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男孩掉入化粪池身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男孩掉入化粪池身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开平8岁男童沉尸小学化粪池,警方通报:犯罪嫌疑人系继父, 你怎么看?
- 开平8岁男童被抛尸化粪池,疑犯竟是其继父, 你怎么看?
- 开平“男童遭抛尸化粪池”案告破:继父下毒手,因怨恨其不服管教, 你怎么看?
- 郑州保姆带3岁女孩遇难,怎么回事?
开平8岁男童沉尸小学化粪池,警方通报:犯罪嫌疑人系继父, 你怎么看?
在利益和冲突面前,有些人将人性深深掩藏起来,换之以兽性,做出了令人发指的丑恶行为,这样的人应该受到法律最严重的惩处。
这起案件发生在2019年7月1日,在广东开平市赤坎镇红溪长安村发生一起小孩走失案,走失的小孩是8岁男孩关某某,当天早晨孩子的爷爷和父母起来后,在村民的提醒下发现自己家的大门竟然是开的,随后发现住在屋子里的8岁男孩关某某失踪了,他的衣服、鞋子都在屋子里,但是孩子没了,也就是说孩子失踪了,而且失踪的时候他只穿着内衣。
孩子失踪后,家长及时报了警,而且发动村邻,当地政府还有志愿组织对小孩进行了搜寻工作,但是都没有结果,一个8岁小孩,没有穿外衣,就一个人这样凭空消失了,这听起来好像被外星人掠走了一样。而调阅村子一头的监控也没有发现孩子的身影。难道孩子真的是被外星人给掠走了。世间哪有什么外星人,只不过犯罪嫌疑人作案的手段隐蔽罢了。
最终,在7月3日下午4时许,开平警方在赤坎镇某废弃小学的厕所化粪池里发现了一具男童尸体,经现场勘查,证实是7月1日失踪的关某某,系他杀。最终警方按照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最终将眼光锁在了关某某的继父关某敏身上,经过警方的初步审理,关某某的继父如实供述了杀害继子的犯罪行为。原来在日常生活中,关某某不听从关某敏的管理,毕竟不是自己的亲生父亲,所以关某某对继父的态度也是一般,不听从他的管理,而本来就是当继父的,再加上孩子不听从自己的管理,把自己的话当成放屁一样,于是在长时间的积累下,最终因为不听从自己的管理而杀害关某某,杀完之后将其丢弃在废弃厕所的化粪池中。
一听到“化粪池”这三个字,对于我们再熟悉不过了,发生在前几个月杭州来女士被前夫碎尸后,就是被冲进化粪池里的,同样来女士和犯罪嫌疑人也不是头昏,两个人是初恋,在各自成家后又各自离婚重新走到一起,因为家庭琐事,丈夫在深夜凌晨掐死妻子后,对其进行了碎尸处理,并将碎尸块从马桶中抽进化粪池。做好这一切、打扫好犯罪现场后,这位先生镇静自若,之后又去派出所报警,又是配合警方调查,始终保持非常冷静的态度,但最终还是逃不过警方的调查,最终将其锁定,成功破案。
一个是继父杀死继子后将尸体扔进化粪池,一个是重组家庭的丈夫将妻子杀死后碎尸,用马桶将尸块冲进化粪池,两个化粪池都成为掩盖犯罪的手段和现场,而如此恶劣的犯罪行为和手段,也让我们感到不寒而栗,亲情什么时候变得如此残酷无情。这位继父和这位丈夫把人性中最冷酷无情的那一面展现给了大家,希望法律对于这样的人进行严处,以便起到警示教育的目的,还被害人一个公道。
现在的人太自私了,因为一点小事就离婚,其实伤害的都是孩子。不管孩子跟谁都是一样,肯定得不到全部的爱,好一点的会对孩子不管不顾,坏的就是打骂虐待,更有甚者变本加厉的迫害。所以做父母的不要只想着自己如何,还是多想想做父母的责任吧。
开平8岁男童被抛尸化粪池,疑犯竟是其继父, 你怎么看?
