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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雍正的养廉银制度?
先说一下清朝职官俸禄问题。清沿明制,实行低薪制,官员的正俸是非常少的。如正一品官年俸为180两;正二品年俸155两;正三品年俸130两;正四品年俸105两;正五品年俸80两;正六品年俸60两;正七品年俸45两,此外还有禄米若干。因此许多清官连维持生计都成问题。
因此,雍正实行火耗归公后,便将发放给官员的这些银两称之为“养廉银”,顾名思义,就是要让地方各级官员们以高薪养廉。
耗羡归公和养廉银制度引起了强烈反对,雍正又会采取哪些雷霆手段呢?
从根本上说,对于大部分官僚而言,做官的目的就是求财。做事与收钱,是分而又合的一体两面,实行耗羡归公势必会阻断他们的财路,他们岂能同意?于是便以种种借口和理由加以反对和阻挠。
可是雍正的态度已经很明确了,但反对耗羡归公的人仍然不在少数,而且在朝野内外都引起了不小的震动。这时的雍正就不能不痛下决心,乾纲独断了。他发出上谕,批评持反对意见的大臣,分析了实行火耗归公和养廉银制度的必要性。并毅然决然地将耗羡归公的政策通行于天下。
当官发财这是传统官僚集团的基本诉求,像朱元璋那样既不提高官员待遇,又以法律和道德来进行打压约束的办法显然是收不到实效的。换句话说,要求全国的官吏都大公无私显然是过于理想化了。
雍正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才极力推行养廉银制度,将官场中的那些陋规转变为合法的收入,这样就让官吏盘剥百姓的事情减少到最低,吏治也大为澄清。
从实际情况来看,雍正把火耗归公和养廉银制度作为整顿吏治和财政的突破口,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十年之后,即雍正十二年,他也不无得意地说:“自行此法以来,吏治稍得澄清,小民免于扰累,此中利益乃天下所共见。”
因此后世在评价雍正一朝吏治的时候,就有“雍正朝无清官”之说,因为当时官吏都小心谨慎,不敢大肆贪污,人人都成了清官,也就无所谓清官了。
此外,推行火耗归公也给财政带来了巨大的收益。山东、山西、河南等省的财政亏空几年内就全部补完了,并有70多万两的盈余,户部存银康熙末年时只有800万两,而到雍正末年却有6000万两之多。直到现在,很多学者对雍正实行的火耗归公和养廉银制度都有很高的评价。
这是一个美好的制度,希望给各级官员一定的银子,补贴家用,解决官员的贪腐问题。
但本人一直认为,有底线讲廉耻的人是不需要这些制度(即他律)来约束的。比如,人性是贪婪的,有底线的人就会竭力控制住自己的贪欲,不让自己迈出第一步;没底线的人也是竭力想办法抓住制度漏洞,满足自己的无底洞。解决贪腐,绝对是一个系统工程,核心是人的问题,用好人和管好人,需要将矛盾论运用的炉火纯青才行,太绝,如明太祖活剥人皮;太松,如晋武帝宽纵奢靡之风;都没法取得良效。
对于居心不正的掌权者,这样的福利制度反倒是奉旨薅国家羊毛的好差事,他们肯定是最大的利益获得者。因此,养廉银确实是“养廉银”,对于廉洁奉公的官员,这笔银子,可谓减轻不小生活压力,家庭关系也更加和谐,进而能继续为民请命,报效国家。
- 养廉银是特殊年代下的历史产物,清王朝的雍正皇帝面对国家机制的一些沉积弊端,励精图治进行了一系列的全面改革,主要表现在整顿吏治、摊丁入亩、火耗归公等这几方面。
- 由于这些改革的力度的尖锐,严重影响到世袭豪强与地方官员的切身利益,雍正皇帝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阻碍与压力,为了能让改革的顺畅进行,为了政权的稳定,更是为了能让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雍正皇帝创造性的发明了养廉银,所谓养廉银就是为了杜绝腐败减轻老百姓的负担一种奖惩办法,具体措施就是国家把地方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按官员的级别进行分发,以激发官员的积极性同时也是为了弥补因改革而造成官员工资的不足。
- 养廉银的出现在这特殊历史时期有它积极作用:一、缓解社会矛盾保证了改革的顺利进行!二、减少了腐败国家机器能够正常运转!三、提高了官员的积极性减轻了老百姓的负担!
