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民警约会中抓嫌疑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民警约会中抓嫌疑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嫖娼被抓,会有怎样的后果?警方让妻子来领人,我该怎么办?
P娼是明显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的行为。这种行为一旦被发现,警方是一定会管的。尤其是被警方抓了以后,是一定会被严肃处理的。
男人P娼被抓以后的具体后果会是什么呢?首先是要接受教育,警方一定会对你进行一番教育的。另外就是要接受治安处罚,很多地方都会给予大约5000块钱左右的罚款。
还有就是,如果你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罚款、拿不到这么多钱,警方一般都会叫家里人来领人的,来的基本上都是自己的家人和朋友。
如果最后真的是警方把家里的妻子给叫过来领人了,那你作为当事人来说,尴尬是一定的了,负罪感当然也都会出来了,甚至最后会手足无措、不知道怎么应付了。
这种情况下,个人建议,你还是把事情老老实实、一五一十地告诉妻子吧,坦白从宽,争取获得爱人的谅解。当然,毫无疑问的是,这之后,你的日子肯定不会好过的了。
所以,衷心告戒各位男士朋友同志们,还是洁身自好吧,尽量别去玩P娼这种违法的事,否则,后果真的会是挺严重的,甚至会对自己的一生都造成极大影响的。
警察不会告诉你妻子真相。
为了家庭能稳定和谐,你可以撒谎。
比如你可以跟你妻子说你去泡脚,没想到那地方被查,所有人都被带去问话,需要家人领[我想静静]
当然你妻子也会心中有数,但你死咬着不承认她也没办法。
最后送你一句话: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嫖娼是违法行为,并不构成犯罪。《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被拘留了,按照规定会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家属指的是直系亲属,并不一定是妻子。
嫖娼行为,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处以十日以上15日以下治安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于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嫖娼行为被抓,属于公安机关警务人员传唤涉嫌违法的犯罪分子,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需要将被传唤的原因,处所通知涉嫌违法犯罪分子的家属。此时犯罪嫌疑人可以拒绝通知其家属。
公安机关警务人员对涉嫌嫖娼行为的人做出相应的治安处罚后,会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此时不会再征求犯罪嫌疑人的意见。
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需要犯罪嫌疑人家属 到公安机关接送犯罪嫌疑人的规定。因此,犯罪嫌疑人家属是否同意到公安机关接人,完全由其个人决定。
以上仅供参考。
该怎么办,当然是向老婆俯首称臣啰。我一个朋友就因这件事被抓,在拘留罚款后,他老婆差点把家都给他砸烂了,最后在亲戚六誉对他老婆的劝导和对他长达一个月的思想教育后,他老婆方才恢复了平静。
深圳一女子邀闺蜜约会前男友,灌醉开房偷窃iPhoneX,怎么看?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真是刷新我的想象力,女子为了要回送给前男友的iPhoneX居然想出邀请闺蜜色诱的手段,前男友也不负所望的上钩,真是一对情女呀
个人观点
1,事件中的前女友不直接问前男友索取手机而是邀闺蜜盗窃,可能考虑和前男友已经分手,自己碍于面子不能开口直接索要,或者两个人生活中该女子花费男子的也不少不敢要,但是又觉得iPhoneX很贵的,不要太可惜,所以想到了色诱。可是自己也没想到前男友会报警,只是想到前男友会上沟(比较了解前男友呀),结果手机到手了自己和闺蜜也犯法了
2.至于男子,我只能说你太好色呀,陌生女子随便约你你就去,还当真以为天上掉馅饼,结果大意失荆州。
3.盗窃女子,太幼稚闺蜜让你去到手机你就去呀,2000块好处费就让你偷东西去了,你这也太廉价,不过你这还真没让闺蜜失望,真是让人佩服。
事发时间:2017年12月21日13时
事发地点:罗湖区文锦中路1013号华都宾馆房间内
事发经过:向东门派出所报警,一名许姓男子称:当天6时许,其在罗湖区文锦中路1013号华都宾馆房间内,被盗一部iPhoneX手机
【男子约会陌生女子,酒醒丢手机】
事主称,20日18时许接到一个自称“朋友的朋友”的陌生女子电话,对方邀自己一起喝酒,事主并没多想,就答应赴约了。之后,事主和陌生女子在罗湖区某酒吧内喝酒,直到第2天凌晨5点左右,随后,事主又跟随该陌生女子至文锦中路一宾馆,由于意识不清醒,进入宾馆房间后就睡着了。醒来后,就发现手机不见了。民警调取事发地监控很快锁定嫌疑人钟某某(女,19岁,广东梅州人),并于2018年3月1日将嫌疑人抓获。
【这并非普通盗窃,而是前女友和闺蜜精心设局】
经过对嫌疑人钟某某的讯问,民警却发现此案另有“蹊跷”。钟某某供述,在案发前几天,一名自己认识半年、名叫“娜娜”的女性朋友联系上钟某某,希望钟某某能够“帮她一个忙”,拿回她曾经送给前男友的手机,并答应事成之后给钟某某2000元的好处费。在“娜娜”的不断教唆下,钟某某答应帮忙,并按照“娜娜”的示意,接近事主杨某某,邀约酒吧喝酒,并与其一同前往宾馆,乘事主醉酒昏睡的情况下,将其手机拿走后交给了“娜娜”。
3月7日12时许,化名“娜娜”的嫌疑人张某某(女、28岁,湖南新邵人)迫于警方压力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目前,两名嫌疑人钟某某、张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图片来自网络,与事假无关)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民警约会中抓嫌疑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民警约会中抓嫌疑人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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