#新城控股董事长猥亵女童#【一旦女童受到侵犯,法律上是是通过哪些因素判定属于猥亵或者强奸的?】法医专业定义的强奸系指男子违背妇女意愿,采用暴力、胁迫、利诱、欺骗、药物或其他手段,使其不敢或者不能抵抗,强行与之发生婚姻以外的性交行为。法医鉴定强奸主要解决两个问题:性交和暴力。
「性交证明常规检验包括处女膜检验、精液(斑)检验、妊娠检验(妊娠一月余胚胎组织可检出ABO血型、胎龄6周可检出HLA抗原)、性病传染(如梅毒、艾滋病及软性下疳等)。」暴力检验包括机械性暴力如受害人防卫、抵抗伤,常见为大腿内侧、乳房、上臂内侧、腕部和膝盖损伤,指甲内抓伤残留生物物证及衣物是否破裂等;其次为精神或心理创伤,主要是威胁、恐吓、利诱及欺骗。此时身体损伤常不明显。再次,醉酒或安眠类药物使其丧失知觉情况下,机体损伤亦不明显,但可通过血液、尿液检出体内毒物或者药物代谢成分。
【如果定义是猥亵,是否涉及到司法鉴定?】有可能涉及到。一种情况,比如嫌疑人通过用手抠摸或者借助器械暴力捅戳女性隐私部位造成组织器官器质性损害如出现大面积肿胀伴皮下出血、软组织撕裂、挫裂伤等,其损伤程度可能达到轻微伤、轻伤甚至重伤时,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明确损伤程度,其目的除佐证猥亵事实存在,还可能追究其“伤害罪”。另种情况,如果受害人指控嫌疑人有猥亵行为如肢体接触类的,但并无影像证据(如视频监控)或旁证支持时,可通过司法鉴定中DNA(如脱落细胞、精液、唾液)同一鉴定协助认定猥亵行为。但若仅仅是非肢体接触型如通过淫秽下流的语言和动作刺激、调戏时,恐怕司法鉴定无用武之地。
【在司法鉴定过程中,如何避免女童受到二次伤害?】
经侦查机关等办案单位委托进行司法鉴定,若涉及对女性未成年人尤其是隐私部位的检查时,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有关规定,鉴定人必须通知被鉴定人的监护人到场,查体时须有女性工作人员在场。查体前,鉴定人首先告知委托人查体相关事宜,并与被鉴定人及监护人进行充分沟通,告知需要检查的部位、是否会造成二次伤害以及尽量排除心理恐惧和紧张情绪等。为了尽量减少女性受害人心理压力,鉴定机构尽量指派女性鉴定人员对其隐私部位查体。对于隐私部位查体一般包括徒手检查和器械检查(一般为无创),规范查体不会对被鉴定人造成二次身体伤害。北京法医司法鉴定咨询中心
开平“男童遭抛尸化粪池”案告破:继父下毒手,因怨恨其不服管教, 你怎么看?
若有孩子,女人死了丈夫或离婚后,千万不要再婚,牺牲自巳,以孩子为重。否则孩子遭罪。这女人应把那继父畜牲抓住用刀,一刀一刀地把那畜牲的人皮剥下示众。强烈要求当地政法部门对那畜牲严惩枪毙!
孩子在不服从管教也不能杀,那是一条生命,你在人生的道路上都没有做好,有啥资格去管别人,孩子是靠说服的,如果孩子不听可以制造一些障碍,让孩子从中得教育,让孩子知道悔改,可想而知你的愚蠢又是谁管教出来的?没有哪个人可以剥夺另一个人的生命权利!唯有的是法律,用你的冲动来付出你的代价
郑州保姆带3岁女孩遇难,怎么回事?
六一儿童节前夕,却发生了悲剧性事件。孩子还那么小,实在是令人痛心!
节日来临,孩子却没了。今年的“六一”,对这个家庭来说,无疑是“灰暗”的。
下面,我们来回顾下事件的概要:
【时间】5月30日晚
【地点】郑州广场花坛的窨井 (井下是化粪池)
【人物】一保姆和一个3岁女童
【起因】保姆带孩子外出玩耍
【经过】疑似女孩不慎跌入窨井,但出事原因还在调查当中。
据悉,目测窨井有七八米深,底下是化粪池,粪便就有4米多深,孩子跌下后便被粪便埋住了。
【结果】女童最终不幸身亡
对于这个事件,贤思妈妈有话说:
【1】带孩子外出玩耍要远离危险区域
带孩子玩耍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不要让孩子踩到路面,或者是花坛里的各种井盖。
危险有时在那一瞬间就可能会发生,千万不能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2】此事保姆或该承担责任
据知情人士透露,事发时,带孩子的保姆似乎正坐在广场花坛旁边的长椅上聊天,她是在几秒钟后才察觉到异样。
也就是说,该保姆照顾女童可能存在疏忽,这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所以,如果事情属实,该保姆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3】自己照看孩子终究要比外人靠谱些
当然,这便提醒了我们,保姆终归是外人。
如果可以的话,尽量自己照看孩子,不要依赖于他人。你家的孩子,别人怎么可能特别上心呢?自己肯定是会更加靠谱一些的。
对于这个事件,大家的看法是怎样的呢?欢迎下方留言评论互动哦!
