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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岁小孩在家偷钱怎么办?
我家小孩自己有一个存钱罐,专门存零钱的,所以她从来没拿过我的钱,偶尔带自己的零钱一元,也要告诉我一声,她今天带了一元钱放在书包里,她需要买什么东西。
前段时间在路上了,碰到一个我女儿班级的一位家长,她说:“她儿子拿了50块钱去学校,然后就分给了两位同学,如果不是这两位家长打电话告诉的话,她都不知道她儿子拿了她的钱,感觉好像在分享零食一样。
听这家长说,她和老公钱包就是直接放桌子上,孩子有时候下楼去买零食吃,有时买瓶酱油买包盐,都是让小孩自己拿钱包的钱去买。钱包里的钱具体有多少钱,少一点她们也不知道。所以小孩对钱根本就没有什么概念,因为放在那里,随处可拿,太方便了。而且他儿子还跟同学说,他们家好有钱。
在老家农村经常看见两三岁的孩子,就会自己去小卖部买零食了,如果经常问父母要钱,又不给,当然就会自己偷偷的去拿钱了。
孩子偷家里的钱,屡教不改要保持冷静,不是打骂就能解决任何问题,问清楚原因,不能随便拿不属于自己的任何东西。教育孩子问题的严重性、可以给孩子适当的惩罚,。不要太过度的穷养孩子,适当的给孩子一些零花钱,告诉孩子钱也是辛苦劳动所得,来之不易。
“子不教,父子过”,家长首先要反思自己的言行,不要随便给孩子扣上“偷”的帽子。
十岁小孩是有消费需求的,可能买零食、买玩具、打游戏都需要钱,如果孩子手中没有零花钱,办法只有两个:要么向家长伸手要钱,要么悄悄从家里拿钱。在孩子意识中,只有要钱、拿钱的概念,没有偷钱的概念,因为家长没有教育他,这不是他的错。
向家长提几点建议:
一是,给孩子适当的零花钱,每月定额,分解到每周多少钱,规定用途范围。
二是,告诉孩子不能随便从家里拿钱,如果零花钱不够用,应主动向家长申请,说明用途。
三是,家长管好钱,不给孩子可乘之机。
四是,发现孩子随便拿钱,不要声张,更不要说偷,要找孩子谈心,必要时可适当体罚如面壁思过、戒尺打手板,不宜上纲上线伤害其人格、自尊。
《切记偷字伴成长》
不管是小孩子多大岁数,不管你的家庭富贵与贫,千万切记不能让小孩们在家偷钱或者是拿着贵重物资去变钱。家庭品德启蒙教育,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5岁前“打教”为主,6岁后讲道理“体罚”教育为主。古言道:小时偷针、长大偷梁。千万不能让孩子们从小就伴随着“偷”字成长,否则成年后会是流氓浪子为害社会之人。
子女不教父之过,子女不学父之凭。
子女不业父之怨,子女不敬父之威。
子女才能家庭兴,子女栋梁国之才。
十岁小孩在家偷钱,小事一桩!家长的错!但必须认真对待。首先了解他偷钱怎样用。如果是正道,家长向他道歉,适当向他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同时暗中留意,防止走歪。与此同时,让他知道家庭的经济状况。家庭经济状况不佳的,让他知道家中困难,先要保证家中生活,其他开支暂缓;家中富裕的,要教育他适可而止。如果他偷钱用的地方不对,就要好好引导,同时给他提供一些零花钱用在正道上。总之,小孩知道自己花钱,说明他对外界的认识正在展开,值得家长花大量心思引导。
家长必须正视这个问题,对小孩来说,他只不过是想要得到这几块钱而已,但他并没有意识到他的行为是多么严重,如果这时家长不正视,那么他就更不会认为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长此以往,后果会严重到无法收拾的地步,所以家长应该正面教育,告诉他这个行为不对,跟他讲清厉害关系,必要时让他受点皮肉之苦,然后教他应该怎样做才是对的,愿能帮到你
小偷到养猪场偷猪崽,被群猪踩死,猪场老板要赔钱吗?
