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高速上开40码被拦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高速上开40码被拦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网红骑40万川崎摩托车高速被拦摔倒,高达数万的维修费该谁承担?
网红在适用法律上有特权吗?
网红是高等级人种吗?想挟粉丝以令所有人吗?
答案当然不是,网红要不是在新闻上曝光,成为新闻当事人,连当个公众人物都很勉强。
首先,冲击高速公路收费口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高速路收费口的设立就是路政管理的一部分,在收费口接受工作人员指挥是应该的,也是管理秩序的体现。该网红仗着自己是网红,就打算强闯收费口,这脸是不是太大了点?甭管有多少粉丝,平台一封杀,啥也不是,就一普通人。
其次,摩托到底能不能上高速,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条,清清楚楚。该网红不是还带了一本《道路交通法》吗?不会是只看了对自己有利的条款,而把这个具有普遍约束性的条款给选择性忽略了?事实上广东省有明确规定:
估计该网红也是选择性忽略了。
所以该网红违法在先,车摔了是自己操作不当,不能怪收费人员在路上摆“蛋糕筒”干扰骑行,所以当然是自行承担维修费。
多说一句,“蛋糕筒”指的是谢了交投集团四个字的这个东西:
这东西学名叫交通警示锥形筒。它主要是起作警示作用,告诉过往的车辆前面有障碍,不得通行。这网红估计是没考过驾照,不知道这东西的作用。
结果网上以讹传讹,说收费人员向该网红投掷年糕以租其前行。这笑话闹大了。
西安女子不戴头盔被查不服从管理,是怎么回事?
近日,西安交警发现一男一女骑一辆电动车且未佩戴头盔,遂拦下进行教育,但接下来的动作着实让大家吃了一惊,实在看不下去了~
该女子不但没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还蹦蹦跳跳、手舞足蹈、得意忘形、挑衅十足的说“我说你们这帮不要脸的(警察)”、“你们这群不要脸的,一二三四五个不要脸”、“咋滴,你警察还要袭击人民呀”等等嚣张话语,连同行的男子都看不下去了,挥手制止。
许多网友都看不下去,纷纷表示:“小丑不让你演,可惜了”、“千万别让自己孩子看到,不然有这样一个妈在学校都抬不起头来”、“吃了几天饱饭自己都不知道姓啥”。
最新处理结果来了,据微博长安公安通报:对该女子做出行政罚款,并对当事民警道歉。该女子接受处罚并写道歉书,不过网友们还是觉得处罚太轻了,“应该判刑”、“罚她再跳”等。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喊出“一群不要脸的人”,大概是因为警察对他们做出了处罚吧。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人,对出台的各项交规等总觉得是针对自己的,保护自己是假,坑蒙自己是真,是为了罚款要钱,故意给ta找麻烦。其实交警在整治电动车违法过程中也积累了很多办法,尽量不去直接罚款,例如罚抄交通法规,发朋友圈曝光自己违法行为积赞达标才放行等。
骑电动车佩戴头盔是常识,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因为可能会惹来血的教训,也许一千次都用不上,但凡一次用的上也值了。即使法律没规定,出于安全考虑我们也不能不戴。交规的出台不仅是出于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和死亡率的需要,更是培养众多骑行人的良好出行习惯,让大家骑车系好头盔和开车系好安全带一样,成为出行潜意识。路上遵守交通规则,就能最大限度的保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很多电动车或者三轮车因为不遵守交通规范导致发生事故,早先交警还会和稀泥,越来越多的交警判定案例证明:随着大众法律意识越来越强,警察执法也越来越公正,一副我弱我有理的光景一去不返。
遵守法律,法律才会保护你;敬畏生命,生命才不会轻易逝去。你对西安跳跳姐骂交警事件怎么看呢?
