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骑单车遛狗撞伤老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骑单车遛狗撞伤老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狗绳或链子绊倒老年人,狗主人有责任吗?是否应赔偿伤者?
看了“狗绳绊倒老人摔倒致死”视频,令人万分愤慨!狗主人在狗肇事后,不闻不问,极其冷漠的扬长而去。简直丧失人性,与畜牲无异!
强烈要求政府严厉追究狗主人纵狗肇事,过失杀人罪!并处以顶格罚款!
同时强烈要求中央人民政府出台全国性的《恶犬法》,颁布城镇、市区严禁养狗的相关法律!
要负责到底。因为本身就是一起人为事故。狗本无知,人难道也无知吗?明明看见狗绳绊住老人,就不会放手吗?就不会扶一把吗?
如果碰到好说话的家属还好,如果万一碰到个蛮不讲理的人直接告你个蓄意谍杀,你也说不清楚。不过不要紧,能养宠物的都是有钱人,不差钱。
明确一点,因为牵狗的小女孩未满14周岁,根据刑法规定,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即便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也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不过虽然能免除刑事责任,但是民事责任是免除不了的。
根据民法典草案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在饲养宠物时没有采取安全措施,比如遛狗没牵栓狗绳等,造成他人损害的,必须赔偿责任。
由于狗主人的狗是在自家门口栓着,被小女孩偷偷解开狗绳去遛狗,结果在遛狗过程中把老太太绊倒了。相对来说,解开狗绳的小女孩要承担主要责任,狗主人负次要责任,因为小女孩为未成年人,其赔偿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
此事也给养狗人士敲了一个警钟, 不管是大型犬还是小型犬,遛狗时一定要记得牵狗绳,这是对他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我上午答过类似题,略作修改,来谈谈狗主人果有责任。这是一起饲养动物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根据现有资料,是12岁女孩偷偷解开邻居家系好的狗引来的横祸。还好据说目前狗主人正与死者家属商谈赔偿事宜。有的人认为责任在于小孩的监护人。这不错,12岁小孩偷偷解开被邻人所栓之狗,又因未牵住狗,结果带着绳索的狗乱窜,绳子绊倒88岁老人至老人死亡。小孩的监护人肯定要负赔偿责任。而狗主人有无责任呢,要看狗主人把狗栓在何处,如栓在自家屋院内,应属无责,如栓在公共场所或路边,应算管理不到位,据说狗主人栓在家门口,也应说管理不到位。应有责任,具体责任如何分担,要看狗主人和小孩子的具体情节。能协商解决最好。协商不成,狗主人因管理不善,小孩因偷解他人已栓之狗玩耍,又未牵牢狗狗,让狗逃脱控制,带绳乱窜,结果狗绳伴倒老人跌倒致死,小孩的监护人与狗主人成共同负责赔偿之人。具体如何分担赔偿款,根据最后责任分成和老人各类损失总额担责。
现在中国已经到了老年社会,应该充分的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做为养狗人无论如何应当负责,那么大型犬女孩根本拉不住的,视频的老人被腾空头部重重摔到地上看着实在是残忍,不想指责女孩当时的行为(也可能是吓着了),但是后续的赔偿希望🐶主能积极主动得到老人家的谅解。
女子遛狗不栓绳撞伤无辜老人,治疗要花费100万,女子不给钱怎么办?