奇葩的怪事,偷猪被猪踩死,该小偷也太差劲了,如果该小偷不被猪踩死,也晓不得那天吃饭被饭噎死,……死了就死了,死者不亏,老板最多赔几根猪毛就行了,像这样的小偷不死,把粮食吃贵。
恐怕要赔钱的。因为你负有管理责任,但凡有危险的地方,你得提醒,而且你得有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不必要的人员进入造成伤害。此外,是小偷还是其他人员进入,你有没有视频证据等来证明?如果能证明是小偷,应该责任会轻点。当然结果怎样,得由法院判决。
不需要赔偿。
原因一,该养猪场属于私人场所,不是公共场合,不能随便进入。即使是进入都是违法的,何况还是去偷猪崽子。而且现在猪价一直很好,真的偷出去不愁销路。
原因二,小偷被猪群踩死,那肯定是摔倒了,被大猪踩死了。有猪崽的地方肯定会有母猪,那些经产母猪动辄四五百斤,猜你一脚真的让人难以承受 。即使是育肥猪,多了也会把人踩死。这样的环境,作为成年人应该有预判。况且,这不是一些特殊危险源,因为猪如果不是受到惊吓,是不会骚乱的。这些场所不需要特殊提醒,不存在危险告知的问题。
原因三,虽然盗窃未遂,最终死亡。但是不是因为老孙造成的,老孙在盗窃过程中并未发现,并没有实施防卫行为,一切都是盗窃者自己原因造成的。而且还实施了救助,最后医治无效。即使盗窃未遂,盗窃罪依然成立。
因此,盗窃者要自行承担责任。
小偷到猪场偷猪,结果被猪踩死了,那么猪场老板肯定逃脱不了干系,至于要不要赔钱,赔多少钱,这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裁决。
古往今来,对于小偷都讲究人赃并获,也就是说得有人证物证!人和偷盗的物品必须同时在场,还得有涉事人相应的作案意图和行为证据,只有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才能认定为小偷。
就像我是养蜂人,我的蜂场经常有路人经过,如果哪天蜂场里的蜜蜂丢失了几箱,在无凭无据的情况下,也不能盲目指认这些路人是小偷。
还有我之前养北京油鸡的时候,鸡场也经常有人因为好奇过来观看,有时我外出并不在场,而且我的鸡场也时常有丢鸡的情况发生,这时候我也不能指认他们就是小偷,因为我鸡场附近的野猫也会偷鸡。
回归正题,当他人在猪场被猪踩死,只要有充足的证据认定是小偷,那么猪场老板不仅不用赔钱,还可以反过来要求死者家属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判定死者是小偷,那么猪场老板就得赔钱,甚至还有牢狱之灾。
养猪场老板该如何证明死者是小偷?
首先,死者在被猪踩死之前,曾向他人多次询问关于猪场的详细情况,或者多次到猪场附近“踩点”,这时仅能把死者当做嫌疑人。
小偷在偷猪之前,会先对猪场的喂食时间、猪场人员的活动规律、猪场内外环境进行深入了解。在这个过程中,小偷不光需要在远处蹲守观察,有时还得向他人问询,或者亲自到现场“踩点”,整个过程难免会留下一些足迹或第三方证人。
不过,第三方证人和死者生前在养猪场的活动轨迹只能当做旁证,这时候还不能认定死者是小偷。
其次,当被猪踩死之后,死者附近有作案工具,诸如有猪笼、运输车辆等,这时也可以初步把死者当做嫌疑人,但是还不能给死者定罪。
古来有句话叫做“眼见不一定为实”,即便死者附近有猪笼、猪笼里有小猪,在猪场外也有运输车辆,那也不能说明死者就是小偷。因为死者家属有可能会辩称,死者的行为是想试验猪笼可以装多少头猪崽,或者在购买猪崽前先了解一下各种日龄的猪崽重量,还可以是其他看似不着边际却有几分道理的理由。
这时候猪场老板认定死者是小偷,很有可能会被警方否决,还会被死者家属反告诽谤,到时候除了要赔偿死者家属抚恤金,还要贴死者家属支付诉讼费和精神损失费等额外费用。
最后,只有猪场有监控,根据监控视频,可以清楚地看到整个作案过程,再结合第三方证人、现场痕迹、工具,方才可以认定死者是小偷。
如果仅有监控,死者在抓猪的整个过程并没有慌张的行为表现,而且没有把抓到的猪搬离猪场,那么也不能认定死者是小偷。