唐大嘟嘟有话说:
这事是真的,发生在5月26日的陕西省西安市。
【事情经过】西安交警按照“一盔一带”行动中的要求,设卡进行检查。一男子带着一女子入框,两个人没有戴头盔,交警准备对其教育和处理。
【女子花样骂人】女子这时的举动令人惊异,她边跳跃着,脸上笑着,嘴里骂着“这帮不要脸的、太不要脸了”“我没说你”等,自己还做鬼脸,好像可爱,岂不知她的形象惨不忍睹,她还用手机对着交警拍照。
她还挑衅:警察要袭击人民吗?来你打我啊。其老公无可奈何,根本制止不了她。最后交警报案,由派出所进行处理。
【女子行为涉嫌违法】西安市开展的“一盔一带”行动是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下展开的,着力规范行人、非机动车通行秩序,提醒大家无论是驾乘摩托车不是电动自行车,在前排骑行或是在后排乘坐,都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在交警对女子违法行为教育时,其不点名地辱骂交警并叫嚣:你打我啊。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2条规定,可按照涉嫌寻衅滋事,给予行政拘留。
【支持严格执法】在当下,有一些人竟然把“与**对抗”当成自己“能力和胆量”的象征。他们没有想到,人民**是国家法律的捍卫者和执行者,公然侮辱谩骂人民**,是对执法权威的挑衅,更是对法律尊严的践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处置,必须支持。我们平时遇到的摩托车、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高得惊人,加强依法管理,是必由之
【由此引申出题外话:摩托车是交通安全的一大隐患】这次的“一盔一带”行动来得及时,恰到好处。我身处东北,在我们矿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常多,问题多多。
我写过一个调研报告。2019年9月*日11时20分至30分,从城区新医路道口经过的摩托车中,无牌照摩托车12辆;挂单牌照摩托车8辆;有牌照仅2辆;三轮摩托车3辆(无牌照);电动三轮车7辆(无牌照)。
当日中午到某单位摩托车棚统计,无牌照摩托车130辆;有牌照摩托车126辆。9月*日上午8时40分,到某单位车棚统计摩托车无牌照摩托车79辆;有牌照摩托车为68辆。
9月*日早4时30分,在***区仅10余栋楼门前就停放着摩托车187辆,无牌照摩托车达到了108辆。其中很多摩托车早已到了报废年限,有的甚至使用了30年以上。
尤其是很多人在动迁后,将不能骑的摩托车也带到了小区,放在了楼道里或窗户下,一旦发生火灾将不可想像。
小区没有集中充电桩,很多人都从窗户里甩飞线充电,紧挨着电动车的就是他们捡回来的旧门和杂物,同样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我们理解大家出行的需要,但是更多人的安全呢,不要等到出事了再进行管理和吸引教训了。
大家对此有何看法,可以跟帖留言讨论,谢谢大家。
能讲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吗?
我给你讲一个我自已的故事吧
我结婚后,因为车祸的原因流掉了第一个孩子,第二孩子也在刚怀起的时候又流掉了。
去看了医生,医生说,我可能会形成习惯性流产。
那个时候,我很郁闷,也很伤心,同时也害怕自已真的生不了孩子。
有一天,我妈跟我说,我干妈死了,那一刻我很质疑。
我干妈才三十几岁,目前怀着第二胎,孩子怀的很辛苦。以前我回家去的时候,看见她走路都很吃力。
我跟我干妈关系还算好,我每一次回家去,她都要来我家玩,所以我一听她走了,当场就流泪了。
我就问我妈,我干妈肚子里面的孩子生了吗。因为我算了一下,我干妈的预产期就在这几天。
结果我妈跟我说,我干妈是吃药后口吐白沫马上就走了,走的时候,有人看见那孩子在我干妈的肚子里面活蹦乱跳,想要出来,但却没有一个人管“他”。
我问我妈,怎么不送去医院,马上把孩子取出来。
我妈反问我,你干妈都走了,谁来养这个孩子?她说完后,我突然就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我干爸是他妈妈带着嫁过来的,等于我干爸本来就没有自已的亲生父亲,现在的这个父亲是我干爸的继父,两老的年龄80多了,平时都是我干妈忙里忙外的照顾他们,我干爸外出打工找钱。
如果这个孩子真的送去医院救活了,该怎么办?