遛狗必须栓绳和牵引时刻在被提醒,但依旧有人不以为然、不听劝告。这条未牵引的狗为女主人招来了100万元的赔偿,希望所有养宠物者都能长点记性。
近日,昆山女子袁某牵着自己的金毛狗走在人行道上,她见狗想活动活动便给狗松了绑。被放开 金毛直接冲到非机动车道上,将骑电动车正常行驶的刘老伯连人带车撞倒。
刘老伯被送医后确诊严重伤着头部,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前期已花治疗费50万元,后期仍需50万元左右,合计近100万医疗费。交警认定狗主人袁某负全部责任,但袁某称经济困难,只付了1.5万元医疗费。刘老伯家人也负担不起如此巨额的医疗费,无奈将袁某起诉。
从整件事情的过程来看,最初袁某是牵着狗绳的,但她为了放纵自己的狗,而致他人安全于不顾,故意给狗解除控制,导致刘老伯头部重伤。这很明显是袁某的全责,在公共场合不约束自己的养狗行为,于人于己都有害无益。
前几天,我从家出去下楼时,刚走到楼梯口,正好楼梯口哪家人也出门遛狗。由于未栓绳,两条小宠物狗冷不丁的边汪汪叫边冲我扑过来,把我一个大男人也吓了一跳,立马冲狗大吼几声,狗主人也急忙呵斥她的狗,我快速走下了楼。过后想起来我都后怕,得亏那是两条小狗,如果是大型犬,我那天就遭殃了。
对于此类不栓狗绳不牵引的养狗恶习,真的应该改改了,否则确实遭人痛恨。所有因狗而引起的事故、纠纷,显然都不是狗的错误,而是养狗者的错误。由于自身不具备安全意识,而祸害他人,影响公共场所人们的安全。
目前的大部分中国人确实不适合养宠物,因为处罚不够严厉,导致养狗者根本不具备良好的养狗素质,从而导致他人遭殃。
在昆山的这件事情中,刘老伯将狗主人袁某起诉是正确之举,举双手支持。对于低素质、不负责任的宠物饲养者,应该让他们为自己犯下的错误承担责任。100万元的医疗赔偿,也是袁某必须要承担的责任。同时,此次处罚对其他宠物饲养者,也能起到极大的警示作用,如果他们不约束自己的养狗行为,则可能需要为此付出巨额的经济赔偿。只有巨额的经济赔偿能让如今的宠物饲养者有所触动,收敛、约束自己不当的养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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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是花100万,就是花1000万,一个亿,狗主人也必须一个子儿不少的赔人家,一句没钱赔偿就了事儿了?哪有那么便宜的事儿。狗不通人理,但人必须得讲理,如果想不讲理,那就讲法好了。
前一段时间,我在一个文章中谈到金毛伤人的事儿,就被一些爱狗者给怼了,他们说别看金毛体型大,但却是最温顺的犬类,是不会攻击人的,除非有人去惹它们。我当时就说,再温顺的狗,那也是动物,只要是动物就会有禽兽的天性,它们看上去所谓的老实,只是相对老实而已,指不定什么时候就给你来一下子。如果它们真的懂事明理,恐怕狗绳子就不是拴在它们脖子上,而是它遛主人了。
在这个金毛伤人事件当中,女主人违反了遛狗拴绳的规定,而且还没有严加看管,从而导致金毛失控冲向老人,致使老人被吓倒摔伤,在整个事件当中,作为狗的主人必须负全部责任。狗不具备行事能力,那么其所有者必须为其负责,这个没什么好疑惑的。
另外,对老人的赔偿还不应止于医治的治疗费,还应当包括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各种赔偿费,如果女子拒不赔付,那么不客气,只好公堂上对薄一下啦。
最后,还是那句话,夏季户外活动多,路上行人多,遛狗还是注意点的好,少往人多的地方钻,记住给狗戴上嘴笼子,把绳子牢牢拴紧握住了。
看新闻报道,责任全都是遛狗的主人,因为老人被狗伤到至今昏迷未醒,预计要花一百万医疗费,目前花了50万,但狗主人只赔偿了1.5万,就再没有动静了,目前,老人的子女已经将狗主人起诉到法院。
这个事情,希望法院能够尽快受理,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快速受理,毕竟,受害的老人在重症监护室等着花钱呢,需要尽快判决,让狗主人尽快将赔偿费用赔偿到位,如果拒绝赔偿,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查封其住房、商铺、车子等,采取强制手段去打击这种老赖。
