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清风钟祥”发布《党员干部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公布(第3期)》。
1.钟祥市实验中学原党委委员、副校长殷勇在学校食堂成本中列支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及绩效奖共计188243元问题。2020年1月至9月,殷勇违规将6名在编在岗财政供养人员工资、高考绩效奖共计188243元,作为该校食堂运营成本予以列支。殷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胡集三中党支部书记、校长罗大荣,副校长马德军转卖食堂食材套取资金9000元,用于违规发放教师值班补贴和福利问题。2023年9月至2024年6月,经罗大荣与马德军商议,通过增加学校食堂大米采购量并转卖的方式,套取资金9000元,用于发放教职工值班补贴和福利。罗大荣、马德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旧口镇罗集小学校长肖仁乙、副校长张永恒、总务主任赵俊向学生摊派费用41055元,用于发放教师津补贴问题。2022年2月至2023年6月,经肖仁乙与张永恒、赵俊商议,通过提高学生伙食费收取标准的方式,在学校食堂成本中列支该校班主任津补贴共计41055元。肖仁乙、张永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赵俊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钟祥市承天小学副校长周远国、食堂采购员郑鹏利用职务之便,在食堂采购工作中为他人提供关照,收受他人现金问题。2023年5月至11月,周远国、郑鹏在负责该校食堂蔬菜采购工作中,为菜农许某友提供关照,并分别收受许某友给予的现金1500元、2000元。周远国、郑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双河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包玉波,总务主任杜国宝通过提高食堂成本的方式套取资金4000元,用于解决学校违规开支问题。2024年3月至6月,经包玉波与杜国宝商议,通过虚增食堂蔬菜采购数量的方式,套取资金4000元,用于支付该校违规产生的生活招待费。包玉波、杜国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石牌镇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李晓银,副校长肖志华通过提高食堂成本的方式套取资金8000元,用于解决学校违规开支问题。2024年3月至6月,肖志华在李晓银的安排下,通过提高部分蔬菜供应价格的方式,套取食堂资金8000元,用于支付该校违规产生的生活招待费。李晓银、肖志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封面新闻综合“清风钟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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