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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被人盗用,替别人贷款做担保,现在贷款人跑路了,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直接起诉银行
事由:银行为了获取贷款利息,盗用您的身份信息,为他人担保贷款。
后续很多的材料,银行就要进行准备了。律师费、诉讼费,等各种费用都要求银行一起赔偿。
首先你手份证被套用,你怎么知道为他人做担保?如果真是自己有责任,那你的责任也跑不了,有可能冻结你在银行的存款
其次你自己真的是无辜的,是在催贷时才知道,建议你直接报警,除了贷款人责任外银行也有责任
我国现行法律适应的是辨方证明自己无罪,而欧美国家适应的是诉方证明辨方有罪,如果到了诉讼环节,拿出自己身份证被盗、不知情的情况下莫名做了担保的事实依据,这样就没事了,不用怕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第一,去银行贷款做担保,必须本人在场,,所以你说的别人盗用你身份证做担保贷款的可能几乎为零。如果你本人替别人担保贷款,那就要看当初的担保函是什么内容了,如果是明确规定收益人破产包括携款潜逃,需要担保人还款的话,那你就必须给银行还款。如果说是担保人承担百分之50的话你只需要承担百分之50就可以了。
如果身份证被他人盗用并欠下贷款,我们该怎么办?
1、若是个人身份证被盗用进而产生了不良信用记录,那么当事人在有充分根据的前提下,可提出上诉,由法院裁定。
法院最终裁定当事人确实是属于身份证被盗用而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当事人的不良信用记录最终可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被消除。
2、若当事人没合理的根据证明自己的不良信用记录是身份证被盗用而产生的,那么就需要承担对应的法律后果。
一方面需要还清欠款,同时,若想消除不良信用记录,就只能用新的信用记录来覆盖原来的信用记录。
3、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保留最长时间为五年。当事人在欠款之日后五年时间内保持良好信用记录,五年以后,即可消除不良信用记录。如果必要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贷款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贷款担保人风险很大,千万不要随便担保,一旦贷款人还不起贷款,就要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归还全部银行贷款。
曾经有一个朋友,在大约十几二十年前,与几位朋友一起联合为一位朋友担保100万元人民币贷款,20年前100万是一笔巨款了,所以需要联合担保,一个人没有足够资产银行是不信任的,也不敢担保的,结果是商场如战场,生意失败了,朋友变成一贫如洗,还不起银行贷款了,银行就直接起诉要求担保人还款,官司打了好几场,最终还是输了官司赔了钱财,
上市公司也是违规担保的重灾区,截止据Choice数据显示,2018年6月份,A股上市公司担保余额一度飙升至4.6万亿。2019年以来,A股已经有18家上市公司因违规担保或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而被“ST”。
上市公司的违规担保暴露后,由于会被债权人起诉,银行账户被冻结,甚至银行资产被强制划走,经营受到重创,大多将迅速陷入困境,随后就会爆发债务违约、巨额亏损等,甚至面临退市的尴尬。把一个好公司变成垃圾资产,
欧浦智网因为违规担保等原因复牌以后一路暴跌,35个交易日内,遭遇31个跌停,随后股价最低跌到1.05元。
很多时候,我们无法判断一个人的 诚信,一旦看错人性,担保就是自讨苦吃吗,甚至把自己逼上绝境,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即使人品很好,万一亏了钱,有心无力,也是徒劳。
首先我们了解一下,什么是担保人,,担保人就是所谓的第三方代偿人,什么是代偿人,举个例子,甲因为公司经营不善,需要资金流转,但是银行又不给贷款,于是甲找到乙,想在乙手里借点资金,但是乙把钱借给甲不放心怕他换不上,让甲找共同朋友丙在欠条上做个担保人,如果甲还不上钱。就由丙代替甲还钱,这就是担保人的责任,所以担保人,和借款人有同等的偿还义务,。
按照《担保法》的规定,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我们平时说的担保是指保证,保证又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问题,发生纠纷的也就在于此(为了回答问题,以下说的保证人就是担保人)。
一、保证的概念。
所谓保证,是一种信誉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根据这个概念,如果保证人代替债务人履行了债务,债务人不能就此债务予以偿付,保证人的风险就不言自明了。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二、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方式。
三、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推定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一些人法治观念的淡薄,对保证的模糊认识,肤浅地认为,保证不就是签个字,盖个章吗,没有什么大不了,往往糊里糊涂就成了保证人,糊里糊涂就步入预设的陷阱,糊里糊涂就损失了辛苦得来的财产,甚而至于,糊里糊涂地就成了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
----难道这不是风险吗?
人生财富,得来不易,慎重作保,小心为是,
保证有风险,签字需谨慎!