- 当然任何事都有它的两面性,养廉银同样也有它不足的地方,例如由于地理位置的不同,每个地方财政收入差别较大,也就是说富庶之地的地方官员比贫瘠之地的地方官员收入明显不公等都是潜在矛盾。
雍正年间的养廉银制度是历代中国廉政制度改革的开始,第一次全面填补制度的缺陷,意义非凡。
清朝官员的俸禄分为俸银与禄米两种,每年春秋两季发给。由于官员的年俸并不高,难以维持其庞大的家族开销。清朝领取俸禄的人员大体可分为3类——文官、武官和皇族宗室(即王爷、公主等人)。清雍正年间建立了养廉银制度,其中京官的养廉银由国库支出,一般很少,主要靠年俸,而外官的养廉银则要远高于其工资。
1,对雍正年间开始的养廉银制度,是个有效,实际性的改革,这是对古代薪俸制度改革的开始,收入由暗变明。
2,雍正年间的薪酬改革,是经过全面的调查,使官员收入表面化,抑制了贪污腐败行为的大面积发生,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3,也可以说是对历代王朝官员收入的改革,有目的的针对官员收入灰色化,通过发放养廉银基本满足官员的正常开支。减少和杜绝官员对外财的欲望与企图。
4,说的大的一点,是历代中国建立合理工资收入与廉政制度的开始。
古代中国当官就像老板开了一个公司,国家只给官员薪俸,收入极少,因此营业收入就这么多,根本无法养活自己的幕僚,随员,家庭,仆人,于是公司要想办法筹集资金养活自己,营业外收入,灰色收入就来了,这样官员就顺理成章用手中的权力换取金钱,比如陋规,谋私就成为常态。像官场现形记描述的那样。本来是正常需要的开支,必须通过非正常手段来获取,实际上一种鼓励灰色收入的制度。
所以说养廉银制度的建立,是中国廉政制度改革的开始,第一次全面填补制度的缺陷,意义非凡。
养廉银制度历史背景,起于清雍正年间,耗羡归公后实行。支发各官的养廉银,有一定的标准,首先是考虑到了各官地位的高低以及任所的事务繁简。除此之外,也还考虑到了其他的因素:一是照顾到了官员以往收受陋规的情况;二是照顾到了官员在养廉银外是否还有其他经费来源;三是照顾到了官员所在地区的富庶或贫瘠。但是,由于雍正年间的养廉银制度尚属创行阶段,各地官员的养廉银额不但差别很大,且多有变更。乾隆十二年(1747年)全国范围内进行了调整,成为定制。
我是林盛,很荣幸回答您的问题。
如何评价雍正的养廉银制度?
清代官员薪资水平与实际支出差距很大,为维持开销,清朝官场默许“耗羡”的存在,即根据不同的活动,官员可以吃下一定回扣。
雍正即位,实行“耗羡归公”,规定由国家统一标准征收“耗羡”,各省收集州县所征上交国库。而后,国家进行统计,按标准公开发放给各级官员的费用,即所谓的“养廉银”。
我们印象里,清朝官员的贪污腐败现象都是十分严重的,也就是说雍正的养廉银制度并没有起到杜绝贪污的作用。
但是这个制度,真的只是一个“高薪无法养廉”的例子吗?我想从正反两个方面对雍正的养廉银制度进行评价。
积极方面:雍正为清朝建立了长久的防腐制度。
雍正年间,养廉银制度和严厉惩治制度,是雍正整治清朝官员贪污腐败问题的两把利剑。
雍正通过停职赔补、抄家、定重罪等手段,在极短的时间里剔除了大量官场蛀虫。严厉的反腐手段见效快,但持续时间短,无法触及到当时官员贪污的根本问题。
而养廉银制度的提出,是雍正为清朝建立的长久、有效的核心防腐制度。它把“耗羡”从潜规则提高明面,严令禁止官员私自征收,减少了他们对百姓的搜刮,提升了各级官员的实际收入,而归公的“耗羡”又会留有一部分用于补充国家的财政。
所以,雍正建立的养廉银制度,在很长的时间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它使得国家财政有了保障,有效抑制了官员的腐败现象,减少了百姓身上的负担。
消极方面:乾隆的改革让养廉银制度失去作用
养廉银制度自雍正年间建立,到乾隆执政中期的几十年里,有效减少了清朝官员的贪腐现象。
但乾隆一心想为子孙后代建立出一套完整的、标准的、格式化的制度,一劳永逸,让清朝从此在自己建立的制度中永远生存下去。于是他对很多制度都进行了改革,其中就包括了养廉银制度。
在乾隆的改革下,养廉银制度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乾隆废除了养廉银按照实际情况发放给各级官员的标准 ,重新审定具体数字后,规定养廉银皆要以此数字为标准发放,后世不必再做修改。
动态的养廉银制度从此被死死钉在了乾隆制造的框架之中。
随着清朝经济的发展,物价逐渐提高,清朝官员们手中的养廉银和俸禄却并未随之调整,到乾隆后期,官员们再次入不敷出,贪污腐败死灰复燃,愈演愈烈。而后清朝统治者越来越固步自封,盲目死守祖宗之法,养廉银制度逐渐演变成朝廷的敛财工具。
总结:雍正的养廉银制度曾是清朝有效的防腐制度,为清朝的经济发展,政治稳定作出了一定贡献。但随着乾隆年间的改革,它失去了原本的核心功能,成为一个不顾现实脱离实际的理想化制度。养廉银制度最终是失败的,但它给予我们的不该只是对“高薪能否养廉”的思考,还有对必须结合实际,深化改革的警示。
以上,就是我对如何评价雍正的养廉银制度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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