2020年(5月30日)晚上9点左右,在郑州市农业东路与九如路交叉口宝龙广场的东北角,有一名三岁左右大的孩子不慎掉进窨井。现场周围已经拉起了警戒线,120急救人员已在旁边待命,消防人员、市政工作人员正在抽水寻找。
经过数小时的救援,31日凌晨零点多在郑东新区宝龙广场意外跌入窨井的小女孩已经被找到,但已经失去了生命体征。
事发窨井位于路边的一个花坛里,坠井原因为窨井盖侧翻。当晚小女孩由家里的保姆带着出来玩。孩子意外坠坠井原因为窨井盖侧翻。入窨井后, 保姆曾找来水带系在腰间试着下井救孩子,可是井太深,没救着,之后保姆晕倒被送往医院。
事发地绿化带地势较高,非小区公共活动场所,绿化带及地面窨井由上海宝龙商业地产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日常管理。
窖井吃人事件并不是第一次
2016年11月6日,河北保定市5岁男童,在跟随父亲到地里收白菜时,不慎坠入一眼深约40米的废弃机井内。事发后,多个部门调集大型机械挖坑40余米救人。经过四天的营救坠井男童被发现,但不幸已无生命体征。
2018年的时,郑州市一3岁左右的孩子,不小心掉进了小区内的化粪池中!孩子掉入窨井后,奶奶赶紧跳井施救,窨井深有两三米深,孩子被救了上来,遗憾的是老人不幸身亡。
儿童遇井要远离,儿童多无知懵懂,对“井“充满了好奇心,同时缺乏安全意识,并不知道其中的危险。农村、郊区等地,田间、路边的无盖水井、枯井较多,这些危险一经发现,家长首先要做的就是让孩子远离,切不可因为好奇就凑热闹。
各位网友,你们有何看法呢?
事件回顾
5月30日晚,郑州一保姆带着3岁的女孩去广场玩。
期间保姆坐在旁边的椅子上聊天,小女孩自己在附近玩,结果不小心掉入了广场花坛窨井中,窨井下面是深达4米的化粪池。
据知情人说,事生后大家都拨打了救援电话,在救援还没有赶来之前,保姆曾跳下井中救人,市民用袋子绑住她垂进了井内寻找小女孩。
初步结果:
从5月30日晚到31凌晨0点左右救去孩子,但遗憾的是,3岁的小女孩已经没有了生命特征。
因为救援有点难度,所以才拖到第二天,救援队队长说道,目测窨井有七八米,下面的化粪池有4米左右,化粪池充满沼气,持续的冒出烟雾,沉淀物也非常多。
经过12小时的救援,孩子被打捞上来的时候,家长亲朋都失声痛哭,伤心欲绝,看的市民们也难过至极。
事件回访:
截止到目前,井盖已经修复完整,但现场依旧没有“警示标示”。
根据当地居民说,平时会有很多人带着孩子在这里玩耍消暑。
郑州市红十字提醒:家长带孩子游玩的时候一定要小心,不要让孩子踩路面和花坛中的各种井盖,以防发生不测。
至于小女孩具体落井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保姆有没有失职之责,有待进一步取证。
引人深思:
1、家长一定要时常叮嘱孩子不要踩马路或草坪上的任何井盖。
2、保姆带孩子是否会全心全意,因人而异,但要足够重视。
3、井盖为什么没有盖子,如果有,为什么3岁的孩子都能踩空,如果在维修,为什么不用栅栏围起来,更何况也没有警示牌,相关部门是否应该给个合理的解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男孩掉入化粪池身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男孩掉入化粪池身亡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