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南方基金发布的公告,说旗下南方瑞合三年在2021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5日期内的管理费将根据9月5日净值是否满足条件而进行返还基金资产,从目前的情况看,管理费已经于9月5日全额返还了基金资产。
也就是说基金开始退钱了。
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呢?因为南方瑞合三年有基金合同规定,在每个封闭期的最后一日,若基金份额的期末净值小于等于期初净值,那么封闭期以及前一开放期内的管理费全额返还至基金资产。
简单说,就是基金赚不到钱,也不收管理费了。应该说南方基金旗下的南方瑞合三年出现这种现象在公募基金界应该是首例,其实这也是众多基金投资者期盼的现象,基金只有给基民赚钱了,收费似乎是天经地义的,如果持续的亏钱,还管理费一分钱不少,这让基民就会感到一种不公平,认为基金经理是在进行着一种不劳而获,对基金公司来说也少了一些责任感,对整个行业来说缺乏了竞争机制。
其实从南方瑞合三年的这种现象看,的确是值得的推广的,不要说南方瑞合三年有基金合同,我觉得未来应该在整个公募基金行业大力推广,其实应该给予基金经理激励机制,赚钱了就收取管理费,对于赚得了超额收益的基金也应该有更激进的激励机制,以鼓励基金公司或者基金经理将基民的钱当成自己的钱一样管理。
特别是未来基金不赚钱就不收取管理费,我以为会逐步的推广,因为这次A股的持续下跌以及基金的持续亏损,在目前的机制下想让基民们继续参与基金,估计已经是件很困难的事情了,也就是说市场产生增量的效应在未来将会有一定的难度了。
这个时候对基金公司来说,或者基金经理应该逐渐的改变了,尤其是行业的一些规则和体制应该大胆的突破常识,否则是没有出路的。
尤其是体制方面,就应该逐步的实施基金的效益与基金经理的收入直接挂钩起来,只有为投资人创造了收益才可以收取管理费,基金经理才能从获得更多的报酬,对于没有创造收益的基金或者基金经理来说,就应该打破旱涝保收的模式,而是应该用市场化的法则进行考核,本质上只有这样,才会涌现出更多的优秀基金经理,以及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入场。
当然了像目前南方瑞合三年这种基金都是属于定期的,实际目前也有类似的基金合同与此大同小异,基金行业要想改变就应该从基金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利益进行权衡,而不是单边的基金公司的利益为重,投资者的利益为轻,还是应该站在投资者的角度多考虑,整个行业才会可持续发展,否则公募基金是没有出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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