近日,昆山的刘老伯驾驶电瓶车通过路口时,一只金毛突然从侧后方出现并将其扑倒在地,经检查,老人头部受伤严重,预计花费100万元的治疗费用。警方判定狗主人袁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并承担老人的治疗费用。然而截止目前,袁某只支付1.5万元。刘老伯的家人表示目前老人还处于昏迷状态,因前期医药费用太高,对方又不愿意拿钱,现在已经转回老家治疗。
对于这样的老赖,我觉得非常简单,除了起诉到法院外,家属必须采取极端方法去维权,既然自己都花了50万,他们不给是吧,好吧,吃住去她家里去,到她单位找找领导,告知单位同事,你们单位都是什么辣鸡员工,让她臭名远扬,虽然单位没法处理,但是,至少知道单位竟然还有这样的员工,让她名声扫地。如果不是把人逼到这个地步,别人也不会用极端手段去处理,既然你不仁,那就不要怪我无义,对于什么样的人,就要采取非同一般的正常手段去对待,让她知道害怕,有敬畏感,才会积极主动去处理的。
抛开这个案子,再说一点我关于城市养狗的看法,我一直都强调,城市养狗,需要加大治理和禁止,因为狗患,已经是如今城市的最大安全隐患,很多人因为达不到养狗的素质,导致出门不牵狗绳,伤及老人、小孩,每一年,甚至每一天,都发生狗伤人事件。因此,治理城市狗患,从以下几点着手:
1、试点城市禁止养狗,效果如果不错,可以全国推广。
2、对养狗进行立法,狗伤人怎么办?最简单的例子就是,把狗伤人当做人伤人一样对待,严重的,不仅仅是赔偿,而是拘留狗主人甚至判刑,对于那些养狗人出门不牵狗绳,把人伤着了,按照狗主人伤人对待,该赔偿的赔偿,拘留的拘留,还判刑的判刑。
知道为何街头那么多人遛狗不牵狗绳子吗?没素质仅仅是一方面,主要还是就是因为违法违规成本太低,或者没有成本,导致他们随意不牵狗绳子,因为没有人去制止他们,处罚他们。
3、有《城市养犬条例》不执行,还不如不要出《条例》。实际上,很多城市,都有《养犬规定》,如我生活的城市,规定出门要挂狗牌子,大型犬要带口罩,不牵绳子,要罚款200到500元,狗拉屎不及时清理,也必须要罚款,法律条例如此规定,但是呢,却没有人去执行,法律如同儿戏,形同虚设,街头随处遛狗不牵绳子的,也到处都是拉屎的,那么,既然没法执行,就不要颁布条例。因此,建议各地有规定的,就必须执行,成立专门的治理狗患和不文明养狗专项治理办公室,进行执法处理。
4、必须重罚违规养狗、不文明养狗人。上养狗税,再对于出门不牵狗绳的,起步罚款1000元,伤人的,达到轻伤的,拘留,不清理狗屎的,发现一起,罚款1000元,列入不文明养狗黑名单,禁止养狗,即便她忘了,去办证(养狗必须办证,发现没有保证的,处罚1万元),不给“上户”,以史上最严厉的养狗规定来治理狗患,对于没素质、不文明养狗人,你必须要用重刑去治理。
女子遛狗不栓绳撞伤无辜老人,治疗要花费100万,自己闯的货自己买单,哪怕1000万还得承担。
事情发生在近日的苏州昆山,刘老伯驾驶电瓶车通过路口时,一只金毛突然从侧后方窜出,顿时把刘老伯撞翻倒地。
出现并将其扑倒在地,据了解当时刘老伯头部撞伤,伤得比较严重,金毛的主人袁女士赶过来时,刘老伯已经昏迷。
经过多次治疗,刘老伯的手术费用已经花费50多万,预计治疗费用达100万元。
警方介入调查很快给予判处结果,因袁某遛犬时未使用束犬链牵引,因此承担全部责任,老人的治疗费用一律由袁女士掏腰包。
现目前,袁女士只支付了1.5万的赔偿,可刘老伯还处于昏迷状态。
对此,袁女士也表示非常懊恼和后悔,天价的治疗费用让她有杀狗的心都有了。
刘老伯也是一般的家庭,面对如此高额的医疗费用他们
也束手无策,现目前的医疗费用都是靠借。
老人不能放着不管,毕竟一条人命,可刘老伯家属也是有困难眼,不得不把起诉袁女士,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让其赔偿,承担医疗费用。
一条狗惹出的祸端,而且还是一个可以倾家荡产的祸事,不得不说养狗真的有风险,害人害己。
其实,狗的危害并不大,真真正正的狗患不是狗,而是养狗人身上。
如果狗一只拴着狗绳,如果袁女士不养狗,就没有后面的事情,这种事情甭管你有钱还是没钱,放谁身上都觉得有苦难言,有钱赔还好,没钱怎么办,被起诉强制赔偿一个家就完了。
所以,养狗有风险,还需谨慎,思之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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