我心想,还有我干爸了?
但这话我没有说出来。
后来,有天晚上,我就想起了那个随我干妈而去的孩子,以及我流掉的那两个孩子,我就在想,老天要是把干妈的那个孩子给我,我一定让他来到这个世界上。
这个想法出现后,几天都在我的脑海里不停的转悠,突然有天晚上,我睡着了,一个黑不溜秋的孩子朝着我扑了过来,我本来是害怕的,但看是个孩子,居然用双手抱住了他。
抱住了他,我人就醒了,醒来居然感觉很后悔,想着要是我的孩子,黑的也没有关系。
这个事情过了一个月,我居然又感觉到自已怀孕了,这一次,我立马就去找了老中医,开了药,吃了五天,本来感觉要流掉的孩子居然就这样保了下来。
后来我儿子就出生了。
想想真的很神奇。
说一个我小时候的故事吧,虽然四十多年过去了,但那年发生的事却深深地刻进我的记忆里。
那年我小学一年级7岁,读的是父母单位里的子弟学校。
有天放学后有个耍的要好的同学邀请我跟她一起去看她父亲。她父亲在单位码头上的趸船上工作,我好奇心重一直想去趸船上瞧瞧啥样,于是放学后我和同学直奔码头去了。
码头上停泊了很多趸船,还有很多工人在来来往往地忙碌着。我跟着同学找到了她父亲工作的趸船,在船上玩了一会儿,她父亲跟同学交待了一些家事,就让我们早点下船回家。
趸船和趸船之间用的是一块几十厘米宽的木板搭建的,两只趸船之间的宽度不足一米。偏偏意外就那么不经意的来临了。当我跨上木板那一霎,我的衣服勾住了船铉上的一枚铁钉。我一退人身一偏,“扑通”掉进了两只趸船之间的水里。
落入水里的时候我好似听到同学的惊呼声,船上大人们的吆吼声,但我就这样直愣愣地掉进江水里了。水里是什么颜色,至今我仍然记得是昏黄色,掉进江水里的我真的是一点都没惊慌失措,没有乱扑乱板,在沉到一定的时候我居然用力往上一蹬,就这样浮出水面。
船上的大人有一个叫邓幺妹的哥哥他在我掉进水里的那刻就一直趴在船铉边,看我小脑袋伸出水面,立马用手揪住我的小辫子,我就这样得救了。
同学已经吓的脸色刷白,而我却一声没哭。同学的父亲狠狠批评她,说不该带我上船耍,后来还把我送回家。
父母看着我一身湿漉漉地回来,才知道我刚刚经历了一场死亡之旅。母亲没责备我,只是烧好洗澡水让我好好洗个澡。她后来跟我说,好在沉到水里我没有乱蹬腿乱扑腾,不然进了船肚子任谁都救不上来了。父母还专门买了礼物去感谢搭救我的那个哥哥。
母亲说我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发生在1999年北京石景山的八名年轻女子被害案,可谓是惊心动魄的人命大案,该案手段极其残忍,令人惨不忍睹,八名如花似玉的女青年身上被砍多达120刀,她们的年龄最大23岁,最小才只有18岁。想起来多么可惜。她们才刚接触社会,还没有享受未来的幸福生活就被可恶的歹徒无情的夺走了生命,使受害人的家庭终身陷入悲哀之中。
这八名女子是某金店的导购,她们在北京石景山附近租房子住,就在1999年5月的一天凌晨,一名歹徒隔窗跳进她们的卧室,把正在熟睡的八名女孩一一用刀砍死,手段极其残忍。其中有名女孩当时没有死去,就奋不顾身的跑出门给警方打电话。但是没等她说出地址,就被可恶的歹徒追上去将其重新砍死。看到该女子确实被害后,他又迅速回到卧室。这时他又发现室内一名女子正准备打电话,歹徒冲上去又补上了几刀直到将该女子砍死……。
歹徒确认八名女孩都被砍死后,他这才开始把卧室内的所有财物一扫而光。
这时一位上早班的女职工发现有位女子躺在路上,这位女职工用手摇了摇她,当发现该女子浑身是血没有生命体征时,顿时吓得她惊慌失措的赶紧给警方打了电话。警方5分钟就赶到了躺在路上死者的现场,警方通过勘察现场,便追着血迹印就找到了受害人的卧室。进卧室一看,简直是惨不忍睹,有躺者死的、有半卧死的、还有的爬在地上死的。连外面路上的尸体共有8名女子遇害。