据我了解,盗窃财物价值1000至3000元以上,就得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还得缴纳处罚金、赔偿受害方经济损失。盗窃财物价值30000至100000元以上,就得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赔偿受害方经济损失。
也就是说,一旦认定猪场内被猪踩死的人是小偷,那么猪场老板就没有赔偿死者的责任,反而可以向死者家属索赔经济损失,不过一般这个时候,大部分人为了息事宁人不会向死者家属索要赔偿。
如果猪场老板不能拿出证据证明死者是小偷,那么猪场老板轻则要给死者家属赔偿几十万、上百万的抚慰金,重则有可能被死者家属控告谋杀,如果不能自证清白,很可能除了赔偿金钱,还要受牢狱之灾。
看到问题,我的直观想法是不应该赔钱,凭什么要赔钱呢?
再看了提问者的回答,法律的判决结果确实也是农场主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也不需要有经济赔偿问题,这个判决结果也算大快人心!
什么叫正义?什么叫道德?什么叫人心?这种损人利己的不法行为,就不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完全是咎由自取,后果自负吧!
野猪再次泛滥成灾,专偷猪仔的天敌猞猁,为何控制不住野猪数量?
野猪泛滥成灾,一是国家有野生动物保护法,没有人敢抗法,二是野猪繁殖快,一胎能生十来只。三是没有天敌,大形食肉动物都已濒临灭绝,只有在大森林里才有,所以,野猪🐗就驷无忌旦的繁殖,如不加以控制,估计几年后有些山区就无法种庄稼了。
成都男子偷价值约十万白酒只为放在家中撑面子,你怎么评价?
这个问题的答案,很难判断谁的正确。男子偷那么多名酒回家,是为了放在家里撑面子。有人相信吗?反正我不怎么相信。
首先面子没那么重要。如果为了面子去偷,那就太不值得了。面子本身是不值钱的,常常有说:给我个面子。这都是托词,没有任何意义。这个问题中的男子,为了面子,会去偷价值10万块钱的名酒。难道他就没想过,一旦被抓,有面子吗?不反没有了面子,还会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说面子有那么重要,那就是面子害了他。
其次,为面子去偷不可思议。我个人认为,这个男子为面子去偷是假,趁机偷盗是真。如果为了面子去偷,他完全可以不要这个面子,绝不会背小偷之名。也是用了工作之便,顺手牵羊,如果拿一瓶两瓶,算小偷小摸,拿走一箱两箱,价值10万就不是小偷小摸了,那变成了盗窃。难道说还是为了撑面子吗?
图片来自网络。
为了“面子”丢了面子,什么是丢人?不劳而获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才叫丢人。
事件
成都市破获了一起偷酒案,嫌疑人被抓获后称好酒可以招呼客人,这样非常有面子。
(图片来自题主配图)
分析
攀比的的想法已经深入骨髓,并实时的映射到现实生活中,在他眼里,比起在朋友面前不能“扬眉吐气”的不愉悦感,丢弃骨气和尊严简直算不了什么。
为了所谓的面子偷别人的酒,简单来说,要是真想有面子,自己买来畅饮那才叫有面子。被查到头上我只想问:“难不难受,香不香菇?有没有面子,丢不丢人?”
有那偷酒的心眼不如想想如何能自己做个小买卖,有那力气不如搬两块砖。
该男子在该厂区工作,趁着停电,盗窃名酒,真是防不胜防啊!
不要心存侥幸,挑战法律的权威和警方的能力!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为创业偷猪仔50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为创业偷猪仔50头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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