抗击疫情,众志成城,复工复产,利国利民。
在了解贷款担保人所存在的风险之前,我们不妨先了解下,担保贷款有哪几种形式及义务。
一、银行贷款担保人应该具有的责任:
银行贷款担保人就是指担保人和借款人约定,当借款人不履行还款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还款的责任。
担保一般分为一般担保、连带责任担保两种。
一般银行贷款偿还时,首先要看您当初担保时做的保证是连带责任担保还是一般责任担保。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银行可以选择在借款人和担保人之间哪个容易执行,先执行哪个。
如果是一般保证责任担保,那么首先要追索借款人的资产,全部抵偿之后的剩余贷款再向担保人追索。担保人没有对担保方式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担保人按照连带责任承担责任。
二、贷款担保人有哪些风险?
1.影响担保人自身的额度及风险
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自己还款,一旦借款人的月供出现了逾期且无法返还时,此时担保人的信用记录也会收到相应的印象,在后期担保人申请贷款时,它所担保的债务会视同自身的债项影响自身在后期的贷款。
2.担保人对借款人有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作为担保人,如果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时,担保人就必须为其支付,其中银行贷款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种,不同担保方式面临的追究方式也不同。前者是先追索贷款人的财产,余款向担保人追索;后者银行可以根据贷款人和担保人追款的难易程度来选择追款对象。
【法律意见】
保证人是指根据保证合同的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当事人。基于保证人所承担的保证责任是一种经济责任,因此,只有具备一定经济实力的民事主体才能充当保证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一.影响担保人自身的额度及风险,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自己还款,一旦借款人的月供出现了逾期或无法返还时。此时担保人的信用记录也会收到相应的印象,在后期担保人申请贷款时。它所担保的债务会视同自身的债项影响自身在后期的贷款。
二.担保人对借款人有偿还债务的责任,作为担保人,如果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时,担保人就必须为其支付。
其中银行贷款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种,不同担保方式面临的追究方式也不同。
渤海银行28亿成谜,又3亿被浦发偷质押,银行存款还安全吗?
渤海银行28亿成谜,又3亿被浦发偷质押,银行存款还安全吗?
看到这样的问题,我们只能说,银行到底怎么啦?
对,银行到底怎么啦。就算企业有原因,在银行发生这样的事,银行也无法脱掉干系。如果不是企业主动与其他企业联系,其他企业怎么知道其在银行有大量存款呢?能够制造出虚假手续来呢?所以出现这样的问题,至少银行有内鬼。
渤海银行的事还未有结果,浦发银行又出事,银行真的很让人头疼啊。因此,面对这样两起事件,恐怕不只是银行要重视,监管机构也要重视,应当成立专项调查组,对两家银行的事件进行调查。同时要求其他银行一起自查,看看还有没有类似问题。
虚假质押,在存款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质押,这样的事,有点盗窃的感觉啊。可是,在银行身上连续发生两起,还是说明,银行的内控机制不健全啊,内控的效率不高啊。因此,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把一切问题解决好,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最近两家银行出现巨额存款被质押的消息,但这只是个案,而不是全部,银行存款应该是是安全的,在于个案不能代表全部,不管风控机制如何健全,都会有意外的发生。
济民可信集团28亿元存款“莫名”被质押之后,又现企业数亿元定存“离奇”质押案件。11月15日,上市公司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银行定期存款到期未能赎回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声称子公司南京科远智慧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在浦发银行南通分行的2.95亿元定期存款在不知情下为毫无关联的一家南通企业做了质押担保,
目前济民可信集团存款被质押,双方各执一词,但是有关方面查实,印鉴是伪造的,还有媒体报道有相关人员失联,浦发银行储户科远智慧存单做了质押担保,银行回应是会保护客户利益,选择报案。
储户存单做了质押担保,而不是被提取,与储户密码管理不严无关,应该是内部人动了手脚,至于是银行还是企业,在相关部门做出调查结论以前,我们不能预测,毕竟存单做质押担保,是需要完成一系列的手续的,需要印鉴和签字,而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完成这一复杂程序的。
作为储户,管理好自己的存单和密码,是防止存款损失的不可少一环,另外也不要被一些非法揽存和非法投资所欺骗。
银行存单是最安全的保管现金方式,但个案难免,不要以偏概全。
近期关于银行大额质押存单的这两起事件特别引起关注,公安机关已经介入,在没有最终的查实定性之前,所有的分析只能是主观的猜测而已。
就大额质押存单业务本身而言它的业务流程相当复杂,当日发生表内表外同时反映,现场办理过程当中柜员和授权人员以及远程人员都有把控,事后监督以及归类也非常严格,在层层把关以及严格制度规范之中出现问题几乎是不可能。因此就这两起案件的特殊性民众一定要耐心,要给与公安机关更多的时间进行查证,不能因为舆论的导向使得这个案件扑簌迷离。
银行存款的安全性是绝对有保证的。个别的案件不能代表整个银行业的发展以及对风险和内部制度的执行的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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