接下来警方又通过勘察现场,就很快发现了周围有血鞋印。于是就顺着血鞋印追溯到女孩们的隔壁住户家。敲开主人的门,警方迅速将主人控制,紧接着在他屋内洗手间里找到了带血的袜和带血的鞋,于是马上将他带回公安局连夜突审,经过审讯他终于对自己杀害八名女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审查该杀人犯名叫赵连荣,他平时给人们的印象一向是忠厚老实,就连他老婆也不敢相信是他所为。提起他杀人的动机就让人们可笑,就因为自己穷买不起VCD机而耿耿于怀。他总认为这伙在金店工作的女子最有钱,因此他就上演了一场让人听后就惊心动魄的入室杀人抢劫案。其实这八位女子是金店的导购员,也是穷得叮当响,所以他入室抢劫也是无功而返,没有弄到手值钱的东西,最后使他还搭上了37岁的年轻生命,进监狱一月后就被法院判处了死刑,随着一声枪响结束了他的罪恶生命。
小时候家住在山区,以前管控山林还没那么严,经常有人放火烧山,导致山上只有草,没有树木,山上的石头经常滚到山下。
有一次,我正从山下路过,刚听到“咚咚”的声音,回头一看,一块大石头正好从我后面经过,吓得我好半天心都是突突的。
我记得超级特别清楚,无法忘记到现在想想都后怕的一件事情,那就是上初中的时候,每天骑自行车去上学,来回4趟,因为我们属于矿区,所以拉煤的大车特别多,记得有一次上学路上,有两辆拉煤车对向开来,把我挤到了一个很边的地方,正在我等着先让他俩过去后我在走的时候,好巧不巧的车子滑了,导致我和车子一下子就倒了,扭头一看,大车马上到我身边,顿时脑袋空空如也,应激反应下,不知道从哪来的力气直接把车子给拽了一下,刚拽上来大车呼的一下子就开走了,说真的当时真的是吓了个半死,到现在想起来都后怕,如果我反应再慢那么一秒,我现在可能就不是两条腿在走路了[泪奔]哎,到现在我一看见大车,就离他们远远的!真是一朝被蛇咬 十年怕草绳[流泪][流泪]
礼让行人该取消吗?
我自始至终的认为,单方面具有约束力的法都是恶法!比如这个礼让行人就是。很多大型十字路口右转方向,排队的车都成一条长龙了,行人依旧是不紧不慢的通过,有的边看手机边走,有的甚至隔很远也要跑过来冲到准备启动的车前通过,更别提送快餐那些骑手……明知后面堵到下个路口的红绿灯了,问第一台车你怎么不走,我不敢走啊!走了就是五百加扣三分!我就问发布这个礼让行人的人,你开车吗?是不是你不食人间烟火的?
个人认为该取消!路嘛主要还是用来跑车的,到处让来让去这个车确实难开,可以改变一个方法也可以啊,不就是要罚钱吗,可以改为过马路斑马线不得超过40码,一样可以有效果,超速行驶过斑马线也一样可以罚钱!方法总是有的,很多很多的条条框框束缚现在的车已经让人开的头大了!恐惧开车了,太麻烦太麻烦了!在街上我一般都选择走路或者打车了!个人觉得,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觉得
单位门口天天有警察再逮没有礼让行人的车辆 今天碰到一个好玩的事 人家司机开过来之后被交警拦下 然后交警问他为什么没礼让行人 司机说他还在人行道那边了 离我那么远我礼让什么 结果交警来了一句只要有人再人行道上你就必须礼让 这结果给我笑懵逼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高速上开40码被拦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高速上开40码被拦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