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男生泼女童开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男生泼女童开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男人家暴被泼开水负什么刑事责任?
泼开水伤人的行为,根据其造成的后果和具体情况,可能被定性为故意伤害罪。以下是具体的法律判断和可能的刑事责任:
故意伤害罪的认定:
如果泼开水行为导致被害人受到轻微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这可能不构成犯罪,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
若造成轻伤,则行为人需承担刑事责任,可能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若致人重伤,则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向未成年小孩泼水什么罪?
向别人头上泼水,没有造成他人伤害的,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向小孩故意泼热水,造成小孩受惊吓或者身体的其些部位受到伤害,经鉴定为轻伤或重伤的,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因此,向未成年小孩泼水,看情况,如果未给小孩造成伤害,可以免罪;如果给未成造成伤害,且比较严重,就要定为故意伤害罪。
海口:因热水被前座乘客碰倒, “暴躁女”乘高铁用开水把对方泼成二级轻伤, 你怎么看?
大概经过看了下,杨某的行为从法律评价上来说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从情理上来说这就是小肚鸡肠的一种表现,仅仅因为别人调整座位就碰倒了其热水就怀恨在心进行报复的行为既不理智也不可取,最终的代价是因为自己的冲动行为而落得刑事追责以及民事赔偿的下场,何必呢?
事情梗概:
嫌疑人杨某因李某调整座椅靠背时不小心碰倒了其放在小桌板上的热水而怀恨在心,诓骗李某去卫生间帮其处理,随后杨某径直走到车厢连接处的开水机旁,拿了一个一次性纸杯,装了一杯开水,待李某走到身旁,将开水从李某的胸口及右肩颈处分两次倾倒下去,造成李某前胸、后背等部位烫伤。
5月2日,海口东车站派出所依法对杨某处治安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
5月6日,司法鉴定结果表明李某的伤情属于面积达6%的二度烫伤,构成轻伤二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杨某涉嫌犯故意伤害罪。案发后,杨某悔罪态度较好,积极争取被害人谅解,主动赔偿医疗费用等共计7.7万元。
事件起因比较简单,就是调整座位时李某不小心碰倒了杨某的热水,仅仅因为这一个举动导致杨某怀恨在心并实施报复的行为,看似真是愚不可及,最后杨某因为自己的报复心理所要付出的代价就是7.7万元的赔偿以及可能发生的刑事追责,所有的起因仅仅是因为杨某的报复心理,明显并不值得。所以想必现在杨某早已悔青了肠子。
法律评价
开始对于杨某的行为只是按照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尚不构成犯罪进行了行政拘留处罚并处以罚款500元,但是经过伤情鉴定在已经构成轻伤二级的情况下,那么该案就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予以立案追责。
根据《刑法》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案当中虽然杨某事后主动赔偿并取得谅解,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杨某的行为就可以从法律上不评价为犯罪,只是在事后追责时其取得谅解并主动赔偿的表现可以在量刑方面给予从宽处理而已,所以可见一时的冲动索要付出的代价,是多么惨痛。
这种不知宽容的女孩,真的是太不能被原谅了!得饶人处且饶人,老话说得好。我曾经带父母去旅行,在高铁上,我很自然也很缓慢的帮妈妈调整座椅,想让有点晕车的妈妈能舒适一点,可是后排的乘客表现的很急躁、“后面还有人呢,真是的……”让人听得很不悦,但是妈妈和我默契的跟那人象征性的表达了歉意,就算了喽~社会上什么人都有,总不能遇到狗咬自己,自己还非要上去不要命似的咬狗吧!而这个事件里的后排乘客简直是太彪悍了,竟然能想到用同样的方法还回去,这可是侵犯人身安全的行为啊~能想到平时估计就是那种“绝不让任何人占我一丝一毫便宜”的自私性格,阿弥陀佛!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男生泼女童开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男生泼女童开水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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