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租房半年发现是凶宅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租房半年发现是凶宅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租房20天才知晓是凶宅,租客该怎么维权?房东刻意隐瞒是否过分?
从法律的角度没有凶宅一说,只有危房一说,啥是凶宅?闹鬼还是死过人?闹鬼本就没科学依据,死过人的房子多了去,都是空着的吗?还维权,法律怎么给你维权?说死过人的房子不能出租?
搬新租房天天做噩梦?
都说梦是心头想,你是不是有事没事的也经常想梦里的事啊,如果试着换换思路,不去想它,或许会改变些的。
人物一理,到了新的地方,环境变了不适应,吃不好睡不安是常有的事,试着多于同伴交往,做一些快乐的事慢慢就会好起来的。
合同如何列明凶宅条款?
凶宅不是一个专业的法律名词,只是一个民间说法,而且民间对凶宅的定义也不完全一致,有些说法是只要房内死过人都算凶宅,有些说法是只有非正常死亡的才算,自然死亡的长者那种房子就不算。
所以合同中首先要给凶宅下一个定义,然后再约定如果有隐瞒事实的行为应该负怎样的违约责任就可以了。
租客煤气中毒身亡,房东应不应该担责?
如果管道.炉具完好,不存在失修.老化等问题,与租户的合同条款签订较细,履行了告知义务,属租户行为导至的,房主沒有责任。如果非要房主担责,那是不是租户在出租内服毒.跳楼....也都要房主负责呀。
比如房东提供的煤气灶淋浴器等器具有老化或其他质量问题,如果发生事故房东将担责任,我身边就有朋友的房子因为类似事件被法院判赔了70几万,所以经过几个法律专业的朋友提醒,我已将家里出租房提供的煤气灶淋浴器等器具拆除,房客要用就自己装,房租每月我同意便宜个300.400,并且租房合同重新签,清单也要明确列明。这只是保护自己的一种做法。
租客煤气中毒死亡房东是否担责?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是因为房东租的房子里面,厨房用品年久失修造成的煤气泄漏,我觉得房东肯定是要担责任的,如果因为房东煤气设施没有问题,应该不要担责任,还有一种情况,是签订租房合同中明确规定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问题与房东没有关系,租房之前签了这个协议的话,房东是肯定不需要担责任的,如果没签相关协议,这个应该根据家庭造成的损失,律师确定,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责任肯定有,就看承担多少责任了,看出租房通风条件怎么样,存不存在安全隐患,与死者中毒死亡有木有直接关系
若租客煤气中毒死亡是由于房屋内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导致的,房东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在租客的责任方面,如果他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不存在违规操作的行为,则不应当承担责任;若租客存在使用不当的行为,他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双方签的免责条款一般无效
孕妇住的出租屋搬走后能租吗?
这个没有什么讲究,谁家不怀孕呢,租房子,都是人来人往,前面的人走了,后面的人在来租住的,一般老人都说孕妇不搬家,对孩子的发育不利,在那里怀,应该在那里生,当然现在年青人都不讲究了,其实也没关系,所以呢,既使有孕妇住了,你放心租住,没事。
租房子的时候,会有一些选择条件,比如,地段是否方便,超市购物是否便利,公交车站乘车是否方便等。孕妇住的出租屋搬走后,房子也就腾空了,而且现在租房子的大多数都是年轻人,没有那么多的讲究。个人感觉只要不是凶宅,是可以租赁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租房半年发现是凶宅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租房半年发现是凶宅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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