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男子机上肺栓塞身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男子机上肺栓塞身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手术后得了肺栓塞是医疗事故吗?
需要分情况。先说说什么是肺栓塞。所有的手术病人术后都有可能发生肺栓塞。没有做手术的病人,甚至常人,都有可能发生肺栓塞。肺栓塞是因为身体其他部位的血块、肿瘤、脂肪、空气、组织碎片或其他异物,随着血液抵达肺部,导致部分肺血管阻塞的现象。最常见的是血栓栓塞。大面积的肺栓塞可以迅速使人呼吸受限,供氧不足,死亡率极高,抢救成功率极低。肺栓塞发病率在国外很高, 美国每年50万~60万人患有症状
肺栓塞, 其中住院患者有30万例, 约5万人死于肺栓塞, 病死率达10%。看见了吗,这是发生肺栓塞住院的病人。所以肺栓塞就和心肌梗塞一样,什么时候都有可能发作,只不过发生在手术后的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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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美国肺栓塞发生率那么高,中国群众好像并不了解这种病呢?这个与美国人肥胖者多,血液粘稠度高关系密切。中国人以往这种患者很少,但随着生活水平提高,这种病人也多了起来,尤其是手术以后发生肺栓塞的病人越来越多。
为什么肺栓塞在中国主要发生于手术后的病人呢,有以下几个因素:1、手术后有伤口,创伤促进血液容易凝固;2、术后卧床时间长存进血液在深静脉形成血栓;3、肿瘤病人血液高粘稠度容易形成血栓。当下肢深静脉血栓脱落,就很容易随着血液流动至肺部,堵塞肺动脉,造成严重后果。近年来中国肥胖患者增多,生活水平提高,肺栓塞发生率也在增加,所以肺栓塞需要引起医生和患者的足够重视。以前很多年前手术后随便用止血药也没事,现在很多时候手术下来常规使用抗凝药物了。
预防肺栓塞主要有以下措施:1、手术前注意患者身体情况、凝血功能等各方面评估血栓形成的风险;2、手术完毕若没有出血的情况,减少止血药物使用;3、手术后可根据患者凝血功能、血栓弹力图等酌情使用抗凝药物;4、手术后家属或陪护者应注意双下肢按摩;可穿弹力袜;5、手术后若病情允许,尽早下床活动避免血栓形成。
至于是不是医疗事故,这个需要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来鉴定。并不是靠一句话“手术后得肺栓塞”就能判断是不是医院有责任。并不能一概而论。
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和平院区心血管一病房主任吴蔚做答。
从上图我们可以看出,肺栓塞往往是由下肢深静脉血栓的栓子脱落,顺着血流运行到肺部导致堵塞引发的。而下肢深静脉血栓往往就是骨折、妇产科术后患者常常发生的。
按照正常的医学操作流程,一名患者如果卧床术后需要康复,那么需要做预防性的抗凝治疗,也就是避免栓子形成脱落,进而诱发肺栓塞。但在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的当下,一些基层医院、小医院的医务工作人员,往往不具备这样的专业知识,或者缺少专业经验,他们会对患者缺少这种预防性的抗凝治疗,导致患者出现肺栓塞。
医疗纠纷往往因此而生,但是能不能定性为事故,那需要一个复杂的诊断、仲裁的流程,取证过程并不简单。
所以,根本上还是提高下肢深静脉血栓的干预治疗水准。而不是去纠缠于这个事情的发生,是事故,还是纠纷?最后怎样尘埃落定。
毕竟那是法律范畴的事情,而对于医务工作者来讲,最大限度的保障患者的利益,使其获得健康才是追寻的根本目标。
通过三甲医院的医疗专家下乡,通过大型医院的医联体的建设,这种医疗常识和能力的普及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和常态,这也意味着越来越多的患者不会被耽搁治疗,也就减少了这种事故或者纠纷发生的可能性。
希望所有的卧床患者、术后患者能够远离肺栓塞。也希望患者家属能够提高这个意识,和医生沟通,提供最有效最及时的预防式治疗。另外在日常生活的照料,患者情绪管理,饮食的搭配上也要注意,降低下肢深静脉血栓发生的可能性。
平时接待咨询时,当事人也经常会简单粗暴地提出这样的问题:律师您看我这情况属于医疗事故吗?当事人可能认为只是简单的是与不是的问题,而我们以专业的角度,不管是从医学方面还是从法律方面,都要分情况慢慢的给当事人讲清楚。一般来说确定是不是医疗事故,需要很多证据以及经过很多程序。我们不是神算子,更不能空口做判断。我们将结合过往团队做过的案件,以及专业律师的经验,奉上答案。
