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入户门改外开被起诉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入户门改外开被起诉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我的邻居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内开门改成了外开门,影响了我的出行,我该怎么办?
邻居改自家房门是自己权力,与你无关为什么要通知你,如果是民房有可能门朝里开,除此之外门都是朝外开,别人家的事怎么能妨碍着你,是不是你的心扭曲了?去管别人家的事,建议不要干涉别人的事,做好自己足矣。
现在的分户门哪有内开的?分户门必须是外开门才对!遇到地震之类危险时内开门有可能打不开,所以外开门才是符合安全要求的分户门!再说,没有那家会一直开门。通常都是出门时开一下立刻又关上了,不会有什么实质性的影响啊!即便是常年开门,打开后门也会靠墙,也没有实质性影响啊!我看不出来有什么可以吐槽的。
外开门,腾出了自已室内的空间,可间接影响了公共过道的空间,这是既不合理,也不洽当的做法,可通过物业公司纠正,改回去也很简单的,其实它使用时很易发生碰撞,如碰伤老人小孩,更是麻烦,这和下车乱开車门出事故类似吧!所以本人主张改回去,对大家都有好处。
装修不允许改变原设计。把进户门由内开门改为外开门是违法的。
进户门不是防火门,适用《住宅设计规范》,有人引用消防规范是错误的。
对于这种违规装修行为,物业可以制止,受影响的业主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装修户恢复原状。
下面是现成的判例。
可以把这个判例拿给物业和装修户看。
案例:物业制止装修户万先生改变进户门朝向,禁止了装修队施工。
装修户万起诉物业到法院。
法院判装修户败诉,支持了物业制止改变进户门朝向的行为。
异地打官司最新规定?
规定是民事诉讼,需要原告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诉讼。
需要原告到法院递交诉状,提供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全文》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
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可以异地起诉,也就是可以异地打官司,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应当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小伙将24年前救下的两姑娘告上法庭,索赔10元,是怎么回事?
小伙将24年前救下的两位姑娘告上法庭,只所以才索赔10元钱,是因为他本来只想得到这两个女孩的致歉和道谢,结果法律上找不到支撑,所以改为索赔10元钱。
1996年4月,当时张杰只有21岁,他在开封市大梁路顺天大厦附近,为了救被歹徒调戏的两名女孩,而被歹徒连砍四刀,倒在血泊之中。
也正是因为这次受伤,导致了张杰后来的工作和运动方面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虽然那天自己勇敢的站出来救了两名女孩,但从此以后那两名女孩就杳无音信,再也找不到人。
事情一晃就过去了20多年,期间张杰经历过非常痛苦的煎熬和磨难,曾经有一段时间,他非常的颓废消极,感觉到这个世间真的很冷漠。
直到2019年3月,他过开封市公安局调出了当年两个被救女孩的询问笔录,很快就找到了当年被打的女孩王雀。但是另一个女孩张漠却始终没有找到。王雀对当年的事情还记忆犹新。在找到王雀之后,张杰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王雀向其致歉并道谢。鉴于我国现有法律不支持,张杰将诉讼请求更改为经济补偿金10元。
法院调查之后,认为事实证据确凿,最终判定张杰当年的行为属“见义勇为”。
这件事情虽然经历过20多年,但最终还是有了一个结果,让我们深思的地方其实有两处。
第一、为什么当年张杰勇敢的站出来去救两个女孩,而两个女孩就杳无音信?难道被救人就这样的无情和冷漠吗?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其实,我看了有关资料以后,个人认为当时被救的这两个女孩之所以这么多年来不说一声道谢,不主动联系王张杰,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当年她们在歌舞厅工作,可能有一些个人方面的隐私不好向外公布,也不愿意让人知道这件事,所以也就一直隐瞒了这么多年。
第二、张杰苦苦追寻了这20多年,难道他要的仅仅只是一个见义勇为的结论吗?
我个人认为张杰要的其实是别人的认可。因为他当年救这两个女孩后,害怕父母担忧,并没有向父母说出事实真相,而谎称自己是出了车祸致伤。因为这件事情周围的人或多或少也有一些看法,这也是张杰20多年来一直迷茫痛苦,纠结和焦虑的主要原因。
所以,我认为张杰要的不仅仅只是一个见义勇为的结论,他要的只是证明一下这个世界还存在正义,自己当年做的事还有人认可。
最后要说的是,张杰当年救人之事,20多年来经受过很多的痛苦和煎熬,现在他终于找到当年被救女孩,法院也给出了最终的判决,那么张杰该不该得到一些相应的补偿呢?
张杰得到一些应有的补偿是应该的,也是法律支持的,就看他个人是什么样的想法,接下来会怎么去做。
但不管怎么说,我们只希望张杰能从此安心,从此后能够回归正常的生活,我们深深的祝福张杰,祝福天下的好人一生平安。
我为张杰感到自豪,感到骄傲!21岁的张杰,为救2姑娘,落到24年的冤屈,遭到身残和心残,这是人生的悲哀,也是社会的悲哀。因为被救的人,为什么会杏无音讯,身为见义勇为的人被冷落。正能宏大的社会,好人好事儿有人做,坏人坏事儿有人治的大好局面,应该逞现在社会主义的每一个埸面,每一个角落。今天的社会虽然还有不尽人意的一面,那些打架斗殴的恶迹真的是不见了,甚至很少见。这是社会主义法制对于人类的功绩,其中也有见义有为者,象张杰的功劳之人。愿张杰带着见义有为的伤痕,幸福自豪的生活在当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入户门改外开被起诉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入户门改外开被起诉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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