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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燮的英雄事迹?
清代著名画家、书法家;原名郑燮,字克柔,号板桥,也称郑板桥;乾隆时进士,曾任潍县县令。
郑板桥,原名郑燮(xiè),“扬州八怪”的主要代表,以三绝“、书、画”闻名于世的书画家和文学家。一生可以分为“读书、教书”、卖画扬州、“中举人、进士”及宦游、作吏山东和再次卖画扬州五个阶段。
1746年,郑板桥上任山东潍县知县。这天,他正端坐公堂批阅公文,有人击鼓鸣冤。郑板桥吩咐衙役将击鼓之人带上堂来。击鼓之人是一个哑巴,跪在地上呈上状子。郑板桥细看之下,明白了案情。
郑板桥受理了此案,当即传哑巴的哥哥到堂。哑巴的哥哥还是像以前一样说哑巴不是父母的亲生骨肉,是父母从外面捡回来的野孩子。哑巴父母已经去世,无人作证。郑板桥知道如果没有充足的证据,哑巴的哥哥是不会认账的,只好宣布退堂,择日再审。
对哑巴说:“从今天开始,守在哥哥门前,一见出门,就上去狠狠地扭打,不要有任何顾虑,尽管照做,出了问题有本官作主。”哑巴这才点头离去。
哑巴果真按郑板桥教的方法去做了。随后几天又再次殴打哥哥。旧伤未好又添新伤,哑巴的哥哥被追打得没法,不敢出门,只好到县衙来告状:“哑弟不尊礼法,多次殴打亲兄。”
郑板桥传哑巴到堂后,开始审理此案,哑巴是你的亲兄弟吗?哑巴的哥哥不知是计,只想赶快严惩哑巴,免受其继续殴打,盯了哑巴一眼后说:“是我同胞兄弟。”
哑巴的哥哥说完望着郑板桥,等着宣判。没想到郑板桥厉声喝道:“既是你亲兄弟,为何不将父母留下的家财分一半给他?分明是存心独占!”
“这……这……”哑巴的哥哥一下傻了眼,方才明白落入了县令设置的圈套中。郑板桥当即差人押着回家,清点家财,对半平分。哑巴终于得到了应得的那一半。
郑板桥(原名郑燮,1693年11月22日-1766年1月22日),字克柔,号理庵,又号板桥,人称板桥先生,江苏兴化人,祖籍苏州,清朝学者、书画家、“扬州八怪”代表人物。
乾隆元年(1736年)进士,官至山东范县、潍县县令,政绩显著。后客居扬州,以卖画为生;代表作品有《修竹新篁图》《清光留照图》《郑板桥集》等。郑板桥一生只画兰、竹、石,自称“四时不谢之兰,百节长青之竹,万古不败之石,千秋不变之人”。其诗书画,世称“三绝”,是清代比较有代表性的文人画家。
郑板桥生于1693年11月22日,逝于1765年1月22日,享年73岁;应科举为康熙秀才,雍正十年举人,乾隆元年(1736)丙辰科二甲进士。官山东范县、潍县县令,有政声“以岁饥为民请赈,忤大吏,遂乞病归。”
做官前后,均居扬州, 以书画营生。工诗、词,善书、画。诗词不屑作熟语。
画擅花卉木石,尤长兰竹。兰叶之妙以焦墨挥毫,藉草书中之中竖,长撇运之,多不乱,少不疏,脱尽时习,秀劲绝伦。
书亦有别致,隶、楷参半,自称“六分半书”。间亦以画法行之。印章笔力朴古逼文、何。
为人疏放不羁,以进士选县令,日事诗酒,及调潍县,因岁饥为民请赈,忤大吏,罢归,居扬州,声誉大着。
恣情山水,与骚人、野衲作醉乡游。
时写丛兰瘦石于酒廊、僧壁,随手题句,观者叹绝。著有《板桥全集》,手书刻之。所作卖画润格,传颂一时。为“扬州八怪”之一,其诗、书、画世称“三绝”,擅画兰竹。 郑燮一生画竹最多,次则兰、石, 但也画松画菊,是清代比较有代表性的文人画家,代表画作为《兰竹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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