首先来看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有四个:一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二是患者的损害,三是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四是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过错。就本题来说医院具有过错及手术行为与得了肺栓塞具有因果关系才构成医疗事故。
那么,医院是否有过错,肺栓塞是否与手术行为具有因果关系是认定医疗事故的焦点。
其次来看肺栓塞的有关问题。肺栓塞是由于内源性或外源性的栓子堵塞肺动脉主干或分支,引起肺循环障碍的临床和病理生理综合征。在肺栓塞基础上进一步发生肺组织坏死者,即称为肺梗死。临床实践中引起肺栓塞的主要因素,有下肢或盆腔静脉血栓形成,长期卧床不活动,慢性心肺疾病手术等。肺栓塞临床难以防范,起病急、抢救成功率低。
因此,肺栓塞是否和手术行为有关不能一概而论。下面来看与本题相关的两个案例。
【案例一】
原告因左下肢静脉曲张于2012年5月11日在被告甲医院外科就诊,被告承诺一次性治愈,若治疗不彻底或复发两年内包治,治疗前未对原告做相关的检查,给原告实施了血管介入术,术后的6月13日,原告在家突然发病,随后原告被家人送到乙医院救治,住院17天,期间因病情危重,曾向原告下达病危通知书。经治疗于7月2日出院,出院诊断为肺栓塞。
根据被告的申请,人民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被告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甲医院对原告的医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存在部分因果关系。患者肺栓塞治疗后存在后续治疗需要。
法院认为,原告因左下肢静脉曲张于2012年5月11日在被告甲医院外科就诊,双方形成医疗服务合同关系。经鉴定,被告对原告的诊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部分因果关系。故被告对原告因该次医疗行为所产生的损失应承担50%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二】
原告父亲于2010年2月22日以“反复咳嗽、咳痰、喘憋20余年,再发加重1周”为主诉入住被告医院干部病房。初步诊断:慢性阻塞性肺病急性加重期、肺源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心功能IV级、心律失常、房颤、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高脂血症。入院后被告医生行相关检查,于3月18日出院。2010年3月26日,原告父亲以“右下肢肿痛20余天,加重半破溃4天”为主诉再次入住被告医院干部病房。于4月2日出院。2010年6月16日02:03,因“突发意识欠清5小时”入住被告医院神经内ICU。诊断:痫性发作,意识障碍待查,肺栓塞不除外,肺炎,心律失常(房颤),高血压病,入院行相关检查。6月18日2:00,患者经抢救无效于2:45临床死亡。死亡原因:痫性发作、肺栓塞不除外、多脏器功能衰竭、呼吸循环衰竭。
诉讼中,被告医院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2012年6月12日某市医学会作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分析意见为:患者未行尸检,根据病史、临床表现,肺栓塞诊断依据不足,其死亡考虑与自身多种基础疾病有关。综上,医方在整个诊疗过程中无违规行为,故本案例不构成医疗事故。
原告不服该鉴定,申请到某省医学会进行鉴定,某省医学会于2013年10月23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分析意见为:患者死亡后未尸检,无法明确死因。6月16日患者发病以突发意识障碍为主,结合患者既往病史和当时病情,专家组分析认为患者死亡与多种基础疾病有关,肺栓塞诊断依据不充分。结论: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例不构成医疗事故。
法院认为,原告父亲与被告医院的医患关系存在。本案被告医院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鉴定被告医院的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韩林死亡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经某市医学会、某省医学会鉴定,本案不构成医疗事故,亦无过错,故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这两个案例中,患者在手术后都出现了肺栓塞。然而法院的判决结果截然不同。如前所述,肺栓塞的病因很复杂,肺栓塞的出现可能与手术有关,也可能与患者自身的疾病本源有关。手术后得了肺栓塞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必须要看肺栓塞是否由医方的诊疗行为引起,还要看医方的诊疗行为是否有过错。