的原因,没理由让公司为其买单,更没理由让股东为其买单,但是,在股市这个市场上,此类的消息必然对公司造成较大的伤害,主要原因在于人心难测。
从人心的角度上讲,必然有着跟我一样,认为这不应该连累到上市公司,董事长一个人受到应有的惩罚就足矣,上市公司近4万股东没道理为其一个人的破事儿买单,可事实上,这事儿一出,认为公司管理层有问题的市场参与者绝对不在少数,这就是所谓的人心。
我们不妨看看新城的前十大流通股东:
相比这些大股东而言,普通市场参与者手里那点股票又算得了什么?比如中国证券金融,持股2781万,近12个亿,连续两天,亏掉了2.4亿左右,普通参与者,大不了持有10000股左右,10000*42.69=426900元,两天亏损达到8.5万左右,可事实上是两天亏损8万以上,对普通市场参与者来说就是要命的事情。
假如新城控股因为此时导致5个跌停板出现,那么就只剩下21万左右了,想要重新回到42万上方,就需要上涨100%,也就是需要连续7个板才能回本,这就悲剧了,短时间内元气大伤的白马股,想要短时间内重新回到巅峰,几乎是不太可能的事情,咱们不妨继续关注新城控股的后续发展……
从我个人的角度来看,虽然没有对新城控股的基本面做详细研究,但是,房地产行业跟其他行业区别甚大,这是一个需要极其强大人脉的行业,现在由案件主人公儿子接手公司,能否重新让新城回到巅峰,想必也没有十足的把握,这就好像如果让王思聪全面接手万达,恐怕也不见得玩得转,一个道理嘛。
我们换个角度想,假如公司本身的确没有问题,那么会不会出现黄金坑呢?如果真的按照港股那边对A股的新城进行估值,那么新城发展控股最高下跌45%,是不是意味着新城控股也会跌这么多?如果跌幅在45%左右时,有没有机会成为黄金坑的地步?是否就是事件过后最合理的估值?如果是,那是否有机会?
总结
现目前关注新城控股的市场参与者太多了,不管是其本身存在的近4万股东,没有参与的似乎也有意向关注后续动态的发展,还是那句话,不要将个人行为跟公司本身的经营扯上关系,对待事情要客观。
既然是个人行为,那么投资者就没有理由对公司进行索赔,只能闷着脑袋认栽,除此之外,你没有任何办法,但是我们又得考虑一个问题,事实上就算你把基本面研究得再透彻,遇到这种黑天鹅事件,压根就没用,因为你无论怎么研究都无法得出董事长会猥亵女童的事件。
这种黑天鹅,价值投资者同样是避不开的,影响太大了,股东心里估计把这董事长早就问候了个遍,这也是人之常情,让所有投资者帮你一个人买单,估计投资者心里也跟吃了苍蝇一样难受吧,但是有什么办法呢,运气就有这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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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王思聪持股公司异常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王思聪持股公司异常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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