因此,单凭手术后出现了肺栓塞的事实,不能就此认定是一起医疗事故。在实际审判中,医疗事故案件专业性极强,法院也会综合司法鉴定等各种证据,认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大家从新闻上或者生活中听说过有的剖腹产手术以后的产妇突然之间就发生意外而亡了,好好的人为何会突发死亡,这大多会是因为术后发生下肢静脉血栓导致的肺栓塞引起,急性发病而去死亡率极高,这在骨科或大手术以后也是经常遇到的,那出现这种情况是不是医疗事故,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们这不是医疗事故,作为医生更想自己的病人能安全出院,不想因为病人发生意外引起各方面的压力。
肺栓塞是手术医生最不想发生,但是却无法完全避免,因为术后患者需要长时间卧床静养,加上血液处于高凝状态,极易出现下肢静脉血栓,一旦下床活动甚至是上个厕所就会发生胸闷喘憋的症状,如果抢救不及时就无力回天,甚至是猝死,所以手术后医护都会告诉你要多活动下肢为的就是避免这种情况,所说的医疗事故是因为治疗过程中因为有医疗过错引起的失误,这不符合医疗事故的范围,很多的下肢血栓真的是没有听从医护的建议活动而引起,以致发生意外情况可为了减少医闹的发生和影响,很多医院也是出于人道主义进行赔偿,但这并不代表完全就是医生和医院的责任,作为医生深有体会,特别的无奈。
所以现在很多人说签个手术同意书就和签订生死合约一样,尤其是对于手术以后的意外情况都要谈及,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给患者和家属予以一定的重视和压力,很多肺栓塞的情况通过自己的重视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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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是医疗事故!具体需要您链接一下医疗事故的定义!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从定义中我们就看到了,医疗事故,是违反了规定,造成的后果!
手术肺栓塞,是肺栓塞是由于静脉或右心内的血栓脱落,通过血液循环流经肺动脉,引起的肺动脉血栓堵塞,可以有胸痛,胸闷,呼吸困难,大血栓还可以引起急性心力衰竭,危及生命,需要积极治疗从你的描述看,患者是骨折手术后出现的肺栓塞,这是由于创伤或卧床等因素,引起了下肢静脉血栓形成,血栓脱落后导致的。常见于长骨骨折,及妊娠时!这个不难看出,不是医生或者医疗机构的过失而引起的!
手术得肺栓塞,是手术的危险并发症,这个是不可遇见的!没有任何措施就出现的!
男子按摩猝死是怎么回事?
男子按摩猝死是怎么回事?
男子按摩猝死可能与发生急性肺栓塞等多种原因有关。但具体情况不明,不能排除非医学因素导致,所以无法做判断。
急性肺栓塞是指栓子阻塞肺动脉或其分支导致的一组疾病或临床综合征,如果不及时治疗,可迅速进展并危及生命。常见的栓塞包括脂肪栓塞、空气栓塞、羊水栓塞、败血性栓塞、滑石粉栓塞、癌栓和血管内异物等。长时间静坐、手术后等可能会发生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按摩时可能会使栓子脱落,导致肺栓塞。心房颤动的患者,容易出现附壁血栓;感染性心内膜炎时,三尖瓣和肺动脉瓣的赘生物都可能脱落导致肺栓塞。此外,骨折、肿瘤、蛋白C缺乏症等疾病,都有可能导致栓子形成,进而发生肺栓塞。
按摩也存在其他风险,如骨折,尤其颈部、胸背部按摩,如果力度手法不当,也有可能造成颈椎、颈髓、心肺的损伤导致猝死。也有报道颈动脉窦综合征患者按摩时颈部受到外力的牵拉作用,刺激颈动脉窦压力感受器,引起反射性心搏骤停死亡。也有可能为男子本身患有其他严重疾病,但平时并未注意,在其按摩期间恰好急性发作导致猝死。对于平素有冠心病的患者也可能在按摩时因为疼痛刺激引起急性心肌梗死导致猝死。因此在按摩前应对自己的身体基本情况进行一定了解,同时将自己存在的基础疾病与按摩师进行沟通以减少风险。
本内容由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急诊科 主任医师 李力卓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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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男子机上肺栓塞身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男子机上肺栓塞身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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